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83

美美吻臭臭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扣保险的会计分录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翻页作废啊

已采纳

保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计提时: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保险费。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保险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如金额不大,可以无需计提,直接进费用: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拓展资料:一、保险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费率(Premium Rate)是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保险费的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如按CIF或CIP价加成投保,则上述公式应改为:保险费=CIF(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二、缴费方式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组成。这两部分费率相加叫做毛费率,即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费率。保险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独立的单位或个人为应付意外事件的货币资金,在它们之间通融使用的一种货币资金运动的形式。毫无疑问,这种货币资金的运行方式是:社会上众多的被保险人将数量上相对较少的保险费交到保险人手里,在保险人那里,形成一笔数额巨大的货币资金。哪位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并导致经济损失,保险人就用这部分货币支付给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今年可能付给你,明年可能付给他。所以,从本质上说,保险费就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货币资金。正是因为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货币资金,保险费的支出就成了被保险人一项必要的管理支出,列入他的生产经营成本或生活开支的栏目中。确定这一认识,对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十分必要。我国是一个经历了长期封建社会的国家,在对待意外事件突然袭击的问题上,对如何利用保险这一现代金融工具还认识不深。由于受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传统观念影响,往往有一种交了保险费后得不到赔款就是花了"冤枉钱"、吃亏上当的感觉,没有从保险费是自己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必须的开支这一思维去认识,所以,人们的保险意识不太高。只有当人们从市场经济活动中认识到保险费的支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安排的必要支出后,才能很好地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才会主动地、自愿地向保险机构办理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

扣保险的会计分录

328 评论(8)

坠落的梦天使

发工资并从工资中代扣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保费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实发数)。一、发放工资在前,银行代扣社保在后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的)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生产成本(生产人员直接公司)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社保费时: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负担部分)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部分的社保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实际支付时: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现金二、银行扣款在前,发放工资在后交纳社保费时: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负担部分)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负担部分)贷:银行存款支付工资时: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负担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88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