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97

康泽装饰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案例征集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胖达最高

已采纳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派神)是甘肃省兰州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是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因披露虚假利润等违规行为,2008年4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张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金明喜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等。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原控股股东控制期间,原董事长张晨蓄意犯罪,隐瞒董事会,未按规定披露公司的外贸业务、与关联股东的交易,特别是大额对外担保等重大信息。为此形成的虚假利润300多万元,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ST派神在2008年年报中的“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指出:“本届董事会认真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挥作用1形同虚设,致使犯罪分子再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事实是这样的吗?ST派神幡然醒悟了?认真分析一下2008年年报,真相即刻揭晓。虚假利润,就像幽灵一样,继续缠绕着ST派神。与以前不同的是,2008年的会计处理表象是合理的,但没有如实反映交易的本质,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资抵债的会计计量在2008年年报中,ST派神的无形资产增加了一项土地使用权,该项土地使用权“系根据本公司与三毛集团签订以资抵债协议,三毛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土地抵偿欠付本公司的款项。该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44242500元系根据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甘方估字[2008091]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评估方法为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三毛集团是ST派神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述信息,如果不存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会计处理比较容易,借记“无形资产”,贷记“应收账款”;如果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则借记“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回到年报,看一下这四个账户的明细账,就可以看出会计处理是否恰当,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如实反映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1“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坏账准备”明细账如表1所示。表1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2008年大幅度减少,坏账准备被巨额转出。2“资产减值损失”账户中的“坏账损失”明细账2008年度的余额为-31935873.38元,年报中没有详细披露这次以资抵债交易发生后,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但从表1和年报,可以判断冲回的金额为3065.39(2019.94+1045.45=3065.39)万元。3应收账款部分,年报中作了如下信息披露:“本公司应收三毛集团及所属公司的款项共27066441.29元,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20199394.79元,本年度三毛集团用土地偿还,原估计计提比例是根据三毛集团偿债能力作出的,原估计计提比例合理。”其他应收款部分,年报中作了如下信息披露:“本公司对应收三毛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共计19366583.94元,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10454539.15元,本年度三毛集团用土地偿还,原估计计提比例是根据三毛集团偿债能力作出的,原估计计提比例合理。”4“无形资产”账户的“土地使用权”明细账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2008年度新增44 242 500元的土地使用权,与前述吻合,即为三毛集团偿债所转让给ST派神的土地使用权。此外,在ST派神与三毛集团签订《以资抵债协议》中,双方同意以评估值4 424.25万元为依据,抵偿三毛集团占用ST派神的资金4 643.30万元,不足部分219.05万元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归还。2008年年报中“公司治理结构”部分中披露“2008年12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月17日三毛集团即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了219.05万元欠款。”通过各账户明细账和《以资抵债协议》,可以看出,ST派神在以资抵债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增加无形资产4 424.25万元,增加库存现金219.05万元,减少应收账款4 643.30万元;转出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3 065.39万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3 065.39万元。以资抵债的会计确认会计处理有两个很重要的步骤,即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上述会计处理过程中,会计计量没有问题,会计确认,尤其是无形资产的确认则需要进一步验证。这里主要分析土地使用权这一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问题。为了保证“以资抵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ST派神考虑得相当周全。在《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抵债的报告书(修正草案)》(2008年11月26日公布,以下简称“报告书”)作了详尽的披露。无论是董事会、独立董事,还是独立财务顾问,都对该交易事项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发表了正面意见,这样看来,以资抵债的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了。至于合法性,该报告书中披露了律师结论意见:“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所必备的协议、文件齐备,内容真实合法,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和《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为有效。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由此看来,上述以资抵债交易的合理性,以及交易本身合法性,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而且从会计计量上看,ST派神的会计处理是没有瑕疵的。但是,从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上判断,就不难发现,“以资抵债”的会计处理是站不住脚的。百密一疏。ST派神在2008年报和报告书中都露出了以资抵债交易的瑕疵。ST派神“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毛集团立即按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向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申报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契税,于2009年1月19日取得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通知书》,通知书下达给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固分局。通知书明确指出三毛集团面积为37 592.39平方米的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申请登记手续,通知西固分局接此通知后,完成土地登记注册发证工作。三毛集团已按有关规定将申请和相关文件提交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固分局,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固分局答复,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三毛集团该宗土地在取得宗地图四至单位盖章同意后,将进入土地公示阶段(一个月),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土地证。”报告书在“交易标的介绍”部分披露:“由于本次以资抵债的土地使用权均由三毛集团以划拨方式取得,故就目前来说此宗土地使用权尚属国家所有,没有明确客观的账面价值。三毛集团必须取得此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进行本次以资抵债交易。三毛集团在因无力承担土地出让金而无法将此宗土地的使用权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从而导致一直无法实施以资抵债方案的情况下,2008年4月提出将上述拟抵债的土地全额转增国家资本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由三毛集团抵顶给本公司的解决方案。2008年10月,该方案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08年11月14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给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评估结果初审意见》,审查确认了该宗土地评估事项。2008年11月24日,三毛集团取得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化改革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评估备案,并同意对上述拟抵债土地以作价出资方式进行处置。土地使用权变更和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在年报“董事会公告”部分披露“2008年12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毛集团即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了219.05万元欠款。三毛集团用于抵债的土地产权证手续正在办理中。”由此看来,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三毛集团获得以资抵债交易中被其转出的土地使用权。换言之,三毛集团在没有获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把这一貌似已经归属自己的资产转让出去,偿还自己的债务。更有甚者,ST派神在根本就没有获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控制权的情况下,将其确认为自己的无形资产,不仅如此,从表2可以看出,ST派神还对该项资产进行了摊销;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ST派神堂而皇之、顺理成章地将以前的坏账损失冲回,金额与2008年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3 365.92万元)相差无几,超过了利润总额(2 929.17万元)。这样,就不难推出:如果没有前述的会计处理,ST派神2008年报中的净利润为负(不排除,其采用其他方法调节利润),那么2007年的盈利,对于脱帽来讲,可谓是功亏一篑。结论2008年4月,ST派神刚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过,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一古训在这儿失灵了,被ST派神挡在门外。ST派神的这一做法,发人深思。关于资产的定义、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两个确认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笔者认为,这些基本的知识和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是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守夜人”,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也是心知肚明。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只有一种解释:两者形成了合谋,争取早日脱帽。如果不是出于这一目的,为什么拖了数年、没有解决的债务问题,竟然会在2008年的最后36天内,一下子解决掉了。一块没有土地证的土地,既帮助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又增加了债权人扭亏为盈、早日脱帽的几率。妙哉!怪哉!

