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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四大查账技术
事实上,注册会计师的成功,是与其四大查账技术有关。只要这四大技术运用得当,所有造假的公司无不俯首称臣。这些专门对付假账的“擒拿格斗”的技术,是注册会计师们经过长期摸索、实践、再摸索、再实践,逐步总结出来的。下面我就为大家分享关于注册会计师查账的技术,希望对大家学习会计有帮助!
技术之一:账证核对
注册会计师之所以能够通过会计报表、账册以及凭证的核对,查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并对之下结论,是与其审计对象-当前财务会计的特征分不开的。财务会计的主要特征及账证核对的主要方式是:
1. 原始凭证的要素能够说明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数量以及具体负责的人员。因此,在财务会计中,强调原始凭证要素几乎成为所有国家的法律要求。其目的就是通过要素的牵制,达到能证实已发生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因此,只要查对证实账册记录的原始凭证是否存在、要素是否完备,往往就能判定过去的经济业务有否发生。
2. 复式记账能够说明经济事项发生时的来源与去向。自从意大利修道士巴其阿勒在1494年总结出复式记账以来,会计在科学的殿堂中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席之地。由于复式记账能清楚地将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通过双重记录说明企业资源的来源与去向。因此,熟悉了复式记账,就能随心所欲地将账本所记的内容,转化为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过程录像。复式记账的科学性,就在于此。
3. 权责发生制会计能够很好地确认应尽的义务与应得的权利,并能较好地将这些权利与义务进行适当的配比。美国会计学会在1940年出版的《公司会计准则结论》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会计是这样论述的:“在外行人看来,‘成本’表示现金支出,‘收入’和‘收益’意指收到的现金。但配比概念意义更深。会计并不比较现金收支,而是力量与成就、劳务的获得与提供、所取得的(货物或劳务)价格总计与处理(货物或劳务)的价格总计。所有这些均包含在‘成本与收入’和‘权责发生制’会计之中”。因此,权责发生制会计能更正确地将没有收到但权利已获得,或尽管没有支付但义务必须承担的业务也统统包括进去,从而使会计能更真实地反映所有发生过的经济业务。
牢牢掌握现代财务会计三大特征,认认真真地进行账证核对,许多虚假会计信息都会被一一揭穿。由此可见,以会计为媒介而产生的审计业务,造就了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语言的天生敏感性。以账表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为主的查账方法,形成了注册会计师第一大技术。
技术之二:函证与盘点
1939年发生的美国麦克逊、罗宾斯药材公司虚假会计报表案,敲响了仅仅停留在账面审计的警钟。麦克逊、罗宾斯药材公司在熟悉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账表核对、账账核对以及账证核对的传统查账方法之后,就开始在账表证上做文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虚开发票与账单。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赔偿了五十万美元之后,总结出了在查账过程中,除了传统的账表核对、账账核对以及账证核对之外,还必须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有形资产进行盘点,对所有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债权与债务进行函证。于是乎,注册会计师们就开始有了第二大查账技术:盘点与函证。
在1999年的一次研究中,Tradeway委员会的赞助机构委员会发现,错误的资产计价几乎占所有财务报表舞弊案件数量的一半,而存货高估则构成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存货计价涉及两个要素:数量和价格。确定现有存货的数量常常比较困难。因为货物总是在不断地被购入和销售,不断地在不同存放地点间转移以及投入到生产过程之中。存货单位价格的计算同样可能存在问题。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平均成本法以及其他的计价方法所计算出来的存货价值将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大的差异。正因如此,复杂的存货账产体系往往成为极具吸引力的舞弊对象。不诚实的企业常常利用以下几种方法的组合来进行存货造假:虚构不存在的存货,存货数量操纵,不记录存货的购入以及虚假的存货资本化。所有这些精心设计的方案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即增加存货的价值。
证实存货数量的最有效途径是对其进行整体盘点。注册会计师执行该程序时,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发现存货舞弊问题。如:(1)管理当局的代表往往跟随注册会计师并记录下测试的结果。因而,审计客户可能将虚构的存货加计到未被测试的项目中,这将错误地增加存货的总体价值。只要注册会计师在每页末端不留空白或注意最后一笔存货的号码,则客户的伎俩就容易被揭穿。(2)在执行盘点测试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一般会事先通知客户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对于那些有多处存货存放地点的公司,这种预警使管理当局有机会将存货短缺隐藏在那些注册会计师没有检查的存放点。因此,注册会计师也可对没有预先告知的地点,进行临时突击盘点,一般也能收到奇效。(3)有时注册会计师还应执行额外的程序,以进一步检查已经封好的包装箱。这样,虚报存货数量把戏就容易显形。
