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1230
上任伊始,我对村情摸底,要求村会计(担任两届)公布村中财务情况,会计却说:"账目我不能公开,很多钱都被贪污了,我怎么公开呀?"因本届村支书赵某也是连任当选,作为村两委前辈,我向其求助,却也遭到拒绝。无奈,我只好向镇领导反映情况,镇领导说:"上届给你留多少钱,你就干多少钱的事,其他事你就别管。"为了摸清村情,事后我又多次要求公布村财务,半年后,会计仅是拿出了1张34.81万元的所谓欠条,说是村中欠款,具体收支名目、事项并不让查询。阳光村务, 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按国家有关规定,村民有权要求财务公开,村两委也有责任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公开、公示。按估算,仅养殖场租赁费一项,我村每年财务进账也有10多万元,但村民并未从中得到实惠,也不知道钱花到哪里,并有村民怀疑有贪腐行为,多次找到我,要求公开财务。因村内的收入和开销事宜,会计只和村支书商议,而我并不知情。在多次争取下,会计称村中账务由镇经管站管理,让我去经管站。几年来,我以村主任的名义申请经管站公开南口哨村财务事项,至今也没有给予答复。或许是我坚持要求公布村中财务,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在事后的村务决策、落实中我被排斥在外,甚至连到镇政府开会的通知也被屏蔽,上级政府直接与村党支部及个别干部对接,上级传达的政策、会议精神也不向村委会告知,村中事务也均由个别村领导拍板决断。以村企铸件厂为例,2007年经村两委研究同意,决定以每年4万租金、租期5年为条件将原铸件厂对外承包。但事后,村民张宝林、陈永旺等多位村民向我反映,铸件厂以总计9万元租金租了50年,并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这引起了村民的不满,要求我进行核实。经过多方求证,获知,2007年在对原铸件厂承包时,承包人设宴把时任村委会主任、会计等3位村两委成员约至酒店,通过在场的社会闲散人员威胁、恐吓,逼迫时任村主任杨某等人在已经准备好的承包合同书上签字,会计杨振友被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陪同"回村委会盖章,并强行让其盖章。事后,承包人给杨某等人每人5000元"以示感谢",但杨某等人不敢私占,把钱捐给南口哨村小学。为此,村民多次向上级反映,至今没有结果。后来我欲了解该厂租金的支付和使用情况,也被村支部拒绝。按《村民组织法》规定,村中事务要求执行四审一议的民主议定程序,要充分尊重民意,保障村民的参与权。但在我们村,我虽然是选举出来的村主任,但被人为地"取消"了决策参与权。除了村财务情况不允许我掌握外,村里的低保申请、粮食直补款的发放等基本村务我也无权参与,上级政府业务部门直接和村支部联系。甚至有村民反映,村支部有人多开户口,冒领粮食直补款,我去问询、核实,也没人出面澄清或答复。任职几年以来,我一直很疑惑,村两委的分工界定,到底是什么?村主任应该管什么事?负什么责?想开个村民代表大会商议一下村中事务(例如,2012年村东南果园320亩土地承包多占36亩土地补签协议一事),为什么镇政府还不允许?村主任在村民自治中应该担当何种角色?履职而不能,该怎么补救?来信解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的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为了规范村级事务决策行为,最大限度地集中农民群众的智慧,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中央在农村工作中推行了"四议一审两公开"的民主决策制度,即凡涉及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该制度是一项创造性实践,是新时期完善党的领导、协调村两委关系、实现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农村问题专家于现伟认为,目前农村中存在村务管理混乱和财务公开难等问题。针对村务管理,村两委应按照法律规定,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沟通,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个别干部之间矛盾纠纷,避免独权专断现象。财务公开难,主要有3个问题亟待厘清:敢不敢公开、会不会公开和能不能公开。从目前来看,造成农村财务公开难的根本原因,有的是因为基层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督促不力;有的是因为有关部门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及时公开的良好氛围;有的是因为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因此,解决财务公开问题,应从完善公开制度入手,不断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全面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凡国家法律法规中确定的内容能够公开的要逐项公开,《规定》中虽没有明确,但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公开的其他重要事项,也必须逐笔如实公开;公开前,由"两议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后由村主任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报乡镇农经站审核认可后正式公布,并认真接受群众查询。对公开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或纠正结果向群众再公开。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鹏认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那个啥来着呢
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加强专业知识、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还要处理好跟同事之间的关系。会计是做账的,出纳是管理钱财的,这两个岗位都非常重要,一般不会安排同一个人做,你刚到村委会报到就被安排上了如此重要的工作,可见村委会里的领导对你非常重视。会计跟出纳一般人都不能胜任,一定要有知识、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才能接受任命,我想领导也是想着重培养你,所以一定不能辜负领导的厚爱。刚到村委会很多工作都还不熟悉,这时候一定不能太自大,要低调一些,即使自己的能力特别出众也不能急于表现自己,要沉住气,只有这样才有出头的机会。
会计跟出纳的工作量都比较大,村里进进出出的账都要做好,所以平时一定要认真工作,不能有一丝马虎。另一边刚到村委会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所以也不能放松自己,一定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在村委会工作跟一般的工作单位不一样,特别是做会计出纳要跟各个部门打交道,所以一进村委会的时候一定要处理好跟部门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要得罪任何人,只有这样在工作的时候才不会有人挑刺,也能让自己的工作更加顺心。
另一边由于自己的经验不足,可以虚心向有经验的会计学习,学习的时间比较长,可以适当的给对方送些礼,这样对方在教你的时候也更用心。在村委会工作并不容易,千万不可大意了,要步步走的小心,处理好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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