会计案例征集

165 评论(8)

好猫墙纸

一.案例简介这是一个关于利用会计截期在收入的确认和费用.负债的确认问题上做文章进而夸大企业业绩,进行会计舞弊的案例。美国女王真空吸尘器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生产耐用的吸尘器著称,唐·希兰先生是该吸尘器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当初为了获取该公司的控股权,希兰先生不惜抵押了其所有的私人资产,以获得巨额借款用于购买女王公司的股票。只有在女王公司的利润急剧增长的情况下,他才不至于陷入更大的财务困境之中。不懂吸尘器行业的希兰及其管理小组武断地认定开发新一代真空吸尘器才是大幅提高利润的最佳途径。为了筹措新生产线的资金,希兰先生授意财务经理去人为地夸大几个季度的利润从而使股票价格上涨,再用股价上涨抛售部分股票的方法产生资金。财务经理选择了在销售和费用的截期上玩花样。他指示销售经理将期后的销售发票提前到会计年度结束前开,嘱咐仓库将货物的发运提前,并同时编造大量的非法分路以掩盖造假举动。此外,他还将积存的商品发运他处,视之为销售记入销售收入;将未付的帐单锁在橱柜里不确认负债。希兰通过他的方案得到了急需的现金流。由于公司从未在期后冲销虚假的销售,审计人员并未发现该公司的造假行为。新一代的真空吸尘器销售业绩飚升,利润飞涨。然而好景不长,不久消费者们发现吸尘器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要求退货,其幕后原因是希兰贪婪地追求利润以至于强吸尘器原先坚实的金属部分替换成了塑料装配,从而导致产品不耐热。于是,最初的利润转变为狂怒的抱怨声,仓库开始没有空间存放退回的产品。后来,公司不得不租用了较远的仓库存放退回的产品并销毁所有反应退货的记录,以此来蒙蔽了审计人员。由于产品的口碑极差,公司的名声一落千丈,销售严重滑坡。巨额的销售退回和销售额的锐减给希兰和财务经理带了极大的压力,面对所要额外信息的审计人员,他们最终在律师的建议下主动认罪。本案中,投资者和债权人由于女王公司的舞弊行为遭受了共4000万美元,公司也宣告倒闭。此外,希兰先生也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并附带数百万的赔偿。二.案例分析对于本案例的分析,首先针对这舞弊案,从舞弊本身入手。本案例运用截期舞弊来制造虚假利润,它是利用时间性差异来实现的。 截期舞弊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提前确认收益,另一种是延迟记录费用或负债。但是,不论采取其中的哪一种,只要是通过时间因素实施舞弊的,造假者所选用的舞弊手法无非是以下三类(下述手法以提前确认收益为例,延迟记录费用或负债的手法也可以此类推):(1)玩时间游戏:即为了达到一定的销售指标或利润指标,公司往往在年底不及时结账,将下一期的销售业务提前计入上一个会计年度,这是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法。(2)未完成全部服务前确认全部收益:这种手法罔顾会计准则有关“完工百分比法”的规定,在服务未完全提供完毕之前,即在账上确认了该服务带来的所有收益,而且还不转销预提费用,并将需抵偿的保证金计入利润。(3)凭订单确认销售:即在接到商品或货物订单时就确认销售收入。更有甚者,为数不少的公司在审计前后,将货物发运到自己的私人仓库或分公司并记之为销售。 我们认为在本案例中,有下例舞弊行为:1提前确认收入:将期后的发票提前到会计年度前开; 2记录不存在的收入:将积存的商品发送到别处,同时视为销售计入销售收入; 3高估收入:将未付的账单锁在橱柜理不确认负债。那么舞弊的原因是什么呢? 从构成舞弊的三个要素——压力、机会、藉口来看,压力无疑是舞弊发生的最原始动力。当初为了获取该公司的控股权,希兰先生不惜抵押了其所有的私人资产,以获得巨额借款用于购买女王公司的股票。能偿还该债务的唯一方法,就是从女王公司获得收益。若女王公司的利润如果没有急剧增长的话,他则将陷入更大的财务困境之中。因此,他具备了最主要的因素。对一个公司而言,虽然其产权是由股东所有,但日常经营权却在管理者的手中,实质上形成了“内部人控制”,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给予造假者以可乘之机。