苏明zhsm13579
企业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时: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红字);贷:应付账款(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结转转出的进项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企业抵扣进项税转出,应当设置“原材料”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时,应当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科目核算。拓展资料抵扣进项税,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非可以全额抵扣,是否可以抵扣需视情而论。随着"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的逐步推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相关企业在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环节存在着税政不够完善,理解不够清晰,抵扣不够准确,操作不够规范,由此造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时,存在发票开具内容不规范,原始资料不齐全,扣税凭证不合法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确定性增大。

jason大魔王
1、进货:
借:库存商品
进项(一般纳税人)
贷:银行存款
2、销售出库的:
借: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一般纳税人)
3、结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相关信息:
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设置。其格式一般要用三栏式,只记售价金额不记数量。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为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同时也便于月末各实物负责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也可采用“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户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库存商品及进销差价”明细账。
蓝天勒蓝天
这应该是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存货抵应付账款应当按照存货视同销售处理。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除了会计做收入处理,税务上也应正常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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