另外,应收或应付账款的函证也是检查企业权利与义务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企业为虚增资产,往往虚构应收账款,而为了低计负债,也往往不列或少列其应付账款。如在1992年,一个诈骗者-ZZZZ贝斯特公司的贝莱。明克(Barry Minkow)曾说:“对于一个舞弊者来讲,应收账款作假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样做很快就会增加利润。但是它们也表明了一个现象:资金都被冻结在应收账款里了。”而此时如果通过向外界发函询证,一般都能洞穿其把戏。为此,早期的美国会计师协会曾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对存货进行盘点,或无法对应收应付款进行函证时,一律不准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可见,尽管财务会计为使其反映的经济业务更真实、更客观,也更便于验证,设计了许多方法与手段:如在发票上印有防伪标志,对账册、凭证进行编号,印制一式多联的单据等。但还是无法防止其通过虚开单据、发票进行造假。无奈之下,注册会计师发明了第二大技术,即对存货与应收应付款进行盘点与函证。通过实际观察与外来凭证,发现并揭穿了某些公司报表造假现象,从而也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结论更为真实与可靠。因此,盘点与函证成为现代注册会计师查账的第二大技术。
技术之三:内控测试
注册会计师的查账对象是会计的账册凭证。在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且反映的业务内容不甚较多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翻阅账本作出较有把握的结论。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之后,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业务内容的创新,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在地域上或业务量上的无限扩张,使得注册会计师所需审核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宽泛。过去那种依靠传统的逐页核对、逐笔检查的手工方法,既旷日费时,也无法作出质量保证。于是,一些聪明的注册会计师开始将眼光转向了产生这些会计信息的过程。如果在收集、整理、汇总以及核算会计报表过程中,有很好的控制保护措施,那么会计报告的质量也应该是可靠的。而观察会计报告的产生过程,比盲目地逐笔核对,要省时省力得多,也科学得多。于是,注册会计师开始走出舍本求木的误区,关注起与报表信息产生过程有关的内部控制。
所谓的企业内部控制,实质上是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而作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客户之前,对其内部控制主要关注如下两点:
1. 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和相关的各种认定,从而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如果影响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报表就不太可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计单位保护资产和记录安全完整的内部控制,关注保证经济业务经过授权、符合既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控制。
2. 对各类经济交易的控制。注册会计师特别关心的是对各类经济交易的控制,而不是对会计账户余额的控制。原因在于,会计信息系统的输出结果(会计账户余额)的准确性主要依赖于数据输入和数据处理(经济交易)的准确性。
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调整,注册会计师不仅可以减少盲目的账表核对或函证盘点,而且还可以使审计报告的结论更具准确性。因此,通过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找出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对之重点审核,已成为注册会计师的第三大技术。
技术之四:比率分析
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扩大、被审计对象的资料日益增多,注册会计师们被渐渐淹没在浩瀚的会计信息之中。尽管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能在某种程度上减轻详细审计所带来的压力,但如何进一步摆脱信息膨涨所引起的审计羁绊,不得不引起注册会计师们的深思。经过对审计对象-会计信息资料的研究,人们发现,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三张财务报表之间,存在着相当多的逻辑关系,这种逻辑关系的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内在财务变化的真实性。为此,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不断摸索,总结出一套通过分析财务报表数据来确定审计重点的方法。这一方法,就被称之为分析性程序。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将这一方法归纳为审计准则,成为注册会计师们查账的第四大技术。
所谓分析性程序,根据美国审计准则公告(SAS)第56号的解释,是指“由各种财务信息评价组成的,这种信息是通过对财务和非财务资料之间的可能关系的研究而取得”。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表述更加具体:“分析性复核,是指注册会计师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上述定义都直接揭示出分析性程序针对的是数据之间存在的“可能关系”(“预期数额”),通过“可能关系”与实际关系的比较(“异常变动”)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大量研究证实,分析性程序是种应用十分广泛而且颇为有效的审计方法,尤其在发现和检查财务报告舞弊方面作用相当明显。相当比例的财务报告舞弊的曝光最初缘于分析性程序中发现的线索,而且大量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事后看,只要实施简单的分析性程序就可以察觉舞弊的端倪(张立民,2001)。美国《Accounting Review》1982(8)发表文章指出,通过对281项错报的分析,发现采用分析性程序可以查出所有错报的45.6%,82项重大错报的54.9%和非常重大错报的69%.在近期揭露的美国Coated Sales inc案、ZZZZ百斯特公司舞弊案和中国的蓝田事件、银广夏事件中,分析性程序皆发挥了独到的功能,当之无愧地成为注册会计师的第四大查账技术。
室内设计--阿梅
