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birdtang
证券公司对财务总监任职的规定:
1、任职资格条件(知识和能力)财务总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职称、经历和培训) 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
企业财务管理是一个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大量业务需要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判断,没有系统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知识是不可能完成这项工作的。除此之外,还必须掌握企业计划、价值链管理、产品、人力资源等。
而在财务工作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大量的经济法律事务。这些都给CFO提出了新的要求,仅有财务专业知识是远远不能成为职业CFO的。除了是企业财务方面的综合管理者,也像其它任何一个管理者一样,必须具备综合的管理能力。
扩展资料:
认证优势:
国际标准——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引进,经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International Examinations,简称CIE)认证的财务管理(高级专业级)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为企业决策层高级管理岗位的技能标准和规范操作提供了完整框架。学习的目的是使企业领导人明确岗位职能和工作流程及规范,从而提升一个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实战工作坊——剑桥大学对于企业管理方面有着举世公认的研究成果,这套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认证体系标准被公认为克服了MBA课程知识化、理论化、体系化过多的不足,注重操作性和企业实际需要、注重能力训练与培养。
训练采取“实战工作坊”式,导师与学员全程互动,带领学员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职业岗位国际标准,结合自身企业工作实际,参与实战训练。
咨询式培训——课程学习过程中,导师将负责训练学员财务管理实操能力,提升个人素质及管理手段和方法,探索企业财务管理的新途径。
培训体系完整、科学实用,在提高理论系统性的同时,更注重学员素质和实际管理技能的培养,在培训设置上加入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内容,学员经过培训,能快速地适应企业的需要,并为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实现了企业人才素质的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席财务官

chongyanyuan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月版第 21 页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法》对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 年以上经历。除此之外,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5、能较好服务人民群众。
扩展资料:
职责
1、遵守国家法规,制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领导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组织筹集资金,节约使用资金。
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
3、认真研究税法,督促足额上缴。
对于应该上缴的税金、费用等款项,要按照国家税法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办理解缴手续,做到按期足额上缴,不挤占、不挪用、不拖欠、不截留。积极组织完成各项上缴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机构负责人
淡定的机车
有规定么?我只知道对证券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有规定另外,我还找到上海市财政局对上海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要求: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2-5-3 11:3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999年11月29日,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以沪财会(1999)212号文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保证财务总监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理暂行规定》(沪委组〔1997〕770号)第二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和定义) 本办法适应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及其所属大型国有独资子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按规定应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可比照办理。 本规定所称财务总监,是指对企业和单位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企业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资格认定) 拟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需先经过任职资格认定。 第四条(资格管理) 本市高立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同时建立由社会各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造诣的财经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负债对本市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和管理,包括任职前资格审查,任职资格认定、取消和任职资格档案管理。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财政局。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知识和能力) 财务总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六条(职称、经历和培训) 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 (三)原则上应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同层次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并完成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财务总监业务培训和资质评价,并获得相应证书。 (五)获得国际上专业权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的限制,但一般就具备上述所规定的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虽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在经济管理方面确有显著业绩的人员,经济质评价,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知识和能力,可认定其任职资格。 第七条(不宜任职的行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具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一)因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违反财经纪律、制度,有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对企业因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善、决策失误而造成较大损失负有个人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四)有违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 (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认定的不宜担任财务总监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查、认定与管理 第八条(聘任单位申报) 财务总监任职资格采用聘任单位申报、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认定的办法。 拟任的财务总监,须由其所在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申报并提交下列局面材料: (一)申报单位推荐报告。包括申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任财务总监人员的初审材料。 (二)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申请书,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经济管理类专业职称,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历情况等。 (三)经济管理类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财务总监培训的合格证书。符合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的,还应提供经国际公证机构鉴定的国际上专业权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工作业绩简述。包括理论政策水平、协调组织能力、解决重大问题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参与经济决策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及在确保企业和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所起的作用等。 第九条(资格申请书) 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申请书由市财政局制定统一格式。 第十条(再次申报) 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申请未获认定通过的,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报。 第十一条(资格的认定程序) 市财政局负债查收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并进行下列工作: (一)认真审阅申报对象的全部资料后,报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组织学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平价。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根据申报对象的浆召开评审会议认定申报对象的任职资格。凡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委派或聘任为财务总监。 本办法发布前已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基本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财务总监业务培训课程,并通过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的学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评价后,方可取得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的年检)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每年对所认定具备任职资格的财务总监开展年检。