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珠珠侠may
营改增新旧政策深度对照解析暨财税[2013]37号文件解读与运用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的政策依据,相对于之前发布的营改增条文,本次的新政策,新就新在: 第一“新”:试点范围扩至全国; 第二“新”: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 第三“新”:自用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可以抵扣了; 第四“新”:一个办法+三个规定; 第五“新”:试点行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废止,唯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可扣除部分费用金额; 第六“新”:增值税扣税凭证细化,计算方法明晰; 第七“新”:应税服务范围有整合; 第八“新”: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运输服务内容增加,是否适用零税率纳税人可选择; 第九“新”:离岸服务外包免税范围扩大。 本课程将开启财税人员营改增的“新”思维,跟着“新”解读,学会“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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