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妹Angelia
小企业,根据经济业务设置会计岗位,但至少设一个会计岗位,一个出纳出纳岗位。因为《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的管理,收入,支出,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

嫣雨飘零
解答可以按照公司的业务特点进行分工,可以设置一个财务主管。两个人分工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一岗,如设置一个总账会计,设置一个明细账会计。或者。设置一个总账会计,再设置一个税费会计,专门跑税务局。等多种方案。会计岗位设置应遵循的原则1、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应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2、会计岗位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3、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用记账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blue-taste
这个没有标准的,要看公司规模和业务类型的,人数从1个到几百个都不等的。比如小型的公司,如果找一个好的会计,其他人兼职个出纳,算一个或2个都可以的而大大型的公司就多了,像阿里巴巴的财务部是100多个人的。要看你是多大的公司吧。一般就是主办会计、出纳。业务量大的话,还可以把会计细分开:工资会计、应收应付会计、材料会计、销售会计、总账会计等等很多。看多大的公司!需要最基本需要两个,不要在一起做帐,但每月交的帐单必须是一样的防止什么叫做一般的公司?要看业务量有多少啊!如果打算成立一个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财务人员的数量没有要求,要是三五万的注册资本,估计请一个兼职会计就够用了,工商、税务都不会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除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根据上述规定,虽未明说公司法人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但根据法理学举轻以明重理论,既已经禁止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当然也禁止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对于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其他公司,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都未禁止公司法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其他公司的法人,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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