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根据会计法要求,企业整体转让,会计凭证及账簿等会计档案一定要移交给新公司。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如企业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和汇总凭证的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会计帐簿中的明细帐保管期限亦为十五年。如果违反该规定,新公司将负一定责任。【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