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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涵百草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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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哈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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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班,要工作日去才行。具体可以电话联系,参考下面的联系方式。2012年江苏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申领时间:2013年1月10日起一、 合格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考生报考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 申领时间2013年1月10日开始。三、申领时须携带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 申领地点1、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点办理;2、各区、县财政局办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玄武区财政局 珠江路455号政务大厅50号窗口 鼓楼区财政局 山西路84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白下区财政局 太平南路69号2楼政务大厅 建邺区财政局 中华路110号五楼(水游城向北100米红绿灯路口) 秦淮区财政局 马道街9号秦淮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下关区财政局 中山北路540号 下关区政府二楼核算中心 雨花台区财政局 雨花区软件大道10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栖霞区财政局 和燕路356-1号一楼 会计服务大厅 4008283456025-85317977 浦口区财政局 江浦街道龙华路8号(浦口区行政服务大厅) 江宁区财政局 东山镇金箔路666号 六合区财政局 雄州东路1号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化工园区财政局 大厂园西路旭升花苑19栋(江北都市经济园)二楼服务中心 溧水县财政局 永阳镇小东门街2号 高淳县财政局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 五、 友情提醒1、持证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请携带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及时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变更。2、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其他事项及以上提醒事项,请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了解相关要求并下载有关表格。

南京会计证领取

358 评论(8)

何时何处

2015年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公布成绩后3个月开始,初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规定领证时间到南京市人考中心办理资格证书

137 评论(12)

尚家宜商贸

2020年度全国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1、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2、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所有考试科目均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各报名点领取证书时间详见下表)。如需1月30日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扩展资料:

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苏州工作属地证明(本市社保机构官网自助打印的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苏州户籍证或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内)。

4、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参考资料:苏州会计之窗-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

260 评论(10)

Jamietee1997

建议您询问当地财政局,部分地区直接在网上看您的信息记录,部分地区需要带复印件或原件

182 评论(11)

横竖都是213

2020年江苏省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时间各个市是不同的(基本集中在2021年1月下旬)。如南京市的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7点。

江苏省常州市2020年江苏省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时间是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2021年1月30日以后,工作日正常办理审核领证。

南京市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以及所需材料:

1、成绩合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审核,再领取初级资格合格证书。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4、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5、自2021年1月21日起到报名所在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同时领取合格证书。请考生做好自身疫情防护,佩戴口罩,出示通信行程卡、苏康码相关信息,并遵守当地财政部门的防疫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南京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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