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睿2010
新会计准则2021会计科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时间: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1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
一、合同资产。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拥有的是有条件的收款权力)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三、合同负债。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注: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四、合同履约成本。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六、合同取得成本。
七、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八、应收退货成本。
小小小花花儿
1、“二合一”:将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在某些情况下现行收入标准与施工合同标准之间的界限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交易的收入确认方法不同,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的收入标准要求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并对在一定时期内还是在一定时间点确认收入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间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2、收入确认判断标准改变: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现行的收入标准要求区分销售商品的收入和提供服务的收入,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者时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这在实践中有时难以判断。新的收入准则打破了商品和服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履行合同中的履行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现行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的收入标准明确规定了某些特定交易(或事件)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例如区分已确认的总收入和净收入、带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带有客户额外购买选项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和不退款的初始费用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际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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