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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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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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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然后做出调整,盘盈时会计分录: (1)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2)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冲回损失;盘亏时会计分录: 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报经批准后: 1)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企业会计制度盘亏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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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孔方兄

审批前:甲材料 借: 原材料----甲材料 x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 x 乙材料: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b 贷:原材料----乙材料 b审批后:甲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x 贷: 营业外收入 x 乙材料 借: 其他应收款 ---某某(责任人) 营业外支出 责任人承担后剩下部分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 b自然损耗的分摊计入存货成本。不需要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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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na小妞仔

关于实物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的思考论文

实物资产是指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根据盘点的不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使账面数与实存数相符。针对实物财产清查的结果,目前有两种不同的核算方式,一种方式是把存货的盘亏和盘盈以及固定资产的盘亏计入当期损益,而另一种处理方式是把固定资产的盘盈计入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本文主要分析目前会计准则对实物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规定的合理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实物资产清查现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产清查中,账面数大于实存数,则出现盘亏。对于盘亏的处理,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首先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过渡,调减账面金额使账面金额与实际数量相符。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将盘亏损失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当账面数小于实存数时,出现盘盈,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盘盈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与盘亏完全相同,即先借记“原材料”等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使账面数与实际数相等,经批准后无法查明原因的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而企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会计处理,调整上年损益的发生额、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期初盈余公积等。

二、实物财产清查现行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一)存货盘盈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合理

会计准则中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存货盘盈和现金溢余报经批准后的会计处理是相矛盾的,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对无法查明原因的`存货盘盈计入“管理费用”。实际上存货的盘盈也符合“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概念,也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原因有两个:第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单独设立了“利得”要素核算,指出利得实质上是一种“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我国会计准则中“营业外收入”则完全符合FASB设立的“利得”要素用以反映“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第二,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不符合管理费用概念,会计准则指出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基于上述两个方面原因,笔者认为存货盘盈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二)固定资产盘盈全部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不合理

笔者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应该分别盘盈原因所属期间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发现当期差错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应该在当期予以更正,不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直接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估计新旧程度损耗后的余额入账,如不存在活跃市场则按该项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入账。具体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固定资产盘盈报经批准后,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发现是属于前期差错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按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分别进行处理。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差错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否则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更正,具体的会计处理,先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再计算相关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凋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最后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影响损益的,直接计入当期净损益中。

(三)对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违背可比性原则

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同一企业对于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笔者认为存货的盘盈应该分情况处理,对于盘盈金额少、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不大的存货经批准处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存货盘盈金额大,按照可比性原则要求应比照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这样可以避免企业通过存货盘盈人为操纵利润,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

(四)实物资产盘亏

不论金额大小其净损失转入当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不合理存货、固定资产等的盘亏基本上都是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将存货、固定资产的盘亏净损失一次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计算当期利润作为一个减项扣除,纳税时也予以扣除。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利用实物资产的盘亏来调整当期利润。笔者认为,实物资产的盘亏与盘盈的会计处理应该采用一致的方法、方向相反。企业应该根据实物资产盘亏的金额和影响大小分别处理。对于盘亏资产的金额和影响小的,可以直接将盘亏净损失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对于盘亏资产的金额和影响大的应将其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会计处理,调整上年损益的发生额、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期初盈余公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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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棚元帅

盘盈:1借:原材料——甲材料X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X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X 贷:管理费用X盘亏1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Y 贷:原材料——已材料Y2借:管理费用a 营业外支出b(其他应收款b)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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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完美lily

如果确定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那进项税转出要转回去吗?——不需要转回。

只有正常亏耗的,才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他的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存货应定期盘点,盘亏的存货在查明原因前,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那么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是否应同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呢?《制度》没有明确说明,而财会字〖1993〗83号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但在存货盘亏尚未查明原因前,并不能确定盘亏的存货是否属“非正常损失”,而如果是正常损耗,其进项税额并不需转出,如果在盘亏时即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就有可能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

所以有人认为,存货在盘亏时应只将存货的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至于存货的进项税额,待查明原因后,再确定是否转出。当然实务中也有这样的情况,企业盘亏资产,为了不减少账面资产,同时也为了延迟进项税额的转出,将盘亏的存货长期挂账而不作处理,这是不符合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盘盈盘亏的资产应于期末结账前查明原因处理完毕;税法上,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也规定,企业各项财产应在损失发生当年度申报扣除。所以企业若将盘亏资产长期挂账而不作处理,不但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也不符合税前扣除的要求,最终会使自己蒙受税收利益上的损失。

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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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的阿布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如果确定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就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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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明

库存现金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存货(原材料,库存现金)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原材料,库存现金)类科目

事后查明原因,有责任人赔偿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扩展资料: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待处理财产损益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益直接相关。

盘盈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管材”、“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转销时,对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及过失人赔偿,即借记“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后的净损失转销: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经批准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属于定额内短缺和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财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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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猫之介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xx材料 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记入“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226 评论(8)

灯神的精灵

一、盘盈现金,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处理后属于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某某”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按照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定不得冲减管理费用。 二、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盘亏现金盘亏现金,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批准处理后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现金盘盈或者盘亏批准前: 盘盈: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批准后: 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其他单位的)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 盘亏: 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48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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