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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小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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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丧与她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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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账户收款曾经是偷税必选。发票是税务监控企业纳税的最主要依据,也是监控企业是否偷税的手段。既然税务是通过发票控税,那我销售东西不开发票不就发现不了吗?这是很多老板的想法,的确,在之前很长的时间内很多企业靠这个省了不少税!但是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税务稽查手段的多样性,靠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避税方式,不再安全!金税三期通过大数据分析,将这一行业的同地区的税负率进行分析,就会很容易发现问题。这也是很多会计和老板纳闷的地方,我们公司没开发票,也没有通过对公收款,税务是怎么发现的?清查三年的对私收款!这三类隐匿收入方式最危险!1.通过往来科目进项隐藏!什么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这些科目在税务稽查中都是地雷!2.实际库存远低于账面价值。不做收入,所以不敢走成本,什么仓库什么都没有了,但是账上挂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库存。经得住稽查吗?3.长期亏损必有问题。现在往往以三年为一个区间,一家企业不可能长期亏损,尤其是那种毛利明显偏低的,请做好自查!综上所述:1.私人账户收款不再安全。不要拿着税务不能轻易检查个人账户作为令牌,只要税务发现你们有隐藏收入的可能性,必定进行严查!中国在税务上就没有铁帽子王,只是你们不是!2.税务稽查非常精准。经常有会计朋友说,现在税务并不是稽查是摇号制吗,那是不是一般不去企业稽查了啊?这里明确一下,这绝对是误区。现在的稽查是更加精准,更加公平合理,而且对虚开发票、偷税的稽查力度更大了!因为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之后,可以很轻松发现你们企业进项和销项不一致、税负明显偏低于同行等问题,你说税务不查你?3.税务稽查箭在弦上!隐藏收入风险很高,发票虚开、虚报费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加计扣除不合理、双软认证不符合条件。。。。。

税务查会计私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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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bear1988

会计做账技巧之税务查账的十大技巧

查账是指通过对企业账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企业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检查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税务查账的十大技巧,欢迎阅读。

税务查账的十大技巧如下:

1、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作案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x,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账,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以及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账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这类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作案手段多种多样。对这种违纪,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主要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要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账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3、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发票和白条。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x的案件查法:一是组织查账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4、隐瞒收入,搞“小金库”的查账技巧。

这种手段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较为普遍。这种情况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义达到营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小金库”的存在,给贪x受x违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这类案件,往往是难查,不好认定,时常以不正之风为借口,以退代罚。对这种案件的查法:一是审查支出单位的账目与收入单位的账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账。二是审查单位设立的账薄与科目是否合法。三是支出账与库存账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的是否入账。四是收货单位的支出账与发货单位的收入账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账外资金。五是查销售物品或门类繁多的各种扣款、罚没款、集体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账。六是查“小金库”是否建账和有记载,账薄与库存相对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七是查“小金库”与账外资金的实际支配权,看是否个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x利息。

5、“对大头小尾”查账的技巧。

这种手段的作案成员多是各类开票人员和业务员,他们相互勾结进行作案。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记账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作案手段,在查法上:一是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二是票据与实物相核对;三是发动知情人揭发。

6、重复报销查账的技巧。

重复报销,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账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和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账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x的,在组织查账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审查入账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账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三是账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

7、虚设账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查账技巧。

虚设账户从中侵吞公款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应收、应付货款等往来结算账户上。如事先将一笔赊销的货款业务记入一个虚设的应收销货款账户上,而不以客户真实名称开立账户,该货款收到后,即将该笔货款侵吞入私囊,然后再采用坏账方法注销该账户。其查账技巧是:一方面清查应收销货款账户上处理坏账损失的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另一方面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追查,弄清情况。

8、利用账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查账技巧。

利用账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会计制度不健全和机构不健全,财务工作无人负责的单位。其查账技巧首先要清理账目,通过账证、账账和账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账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来搞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法违纪舞弊的问题。

9、利用漏账、错账,截留中饱私囊的查账技巧。

在往来结算中发生漏账、错账或者原始凭证的计算上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因长期无人过问,一直挂在账上,财会人员便可能乘机截留中饱私囊。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将收到的其他现金款项不如实入账,而直接冲销该账户;或者将该账户转入其他应收款账目上所虚拟的暂付款账目后,再开具现金支票,落入私囊,并用以冲平该项虚拟的暂付款账户。其查账技巧是:前者可通过现金收入凭证与该账户进行核对验证;后者可通过仔细审查其他应收款账目上的暂付账户,即能查清。

10、运用计算机辅助查账手段,巧妙的发现问题。

涉及单位财务数据量大,必须要改进查账技术方法,可运用计算机辅助查账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上求突破。充分运用“OA”平台,实现“OA”与“AO”的交互使用,提高查账调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如运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对某金融机构信贷进行分析,通过数万户的筛选搜索某个信息,发现某金融机构以活期存款户“信贷科”、“信贷股”户头命名,该账户是以虚列信贷支出,套取收入用于揽储贴息和走访费用等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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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73239085

税务局不是否查询企业每个员工的私人账户信息是根据检查需要决定的,税务机关是有权查询个人账户的。税务机关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是可以查询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第五十八条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五十九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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