年检内容主要为: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对参与企业和单位重大决策和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所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 (四)参加培训的情况。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建立财务总监任职资格档案,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审查的有关文字材料均须存入任职资格档案。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鉴定) 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任职期满,由任职企业和单位对其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作出鉴定,可作为应( 续)聘的依据。 第四章 任职资格取消 第十五条(资格取消)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对不具备任职资格的财务总监,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被取消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其被消任职资格期间,不得担任所在企业和单位的财务总监,也不得作为其他企业和单位财务总监的拟任人选。 第十六条(取消任职资格的判定)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一)因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较大的; (二)指使财务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制虚假会计报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 (三)对企业和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制度执行不力造成损失而负有相应责任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其他法律法规,干扰、阻碍有关执法部门和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监督的; (五)严重违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 (六)贪污受贿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十七条(离职或处分的备案) 企业和单位和财务总监在任期内因故获准辞职、或被解聘、或受到种类行政处分的,须由原聘任单位及时报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债解释。 第十九条(生效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绝妙蓝调
各个岗位任职条件:
1、财务部经理任职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③熟悉财务管理工作,精通公司会计核算,熟知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和政策。
④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会计主管岗位任职条件:
①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本科以上会计专业学历或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以上职称。
③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④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⑤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会计岗位任职条件
①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③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④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⑤熟练操作计算机。
4、出纳岗位任职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会计员以上证书
③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④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岗位职责:
1、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报表的编制;
(4)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资金;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材料物资核算岗位职责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审查汇编材料物资的采购资金计划;
(3)负责材料物资的明细核算;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材料物资计划成本目录;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物资消耗定额;
(6)参与材料物资的清查盘点。
3、库存商品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负责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核算;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存商品计划成本目录;
(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库存商品的最低、最高限额;
(4)参与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
4、工资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
(2)审核发放工资、奖金;
(3)负责工资的明细核算;
(4)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
(5)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费用。
5、成本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
(2)制定成本费用计划;
(3)负责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4)核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5)编制成本费用报表并进行分析;
(6)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
jarvinia奈奈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上述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各个公司的具体要求不同,任职资格也会不同。职位越高,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就会越高。
官官8809
1、财会类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2、负责各部门费用预算组织、编制工作;3、负责各部门费用报销、统计、跟踪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总账工作及全套财务报表的编制;5、负责公司税务相关工作;6、负责公司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工作;7、熟悉金蝶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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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从这里可以看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较一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更加严格。关于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应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即应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会计工作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上的问题必然会在会计处理中反映出来,不能坚持原则,就不可能揭发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会去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还可能犯下通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工作经历: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作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显然是不行的,否则既会“误人子弟”(不能对下级实施有效的指导),更会贻误工作,造成经济损失。
3、政策业务水平:即应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有关法律、规章的规范。
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不了解、不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管理知识,容易使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走入法律的“盲区”或“误区”,带来危险的后果。
4、组织能力:即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它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关键的。
5、身体条件:即要求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会计工作劳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本职工作。
扩展资料: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研究税法,督促足额上缴:对于应该上缴的税金、费用等款项,要按照国家税法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办理解缴手续,做到按期足额上缴,不挤占、不挪用、不拖欠、不截留。积极组织完成各项上缴任务。
2、组织分析活动,参与经营决策:按月、按季、按年分析计划的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3、参与审查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制度,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4、提出财务报告,汇报财务工作:负责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企业管理当局、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决策。要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并及时按规定报送给有关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机构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法(经济学科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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