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紫梦
在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对其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进行拆分时,具体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第二步,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普通股,对利润的影响增量。第三步,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普通股的份数增量。第四步,通过利润的影响增量与普通股的份数增量之比,计算增量每股收益。第五步,比较增量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判断其是否具有稀释性,如果增量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则说明其对每股收益具有稀释作用。第六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枫叶e宝宝
稀释每股收益又称“冲淡每股收益”,是新会计准则所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避免该指标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从字面理解: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潜在普通股(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后,使普通股总数增加,重新计算每股收益,导致每股收益被稀释。拓展资料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稀释每股收益是个新名词。上市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其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以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
芳菲七月
稀释每股收益:可转债、定向增发、发行优先股等都会稀释每股收益。比如某股1万股,总利润1万元,每股收益1元,现在其他人持有可转债10万元,转股价10元,当全部转成股票后,股份就是2万股,总利润还是1万元,相应每股收益就会降到0.5元,这样就稀释了原有股东的收益。定向增发、发行优先股等都是同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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