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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如下:
1、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分类进行核算的方法。所谓会计科目,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设置会计科目就是在设计会计制度时事先规定这些项目,然后根据它们在账簿中开立账户,分类地、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反映由于各经济业务的发生而引起的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和结果,为经济管理提供各种类型的会计指标。
2、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与单式记账相对称的一种记账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通过账户的对应关系,可以了解有关经济业务内容的来龙去脉;通过账户的平衡关系,可以检查有关业务的记录是否正确。
3、填制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凭证必须经过会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只有经过审核并认为正确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记账的根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不仅为经济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4、登记账簿
账簿是用来全面、连续、系统的记录各项经
济业务的簿籍,是保存会计数据资料的重要工具。登记账簿就是将会计凭证记录的经纪业务,序时、分类地记入有关簿籍中设置的各个账户。登记账簿必须以凭证为依据,并定期进行结账、对账,以便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完整而有系统的会计数据。
扩展资料:
会计核算的作用:
1、导向作用
会计核算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指标的导向作用,绩效指标就是为员工在工作中明确目标,指导工作。
2、约束作用
会计核算有些会明确告诉员工那些是应该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与绩效指标相符合,约束员工日常行为和管理规范以及工作重点和目标。
3、凝聚作用
一旦会计核算,员工就会利用各种资源,凝聚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来实现和完成绩效目标,可以把大家凝聚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方向。
4、竞争作用
会计核算的设定就要求员工要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目标,绩效指标明确员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这样就提供了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的竞争的目标和对比标准,使员工为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互相竞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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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 号│ 科目名称───┼───┼────────│ │ 一、资产类1 │101 │ 现金2 │102 │ 银行存款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4 │111 │ 短期投资5 │112 │ 应收票据6 │113 │ 应收账款7 │114 │ 坏账准备8 │115 │ 预付账款9 │119 │ 其他应收款10 │121 │ 物资采购11 │123 │ 采购保管费12 │124 │ 库存材料13 │125 │ 库存设备14 │129 │ 低值易耗品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17 │135 │ 开发产品18 │136 │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19 │137 │ 出租开发产品20 │138 │ 周转房21 │139 │ 待摊费用22 │141 │ 长期投资23 │151 │ 固定资产24 │155 │ 累计折旧25 │156 │ 固定资产清理26 │159 │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27 │161 │ 无形资产28 │171 │ 递延资产29 │18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二、负债类30 │201 │ 短期借款31 │202 │ 应付票据32 │203 │ 应付账款33 │204 │ 预收账款34 │209 │ 其他应付款35 │211 │ 应付工资36 │214 │ 应付福利费37 │221 │ 应交税金38 │223 │ 应付利润39 │229 │ 其他应交款40 │231 │ 预提费用41 │241 │ 长期借款42 │251 │ 应付债券43 │261 │ 长期应付款│ │ 三、所有者权益类44 │301 │ 实收资本45 │311 │ 资本公积46 │313 │ 盈余公积47 │321 │ 本年利润48 │322 │ 利润分配│ │ 四、成本类49 │401 │ 开发成本50 │407 │ 开发间接费用│ │ 五、损益类51 │501 │ 经营收入52 │502 │ 经营成本53 │503 │ 销售费用54 │504 │ 经营税金及附加55 │511 │ 其他业务收入56 │512 │ 其他业务支出57 │521 │ 管理费用58 │522 │ 财务费用59 │531 │ 投资收益60 │541 │ 营业外收入61 │542 │ 营业外支出━━━┷━━━┷━━━━━━━━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合并下列会计科目: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142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可以相应增设“30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2.企业发生调进外汇业务的,可以增设“118外汇价差”科目;3.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独设置“ 120备用金”科目核算;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122在途物资”科目;5.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6.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7.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付账款业务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8.企业发行不超过一年期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205应付短期债券”科目;9.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开发费用”科目;或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开发”、“406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10.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 408工程施工”、“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11.房地产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12.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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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257 258259 260261 262 263 264265266267 268 269 270 271“本年利润”科目(一)其他业务收入1.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2.期末,“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二)投资收益1.取得股利及债券利息收入2.转让、出售股票、债券:按实收金额按帐面实际成本按实收金额与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3.采用成本法记帐的,从其他单位分得的利润4.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减少作相反分录)5.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6.或将“投资收益”科目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三)营业外收入1.经批准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2.转销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3.取得的其他的营业外收入4.期末,“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十、利润和利润分配(一)利润 (或亏损)的结转1. 期末,将“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2. 期末,将“经营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3. 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4. 或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等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 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银行存款长期投资 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 银行存款等营业外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 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经营税金及附加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本年利润 投资收益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284 285(二)利润分配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 3.企业税后按规定应交财政特种基金 4.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 5.应分配给投资人的利润 (三)结转全处利润(或亏损)1.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贷方2.年度终了,或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亏损总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3.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之外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四)调整上年利润(或亏损)1.企业上年度结算后发现以前年度会计事项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增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秒的上年亏损2.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 十一、投资者权益(一)实收资本1.企业收到投资人投入的现金现金应以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2.企业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务等实物:(1)按确认价值3.收到投资人投入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按确认价值4.企业按规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利润分配(应交财政特种基金)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有关科目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其他应交款 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应交财政特种基金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有关科目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累计折旧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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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的会计科目(最好有说明)。其他的科目和一般的企业都差不多,主要的重点科目是:开发成本,开发费用,预收帐款(房款),以后就是主营业务收入。预付帐款(供应商)以后就是主营业务成本。长期借款(一般都需要贷款)短期借款2、涉及的税种及税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得税。印花税。3、基本核算方法(流程)。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发生的所有开发费用都在“开发成本”下核算。开发成本下一般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这几个明细核算跟商品房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 取得的借款在其他应付款按单位明细核算,取得的银行贷款在长短期借款里核算,借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中。 一般房地产投入资本达到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就可以预售商品房了,而预售的房款在预收账款里核算。在客户用预收款发票换正规的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时候,把从预收账款中的收入结转计入销售收入,同时把比例从开发成本中结转销售成本,还有把应交税金中借方预缴的税金一并结转到销售税金及附加。 房开企业是按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预缴所有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等整个开发项目完成以后,在做土地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汇算清缴的大体流程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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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1、营业税:税率5%。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3、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4、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5、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6、所得税(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4)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9、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一、营业税1.转让不动产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2.房屋租赁(出租)属于服务业——租赁业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缴纳营业税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增值税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一)一般规定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房地产开发费用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不征;(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3.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5.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四、房产税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六、契税(承受方)1.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3.企业合并——免征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4.企业分立——不征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5.企业出售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6.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7.房屋的附属设施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七、企业所得税(一)预缴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二)预计利润率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八、个人所得税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九、印花税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每件5元。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十一、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十二、教育费附加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小小兔121
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1、营业税:税率5%。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3、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4、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5、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6、所得税(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4)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7、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9、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一、营业税1.转让不动产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2.房屋租赁(出租)属于服务业--租赁业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缴纳营业税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增值税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一)一般规定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房地产开发费用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不征;(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3.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5.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四、房产税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六、契税(承受方)1.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3.企业合并--免征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4.企业分立--不征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5.企业出售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6.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7.房屋的附属设施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七、企业所得税(一)预缴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二)预计利润率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八、个人所得税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九、印花税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每件5元。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十一、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十二、教育费附加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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