会计查账是通过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分析会计资料,并透过会计资料检查其代表的经济活动,监督并评价数据与经济活动实际情况是否真实可靠,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贯彻节约和注意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1、顺查法与逆查法 顺查法是指顺着记账的基本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审核开始,进而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最后以账簿来核对会计报表的一种查账方法。运用顺查法的目的是通过进一步的检查去发现被查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确定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指标及其反映的经济活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的重点是内容的完整,数字真实准确,业务合理合法;记账凭证的重点是科目使用、金额是否正确;账簿的重点是登记方法是否正确,账账、账表是否相符;报表审查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依次核对比较容易弄清楚问题,查明错误情况。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 逆查法是按记账相反的顺序,从审查会计报表开始,以会计报表核对账簿,然后根据账簿核对并审查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一种查账方法。逆查法可能产生因大失小的缺陷,对会计事项的处理或弊端难以全部揭示。因此实际工作中往往是顺查法和逆查法结合运用,既突出重点,又保证了查账的质量。2、核对法与审阅法 核对法是利用数据间客观存在的对应关系、勾稽关系、平衡关系和转记关系,为两者或两者以上的相关数据进行相互对照比较,根据他们是否相符来查证有关会计记录、会计账务处理及其他资料是否正确、完整的一种查账方法。核对的内容一般包括账表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等。 审阅法是按照一定标准,对有关书面资料进行批判性的详细审查和研究,若发现疑点,可采用其他查账方法进一步查证落实。审阅法审阅的内容包括对报表中有关指标的对应关系,从中看出可能存在什么问题,作为进一步查账的线索。会计账簿的审阅主要针对的是各种明细分类账和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重点审阅经济业务的内容,分析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突出查阅收支数额较大的事项,以及月初和月终收入,支出数额的变化,从中了解企业经营的情况,查看支出中是否有不正常的事项。实践中,一般是先用审阅法发现疑点,再用核对法进一步落实疑点。3.、验总法和验证法 总法就是验证每一合计数的正确性,具体有“横加验总”与“直加验总”两方面内容,如“工资结算汇总表”与“工资结算单”之间,各“工资结算单”横加合计应与“工资结算汇总表”横加结果相等,这个数额表示单位实发工资总额,各“工资结算单”直加合计应与“工资结算汇总表”直加结果相等,分别表示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经常奖金总额等。 验证法是查证会计记录真实性的方法,若对某笔经济业务的内容或金额有疑问时,应通过与该笔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进行验证。4. 比较分析法和踪迹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来确定被审查对象或其组成因素是否正常,有无不规则变化,从而判定会计资料是否正确,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存在问题。具体包括绝对数比较法和相对数比较法两种。绝对数比较法是直接以数量、单价和金额进行比较的分析方法,它通过对增减数字大小的比较,判断其是否合理,也可以把近期的有关数字列出,观察其发展趋势。相对数比较法是先计算有关数据的百分比和比率,然后进行比较的分析方法。通过相对数比较法,不仅可以进行现象之间的联系分析,而且可以为一些不能直接对比的指标,找出共同的比较基础。踪迹分析法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轨迹,通过查证账目的处理过程和来龙去脉是否正常,从而发现问题或疑点的一种查账方法。因为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客观上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复式记账原理又决定了每笔业务涉及金额的来龙去脉在量上必然相等。查账时可利用这种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金额上的恒等关系,查明经济业务处理是否正确,判断有无可疑之处,并追查疑点的事实真相。5. 三查三找方法对管理混乱、财务上建账不全、记录零乱的单位,可采用三查三找方法突破查账困境。具体内容为:(1)查银行对账单,找钱款的数量。当被查单位原始凭证残缺不全只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甚至无日记账可查时,银行对账单资料就是唯一的银行存款收入、支出情况的完整记录,根据对账单,确定每笔银行存款收入的来路;对于支出的款项,可以查证支出的数量及支出的具体去向是否合理合法。(2)查其他往来账业务关系对象,找资金的去向。(3)查应收销货款、应付购货款,找款向的去路。6. 三对照三看方法此方法是利用已掌握的某些疑点去重点揭示并证实问题的技术方法。要想做好三对照三看工作。(1)对照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数量、品名、单位、日期、金额、业务对象等,看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理。(2)对照各明细账对财产物资记录的数量和金额与实物盘点的财产物资数量和现金的金额等,看账实是否一致。(3)对照外地(外单位)会计证据(会计资料),看被查单位的业务记录是否真实可靠。三对照三看方法既是一种发现问题方法又是证实问题的方法。7. 抽查法与详查法抽查法是以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作被抽查对象,从中抽样部分账项进行审查,以验证、判断其有无错误和舞弊行为,抽查法运用结果如何,关键取决于运用的抽查标准和抽查方法。确定抽查标准时重点注意:(1)根据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制度是否严密健全,决定是否实施抽查及抽查的具体对象。(2)根据账户的性质、内容决定抽查项目。对那些监督比较严密,核算较准确的项目,可不作抽查对象;对那些内容比较复杂、问题较多,容易为他人所利用的项目如企业管理费中的会议费、招待费等应作为抽查重点。(3)须按经济业务发生数量的多少以及数额的大小决定抽查对象。