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1015
其他权益工具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他权益工具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特点
交易性金融负债发行的且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如果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是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权益工具是金融工具中形成股权的一类工具一般指股权投资,如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等等。

Candice18611
一)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二)科目设置1.应付债券: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2.衍生工具: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3.交易性金融负债:发行的且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如果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4.其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三)主要账务处理1.发行方的账务处理(1)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与第九章应付债券核算相同。(2)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贷: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3)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与第九章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相同。(4)发行的金融工具本身是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或者内嵌了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衍生工具的规定进行处理。(5)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重分类①权益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账面价值)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应付债券公允价值与面值的差额)(或借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重分类后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券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方)
伊月寒水20
其他权益变动属于资产类科目。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财会[2014]13 号,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4401 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科目设置
1、应付债券: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
2、衍生工具: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3、交易性金融负债:发行的且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如果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4、其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扩展资料
企业在确认权益工具时:
1、某项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可能导致企业获得或交付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
企业可能拥有获取或交付一定数量的自身股份或其他变动的合同权益或合同义务,其中可获取或许交付的自身股份或其他变动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是通过使这些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来确定的。
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完全或部分的基于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化而变化。
2、交付于100盎司黄金等值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即使企业必须通过或可以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来结算这一合同,该合同应属于金融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工具
Antares米罗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财会[2014]13 号,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4401 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和披露如下:1. 发行方列示和披露。(1)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并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下增设“其中: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账面价值。在“应付债券”项目下增设“其中: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账面价值。如属流动负债的,应当比照上述原则在流动负债类相关项目列报。(2)企业应当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实收资本”栏和“资本公积”栏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栏,并在该栏中增设“优先股”、“永续债”和“其他”三小栏。将“(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项目中的“所有者投入资本”项目改为“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并在该项目下增设“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以下顺序号依次类推。“(四)利润分配”项目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项目包含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3)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单独附注项目,披露发行在外的所有归类为权益工具或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包括发行时间、数量、金额、到期或日续期情况、转股条件、转换情况、会计分类以及股利或利息支付等信息。2. 投资方列示和披露持有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投资方,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分类、账面价值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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