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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子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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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阶段在备考的考生,一定要做好完整的规划,应试考试不建议循规蹈矩,我们要把握好重难点的学习,才能攻克难题顺利过关。注会新大纲已经发布,我们应该根据新大纲的修订制定完整的复习计划,保证后期的顺利通关。

为了能够帮助更多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现结合日常辅导中学员的备考状况及学员反馈的问题,总结出以下几点备考建议,供第一轮备考注册会计师《税法》的考生参考:

1.深究考情,知己知彼。要想备考注会《税法》,需要抽一点点时间做好功课。《税法》科目在注会六科中的地位是居中,理解记忆和计算相结合的考试特点,也造就了坑比较多的考试特点。

在4月底至6月底这个阶段,建议各位考生结合各章节的不同点去逐个攻克。现就税法当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考察客观题和主观题做以下分类。(备注:此列示仅代表重点考点,不覆盖所有考点)

客观题考点重点分布:

主观题考察重点分布:

注册会计考试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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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仔食糖仔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无变化。 (13)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 删除内容:外商投资项目外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 删除文件:(1)废旧物资文件:(国税发〔2004〕60号;国税函〔2004〕128;国税函〔2005〕544) (2)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 修改内容:新《增值税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替换原条例和细则。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新增文件:(1)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 (2)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 (3)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 (4)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 删除文件:(1)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财税字〔1998〕163) (2)调整护肤护发消费税税率, (财税字〔1999〕023); (3)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规定(国税函〔2006〕769号)。 修改内容:新《消费税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替换原条例和细则。 第四章 营业税法 删除文件: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替换原条例和细则; 新增文件:(1)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国税发〔2006〕74) (2)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税法 无变化。 第六章 关税法 无变化。 第七章 资源税法 删除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7]5号 )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无实质变化。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无实质变化。 第十章 房产税法 无变化。 第十一章 车船税法 无变化。 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 删除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6年版印花税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9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第十三章 契税法 删除文件:(1)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2)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新增内容:(1)资产重组清算的税务处理 (2)农产品粗加工优惠 (3)汇算清缴。 新增文件:(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2)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4)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5)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修改内容:第一节中“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修订为“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 第十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删除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等l0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73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2号) 增加文件:(1)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3)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十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新增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 删除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第十七章 税务行政法制 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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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变化每年都会有一些,但是每年的变化情况不太一样,有些年度变化大一些,有些年度只是一点小修订,两个考试的税法科目相关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就税务师的税法一、二和注册会计师的税法,两者之间可以这样分析:联系:1.都是税法。也就是说两者的应试范围是一致的,所考核的内容实质是相同的,这是共同的基础所在。2.在各自的资格考试中都是有一定难度的科目。不论是CPA的税法还是TA的税法一和税法二,在各自的五科中还是有难度的,并非背一背就可以,需要下一定的工夫。3.税法是为了执行的,不论是税务师考试,还是注册会计师考试,都不会有理论上的难度,故而只要努力多看、多记、多想就会有很大的进步,在学习的时候还要多总结。区别:许多考生关心TA税法与CPA税法的区别,首先要从这两种考试的差异谈起:注册会计师考试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会执业资格的考试;2015年更名后的税务师考试是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考试。执业资格与职业资格一字之差,前者是准入考试,后者是水平考试。税务师的前身注册税务师带有准入兼中级职称性质,由人社部组织考试。2015年起,税务师考试不再具备准入类的特征,由于降低了报考的工作经历门槛,经济、管理、法律类大学毕业生毕业当年也可以报考,这使得税务师的职称性特点也淡化了。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两者各有优势,在涉税服务领域,税务师更具有专业性。从根本上说,TA考试与CPA考试存在专业性的差异,这种专业性的差异也带来了其税法考试命题上的明显差异:总体来说,税务师考试中税法的讲解要更为细致一些。如果学习了注会的税法然后再考税务师的税一、税二,还是要多下功夫看税务师教材的,毕竟税务师考试更为细致,好多内容是注会教材中没有具体介绍的,否则很容易吃亏。如果是学习了税务师的税一、税二去考注会的税法,相对要容易一些,只需要注意对于同一内容,两本教材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就可以了。1、关于税法科目分类及地位不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主科是会计和审计,税法在CPA考试中以一个科目出现,而且属于副科不属于主科;税务师税法考试的主科就是税法Ⅰ、税法Ⅱ、涉税服务实务这三科,其中税法Ⅰ包括了我国商品劳务税的各个税种,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与销售额、劳务服务额等流转额直接相关;税法Ⅱ包括了我国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的税种,计税依据与所得额、财产价值或数量以及财产收益等等相关。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则涵盖税收程序法、涉税会计、纳税申报具体操作、纳税检查、税务代理等内容。尽管两者在各自的考试中占有很重的分量,但就税法自身在两者中比较,税务师税法难度略低于注册会计师税法。2、TA和CPA两种考试在税法命题侧重点有所不同。税务师考试的水平性要求税法考核具有政策细腻性、综合性、理论实务兼具的特征,其中那些体现从业者要求的灵活、筹划、与会计结合的题目在涉税服务实务科目中有淋漓尽致地体现。而注会考试的执业性要求税法试题具有基本政策性和筹划分析性的特征。个人感觉CTA教材写得容易让人理解,而CPA教材有时让人读来很费解。在税务师考试教材中含有一些税收理论知识,其税法理论也比CPA的多,这是学习的TA教材的一个优点。一些朋友学习税法有困难,就在于不能理解税收和税法的一些基本问题,税务师考试教材中有了讲解,理解起来就方便多了。税务师考试在税法中含有一些实务的问题,单独有一门叫“涉税服务实务”的科目,所以税法一、二中重点是讲解税种,对于程序方面很少涉及。3、两种税法考试的题型、分值有差异。税务师考试的题型有单选、多选、计算、综合非定向选择题,但是答题方式只需用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的方式解答。税务师考试形式也改为机考;注会税法考试的题型有单选、多选、计算和综合题,采用机考方式,但是答题方式有文字和列式计算。税务师考试税法一、二科目满分为140分,合格标准一般是84分。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变化最大,考试分值与税法Ⅰ和税法Ⅱ一样为140分满分(往年税代考试100分为满分),及格分值调整为84分。注会税法考试满分是105分,含5分英文加分,合格标准一般是60分。4、两者在一些具体内容方面存在不同。这主要是由于两者是不同的编写者,在引述法规的时候,更新程度不同,有的部分CPA已经更新,但TA还没有;有的部分TA已经更新,但CPA却还没有。另外,两者在讲解的内容上具体范围也略有不同,有的税务师考试中讲了,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不讲;有的则刚好相反。所以说,考过注会税法的考试的考生学税务师的三税,会觉得税务师的税法知识点更细碎,但税务师考试选择题的答题方式也能增加考生的得分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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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来无痕

