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明
经营租赁,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下发生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他方法更加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分摊;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1、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2、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川猫之介
租用场地费用会计处理时可以在12月一次性确认收入,如果这笔收入占本单位全年收入比重比较大的,也可以分期确认。分期确认时先将全部收入记在预收账款借方,然后分月确认收入。但如果是一次性开票的话,还是一次确认收入比较规范。在税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相应分期摊销租赁费。
租期超过1年,会计处理: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以后每月按直线法摊销,记入相关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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