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骨头骨头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检。持有会计证的人员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说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办法规定:
1、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2、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4、《规定》列举了继续教育的多种形式及各种形式学分的折算方法。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6、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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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是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是对于资格证也需要进行年检,每隔一定的时间就会进行。那么这里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很对会计人都不清楚。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一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两年为一个周期年检一次,并且每年需参加24小时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年检,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相关知识:会计从业资格证取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这是法律角度的规定,当然实际要从事会计工作光有证书是不够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需要通过学习掌握到各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实帐操作技能,证书的考试是考理论知识,实操应重点学真账实操,尽可能不学模拟帐套。当然为何考这个证书没有任何门槛限制,因为开辟通道,让更多只需要多一些证书的人士也可通过考试获得。很多人不明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实际的从业会计工作有何区别,有证书是代表有资格,但要从业会计需要具备的是资格+技能。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考生需同时考试通过《会计学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电算化》或者珠算,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
考试时长: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180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交卷当场即可知道自己成绩,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2013年7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无纸化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的3科必须同时考过方可有效,同时没有任何免考政策。所有人都必须同时考过3科方可取得该证书。
2014年4月21日,财政部下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通知),该大纲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因此,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周期为两年,这是每一个会计人员都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 ,才能在从业资格证进行年检的时候知道是什么时候,如果有不清楚的人就需要了解一下,以免错过时间。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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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年检已经取消,现在叫“继续教育登记”,每逢单数年(即每两年)的10月至12月由持证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继续教育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往会计科办理即可。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已经不再进行“年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2年为1个周期免费进行一次定期登记,登记时主要检查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和内容。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2个周期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并予以公告。
扩展资料
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在2003年以前未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的,就已经被注销,是在2003年以后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的,可到网上或到财政局财干校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带继续教育证书到财政局会计科来补办登记。每次登记完成后,都会在证书备注页打印上下次登记的时间,翻看下证书就会知道继续教育登记的时间了,请按时登记以免被注销。
但是自从2017年11月9日起,财政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规定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此外,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制度,已取消多年。
关于继续教育问题,该项制度没有取消,会计人员仍应按《会计法》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但不再与会计从业资格挂钩。可在工作所在地参加继续教育并进行相应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需要年检的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会计证的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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