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小王
地区
论文发表要求
上海
2 或 3 篇(其中一篇作为主送论文)
山西、辽宁、黑龙江
3 篇(需要在不同年度发表)
河南
3 篇
河北
国内核心报纸期刊或国外报纸期刊 2 篇以上;或国内非核心报纸期刊 3 篇以上;或省级报纸期刊 4 篇以上。
福建
至少发表 1 篇;(破格报名至少 3 篇)
安徽
2 篇以上(破格报名至少 4 篇)
江西、四川、海南、湖南、广东、山东、天津、宁夏、新疆、陕西、江苏、浙江、甘肃、吉林、湖南、青海、云南、西藏、内蒙古
发表 2 篇以上省级以上刊物
北京
1 篇(不要求发表);援疆申报人员免于论文答辩要求,直接申报参加评审。
1、内容及体裁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应是研究类论文。
申报人中除少数人员专门从事理论研究以外,一般都是从事实际管理工作的,因此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应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申报人论文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岛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2、申报人撰写论文要避免以下现象
①论文的题目太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②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③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观点。
④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撰写的'。但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 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经济技术类报告、译文等,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 评审的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
总的来说,一定要注意避免写那些被无数人写过的内容,一定要结合工作写、题目要比较具体,我们称之为“工作研究型”的文章,这样的文章 会让专家感觉你下了功夫!另外选择杂志最好选择会计专业类杂志,一般来说各省的高评委都是本省的会计、审计专家,这些专家一般也是会计类杂志经常邀请撰稿 的对象,如果评审专家的文章也在你选择的杂志上发表过,那效果不言而喻!
肥肥来了啊
首先,要了解是不是有相应的文件规定,有的话优先按照职称文件的规定来。比如发几篇论文,在什么级别期刊发表,除了论文,课题、教材、著作、sci期刊是不是要准备。其次,既然是高级职称,期刊建议是核心级期刊,或者是核心与普刊搭配。第三,要注意自己准备的论文质量度。查重合格是基础,送审之后如需修改,编辑会给修改意见。
feiyeping001
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论文查重率10-30%,北京1篇5000字以上。其他省3篇2000-3000字以上,中级以后发表的在副高评审合格之前永远有效。未指定刊物名称。要求合法(有CN刊号且能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到)、正刊,不能是增刊、专刊、特刊。必须是第一作者,提前一年发表且能在在维普、知网、万方检索到。我偶尔看到:全国职称办通知 各位学员:今年各省最新职称政策已发布上网,查阅可搜: 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密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郑密路全国办。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密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评审条件郑密路全国办。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密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报考条件郑密路全国办。 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密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考试科目郑密路全国办。......在百度第11-19页,360第15-27页,搜狗第17-27页。 搜: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全国办、郑州论文大学郑密路全国办、郑州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全国办、郑州高级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全国办、河南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全国办、河南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学院郑密路全国办。
danyanpimmwo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一、评审有关规定 (一)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允许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按照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发〔2008〕82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四)同级改职高级会计师人员应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备《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应提供参加2011年度由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佐证材料。 (六)各单位、主管部门应通过更新后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录入和上报参评人员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二、需提报材料和资料 (一)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实行等级化管理的地区,申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由省财政厅确认。 (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省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新版B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单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协议。 (六)评审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根据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方可申报。 (七)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 (八)同级改职人员应提供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应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九)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佐证材料。 (十)《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规定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等。 (十一)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1份,以A4纸打印)。推荐材料内容包括: 1、主要工作经历和能力; 2、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与著作成果; 4、单位意见。 (十二)参评人员信息数据盘及《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十三)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需出具委托评审文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具委托函后,方可参加评审。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申报程序 (一)中直、省直部门申报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将评审材料报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申报人员,按所属系统报送申报材料。 (三)各市(地)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将评审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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