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gjcxsgbjj
首先纠正你一个错误认识,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是不可以在以后期间转回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下列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会计问题:(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所以说固定资产减值(包括在建工程减值)以后期间是不能转回的。再说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还是计提减值准备比较合适,因为这不属于在建工程的部分或全部报废(如果是部分或全部报废应计入营业外支出),那么,剩下的就是给在建工程提减值还是给固定资产提减值的问题了(也就是说转固之前提还是转固之后提),这两者我认为没有什么区别,哪个都可以。说的有点乱,综上所述我的观点是:应计提减值准备。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