(4)根据会计人员的能力,决定抽查的内容。抽查时应将账目的时间划分为若干阶段,选择不连贯的月份进行抽查,抽查标准的比例,应以全部被查会计资料的三分之一左右为宜,抽查太少则不能反映问题的金额,过多又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详查法是指在审核被查单位账目时,择其重要与可疑部分,加以严密查证的方法。查证时注意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会计报表、账存财产物资与实行数额之间是否相符,同时应该重视明细账、日记账和原始凭证的查证。这样抽查法与详查法相互结合,会取得满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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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查账的内容包括会计账簿的检查、会计凭证的检查、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财会资料信息分析。有时,还对统计核算资料、业务核算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资料分析审查。会计查账的方法可分为两种顺查法和逆查法。具体如下:
1、顺查法是从审查被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始,然后再按会计核算程序从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进行正向的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一般是从制度的有 无、优劣程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人手。顺查法一般适用于规模小、业务量少的企业以及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的情况。
2、逆查法是一种以结果或问题为导向的查账思路。它一般从生产经营和管理系统的输出信息、或者是暴露出的重大问题的审查 人手,验证结果和问题的性质并进行分解,以此为线索,剖析导致结果的主客观因素。这种方法有针对性,能抓住重点,能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而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扩展资料:
查账的对象:
1、私营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有些企业主的资产不断膨胀,他们需要雇佣一些人员来经营管理他们的资产,为了防止雇佣人员侵占自己的财产,他们很需要通过查账这样一种方式来监督雇佣人员,并由此来衡量雇佣人员的忠诚程度。
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他们主要是通过查账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3、税务部门。他们主要是通过查账来避免企业偷漏税款。
4、政府有关经济、金融管理部门。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司法人员(公安、检察和法院)、纪律检查人员、监察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会计查账方法
阿拉朱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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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现金日记账(亦称现金出纳登记簿)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出纳员的重要工作,一定要认真仔细才行。应像要求会计员记账一样,出纳员也必须按规定记好账、结好账、对好账。
(一)正确建立新账。不论是新接出纳工作,还是老出纳人员,年初建立新账时应将上年年终余额过入“余账”栏,不得先过入“发生额”栏,再过入“余额栏”。
(二)序时记账。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按发生业务的时间先后顺序登记,并要求逐笔记录,按日结记当天发生额及其余额,与库存现金数进行核对,看是否账款相符。
(三)正确更正错账。记错账或结错账是常有的事。会计制度历来规定,财会人员要按正确的方法改正错账,不准就字涂改或个别数字涂改,不准挖、补、刮、擦,更不准用消字灵褪色涂改。
(四)正确选用账本。由于现金出纳登记簿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均属日记账,所以必须用订本账册,而不得用活页账。订本账的账页数固定、页码事先印在账页上,如记账时形成隔页、跳行,应划红叉或红线注销,并用红字写上“此页空白”、“此行空白”等字样,不准将账页撕掉。
(五)正确对账。每日结完现金日记账后,将余额与库存现金结存数进行核对,以求账款相符。单位、企业的会计账一般要求日清月结,当会计结完账后,出纳员应主动报出现金结存数与会计员对账。出纳员还必须经常与银行对清存款项目,使单位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科目对账单的余额保持一致。其对账方法一般以“对账单”为依据,与存款日记账所记载的收支项目逐笔核对。
会计问答里会有同学经常这么问,有些出纳员记载存款日记账时,将某些原始凭证汇总下账,如将同一天签发的转账支票存根或现金支票存根汇总到一张记账凭证上,一次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内,而银行的“对账单”上却是逐笔记账,这样,单位出纳员就应当用这些汇总记账的原始凭证逐一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不上,则按“未达账项”处理,业务量不多的单位,可将未下账单据逐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若业务量较多,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已入账企业未入账、银行已出账企业未出账的凭证加、减汇总到单位存款日记账余额内,看是否平衡。如经过调节后,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仍不能相符,则应轧出差额,澄清出银、企双方账务不符的笔数,及时主动找银行对账,并弄清楚情况,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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