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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但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学习参考书有《董事会秘书手册》等相关书籍,多充电。另外,从法律角度讲:法律上规定的是要坚守公司高管应尽忠实、勤勉义务:(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即自我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即竞业禁止)(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还要熟悉商法、经济法相关条款。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至于做人,不要得罪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持有股东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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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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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上市公司董秘的职责a《公司法》在“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中,对董秘的职责做出了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b《股票上市规则》主要规定了董秘的六大类职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用一种有趣的方式解释给你听:董事长,代表皇帝;总经理,代表宰相或者内阁;董事长秘书呢,就是传说中的司礼监掌印大太监,历史上“站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都是这个职位~~~你说权力大不大,但是,注意但是,这个职位的权利依附于董事长的权利,就是历史上所谓“宦权和后权皆源于皇权”,权力很大,但要搞定董事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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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是报名,需要公司董事会推荐函。考试前一天交易所老师会划重点的,不用担心,我考的那一场将近80%通过率,只要认真看书都能过。考试范围就是:70%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剩下的看看董监高减持规则,熟记关联交易和应披露事项就行。
有关董秘资格考试的最新规定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行资格管理和淘汰制度。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但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总体规定
上证所规定,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合规性为重点,对董事会秘书的年度履职情况或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届满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董事会秘书应向上证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考核不合格的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连续两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以及出现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等情况的,其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被注销。
深交所规定,若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最近3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连续两年未参加深交所董事秘书培训,深交所可取消其董事会秘书资格。
上证所规定,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人员,事前参加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后,上证所给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依据资格培训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基本范围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证所相关业务规则;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业务规则等。
上证所强调,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如出现代考,则代考者与被代考者都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永久不得参加该类资格考试。深交所对此也作了类似规定。
督促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持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后续培训并后续培训制度化是本次办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沪深交易所均规定,已通过资格培训的在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上证所建立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信息库,记录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名单及其接受后续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深交所还要求,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被交易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须参加深交所拟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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