这些为客观因素。 就主观的人为因素而言,管理者的盲目与决策武断:希兰和他领导的新的管理小组在不懂吸尘器行业的情况下,武断地认定旧的生产线过于老化,开发新一代的真空吸尘器才是大幅提高利润的最佳途径;管理者的短视:希兰贪婪地追逐高利润,将吸尘器原先坚实的金属部分替换成塑料装配,从而导致了新的吸尘器不耐热。有关新产品的问题接踵而来。首先,有一部分消费者声称,吸尘器内部的齿轮脱落,要退还产品;接着到处有报道说吸尘器的内脏会受热融化;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抉择:财务经理听了希兰的打算后,对此夸大利润的非法伎俩同样持支持态度。他的动机很简单:他相信希兰先生有关新产品的创意,并且还天真地认为,这种做假账的行为只是暂时的;除此之外,他还必须保住他的饭碗。这些都使舞弊后果雪上加霜。在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监督机关的不力,也是舞弊得以发生并持续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女王公司从未在期后冲销任何一笔虚假的销售——这是截期舞弊的典型征兆,所以,那些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审计人员并未发现该公司的造假行为。公司决定租用离公司较远的仓库来存放这些毫无价值的商品,并由希兰的一个下属负责销毁所有能反映退货的文件记录,包括发运单、存货盘点表和存货退回清单。这个花招又一次“暂时性”地奏效了。针对本案例的舞弊行为,我们结合资料,提出几点措施: 注重对高层管理人员财务状况的调查。当客户业务结构发生变动时,应加强对客户的业务的了解。虽然审计人员审计女王真空吸尘器公司已有多年了,但是该公司自希兰先生接手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先传统的金属制吸尘器不再生产了,代之以全新的未经试验过的产品,而且公司的全部收入都来源于该新产品。由于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和人事发生了剧烈变动,对审计人员而言,应将现今的公司视同为与以往的女王公司不同的一家公司。审计人员应在现有的销售结构下,重新衡量这种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审计人员重视所谓的利润剧增都来自与新产品这一事实的话,他们必然会加强对该种新产品的调查和认知,从而重新评估审计风险。现场勘察和询问必不可少。对于审计制造业、零售和批发业的审计人员而言,对其客户的现场勘察和询问是尤其重要的。任何存货项目,不论是发货还是收货,最终都是要经由装卸码头直至仓库才能完成的。因此,存货方面是否存在财务造假一定瞒不过关键的装运人员。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存货项目时,多花费一部分时间在现场勘察,有技巧地询问那些在仓库工作的相关人员牵涉舞弊和滥用职权方面的问题,相信不难发现新产品有大量销售退回这一事实,从而进一步揭示公司利用截期来虚构利润的舞弊行为。善用分析性复核。对着大量单一、枯燥的数字,注册会计师难免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然而这些简单的数字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勾稽关系,其往往能帮助注册会计师确定报表的合理性。一旦这些勾稽关系被破坏,通常就预示着有一些不寻常的事项出现,需引起注册会计师的注意,以便更好地抓住主要矛盾,提高职业警惕性。比如说要提早确认收入的话,货物常常在发运之前就已经被开单记账了,因此,货物的发运数量可能与开单记账的数量不一致。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对两者一致性的测试就可以验证利润的正确性了。在上述案例中,审计女王吸尘器公司的审计人员如果能使用同样的方法和准则,就可能发现公司外租仓库的存储成本有显著增长,从而进一步怀疑到退回的劣质商品可能没有在销售退回中予以反映,巨额的利润也许只是一个泡沫

