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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颖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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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土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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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高效时间段集中记忆

通过一些研究显示,在睡前一小时以及早晨起床后的一小时,是大脑记忆力最强的时刻。所以,青藤小编建议考生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段进行集中记忆。

针对数字类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记忆

在《经济法基础》科目中会涉及到很多数字类知识点,譬如在第2章第5单元会计法律责任中涉及到各种有关违反会计行为的罚款,既有对单位的罚款也有对个人的罚款,稍有不慎就容易记混淆,而且命题人还特别喜欢考查此类的数字记忆题,很多考生都会感到烦恼。在这里,青藤小编建议大家,针对容易混淆的数字类知识点,大家可以将这些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罗列成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忆,如下表:

编制口诀记忆

在《经济法基础》中有很多晦涩难懂的知识点,如果考生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只能在短期内记住,时间长了便很容易遗忘,青藤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将这些知识点编成口诀的方式去记忆,这样记忆效果更好。在青藤名师课堂上,老师常常会将比较难记的知识点编成口诀,方便考生记忆。比如会计档案管理年限口诀:“账证交清30年,月季半报10表单;固资废清后5年,其他海枯到石烂。”采取这样的记忆方法,记忆起来是不是轻松了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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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担保方式口诀

84 评论(14)

小胖怡情

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 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8条第2款)。 可见,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上述情况表明,保证人在不同的保证方式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利益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也有差异。一般而言,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地位较优越,往往并不实际承担任何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的地位不太有利,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保证人就得满足债权人提出的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于此场合,法律对保证人和债务人同等保护。既然如此,保证人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就显得十分重要,需认真对待,最好是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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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2009Jason

资产篇库存现,银存款,坏帐准备预付款。四应收,四存货,跌价准备长收款。长股权,长待摊,持有到期投资款。固定资产累折旧,在建工程固清理。无形资产累摊销,工程物资待处理。

负债篇短借款,长借款,应交税费预收款。六个应付不能忘,还有长期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篇十指应不离。成本篇生产制造劳务。损益篇四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四支出:主营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四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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