书名: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税法)ISBN:9787514105087定价:53元目录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第三节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增值税基本原理第二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第三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第四节税率与征收率第五节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第八节进口货物征税第九节出口货物退(免)税第十节征收管理第十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目与税率第五节计税依据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八节征收管理第四章营业税法第一节营业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税目与税率第四节计税依据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七节税收优惠第八节征收管理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税串第四节计税依据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税收优惠第七节征收管理第六章关税法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第二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第三节进出口税则第四节原产地规定第五节关税完税价格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税收优惠第八节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第九节征收管理第七章资源税法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税目、单位税额第四节课税数量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税收优惠第七节征收管理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第一节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率第五节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税收优惠第八节征收管理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房产税法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三节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第二节车船税法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第一节印花税法第二节契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第三节税率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五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六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第七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八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第九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十节税收优惠第十一节源泉扣缴第十二节特别纳税调整第十三节征收管理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所得来源的确定第四节应税所得项目第五节税率第六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八节税收优惠第九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十节征收管理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第三节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第四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第五节国际税收协定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第二节税务管理第三节税款征收第四节税务检查第五节法律责任第六节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第七节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六章税务行政法制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第十七章税务代理第一节税务代理的一般理论第二节企业涉税基础工作的代理第三节商品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第四节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第五节税务咨询第六节 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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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1年注会《税法》科目首先要了解一下它的考题题型题量,单选题考查24道,1分一道共24分;多选题考查14道,1.5分一道一共21分;案例分析4道,6分一道共24分,其中第一题如果用英文回答可以多加5分;综合题2道,共31分。总的来看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占比比较平均,所以大家在备考时都要予以重视。

其次,我们要知道2020年注会《税法》要了解考察内容,注会《税法》一共考察14个章节,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最后,历年注会考试对于新增的知识点都会重点考查,在备考过程中要重点复习,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今年的大纲变化。今年主要变化的章节有:第二章增值税法主要变化是增值税税率,第三章消费税法变化不大,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变化比较大,主要变化是税收优惠适用时间以及新增税收优惠政策,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由于近几年个税改革一直在持续进行所以第五章的变化非常大,还有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都是变化比较大的章节。这些新增的内容也是历年的考试重点,非常有可能出现在案例题和综合题中,所以在备考时要认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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