220 评论(11)

o0大鹏0o

案例一: 中山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判刑5年新华网广州 ·陈晓建记者由广东中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涉嫌为34家资金不足却企图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的公司、企业出具虚假验资告的注册会计师黄炎林判处黄炎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黄某服判,表示不上诉。据中山人民法院办案干警介绍,被告人黄炎林利用担任中山市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的职务便利,为谋求非法利益,与时任中山市某商贸公司业务经理的被告人程少南经事先预谋后,由黄炎林提供客户,程少南伪造银行询证函及银行时帐单,先后为34家公司 及个体工商户进行虚假验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并收取高额费用,使上述单位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顺利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

经法院核 实,黄炎林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共非法出具34份验资报告,收费均在5000元之上,远超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对验资 业务收费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并且其在收钱后,只出具收据,概不出发票。记者从该案的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本案的案发是由于2007年2月,被告人程少南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同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 验资报告为由。

向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叶南泉发手机短信敲诈勒索人民币50000元,叶南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向工商部门报告。 经调查,工商部门于同年3月28日,将黄炎林在为客户办理验资报告过程中涉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有关材料、线索等移交于公安部门。公 安部门在同年4月9日立案侦查,并随后将黄炎林和程少南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山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黄炎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同案犯程少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后,黄、程二人服判,均未上诉。案例二: 两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被判刑作者: 侯昌忠 陶刚 谢正伟 发布时间: 2006-02-26 10:31:03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3日下午,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宜宾赛尔登丰案中涉嫌触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两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鲁礼和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丁勇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鲁礼和系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被告人丁勇系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2004年2月,周文(另案)、徐崇炎(死亡)等人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为达到注册成立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的目的,徐崇炎找到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郑熙孝,请其帮忙审验该公司200万元的注册资本,并提供了设立验资200万元的虚假证明文件。

2月20日,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设立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范围是货币资金,验资收费是3000元。郑熙孝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设立验资项目经办人,编制了验资总体计划、货币资金审验程序表,形成了验资报告底稿,经丁勇复核,最后由鲁礼和进行三级复核后,于2004年2月24日盖上鲁礼和和蒋某二名注册会计师章,加盖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出具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物资本160万元、货币资金40万元)的验资报告。

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该所出具的设立验资报告,骗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月27日注册取得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同年4月,周文、徐崇炎等人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为达到虚假增资300万元的目的,再次向蜀南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虚假的增资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材料。4月8日,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变更验资的业务约定书。

验资范围是货币、实物资金,验资收费是3000元。郑熙孝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变更验资项目经办人,编制了验资总体计划、变更验资审验程序表、货币资金审验程序表、固定资产审验程序表和实物资产现场核实审验表,形成了验资报告底稿,经丁勇复核,最后由鲁礼和进行三级复核后,于2004年4月9日盖上鲁礼和和蒋某二名注册会计师章,加盖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出具了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物资本235万元、货币资金65万元)的验资报告。

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该变更验资报告,骗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任,于2004年4月15日取得了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增资3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2005年3月17日,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因负债过多而停业倒闭,注册时出资的固定资产款项也未付清,拖欠了商家的大量货款、设备款和装修款,给经营者和相关商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105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