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9

  • 浏览数

    245

小红红黑黑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准则赠与

9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西角阿希

已采纳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具体处理步骤如下:(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4、捐赠资产使用和处置时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在使用和处置时,其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应当与购进的其他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法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确定的入帐价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按确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可按税法规定结转销售成本、投资成本和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等。

会计准则赠与

235 评论(13)

sunxiaoyan85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捐赠收入,新准则下,计入营业外收入,原会计制度计入资本公积.现在一律记入营业外收入. 【例题1】某企业2009年10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支付运输费用1万元.应按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现在强调公允价值)入账:借:固定资产 101(100+1)借: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2009年1月1日可抵扣) 贷:营业外收入 117 贷:银行存款 1(企业另支付的运费,不考虑运费抵扣)如果接受捐赠时的资产是二手设备,也要按公允价值入账,这时可按中介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确认营业外收入. 【例题2】某企业2009年10月接受捐赠二手设备一台,七成新,经评估价款100万元,企业另支付运输费用1万元.借:固定资产 101 贷:营业外收入 100 贷:银行存款 1如果企业接收捐赠的是其他非货币资产,如原材料,无形资产等,处理原则同上,也是按公允价值入账.【题外话】上述捐赠收入,还要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如例1应纳税所得额=117,应交企业所得税=117*25%=29.25(万元)如果上述受赠资产金额很大,达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50%,则可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时会形成应纳税时间差异,情况变得很复杂.不是本提问讨论的范围了.

148 评论(8)

yoyoubaobao

假如单价是5,成本是2,不考虑税费,那么在销售4送1时就做:借:银行存款 2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借:主营业务成本 10贷:库存商品 10注意:按实际收款的金额确认收入,按实际交付的货物结转成本即可。

140 评论(14)

李小墨Lena

是的对外赠与的视同销售处理。在增值税方面,你们要视同销售处理的。但企业所得税方面,你们不需要按视同销售来处理,而是按公允价值将销售收入与视同销售收入进行分配。上述赠与行为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71 评论(9)

zhangalan26

在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资产,要以公允价值入帐。

274 评论(14)

cn是一颗溏心蛋

是的 对外赠与的视同销售处理。 在增值税方面,你们要视同销售处理的。 但企业所得税方面,你们不需要按视同销售来处理,而是按公允价值将销售收入与视同销售收入进行分配。 上述赠与行为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7 评论(15)

怡安宝贝

最好不要做赠品,实际发生的时候作为捆绑销售作为销售处理,就可以避免无法税前扣除的情况。 直接作为赠品时,如果销售对象是个人,那么100%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22 评论(11)

石语angeline

视同销售处理,你就是视同进货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贷:营业外收入

184 评论(9)

天使之夜

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1、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该方式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2、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视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

236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