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秋口秋
委派会计担负着从源头上加强内控,防范风险,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会计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任,因此,它是一项艰巨和繁重的工作。通过实践,委派会计在工作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也有一定的不足,如何做好委派会计工作,如何起到监督作用,浅谈几点看法。具体说,要重点在把好以下“五关”上下功夫。 一、严把柜员的业务技能关。委派会计要重视并抓好对柜员的业务与工作,加强职工业务学习,农信社的业务种类在不断发展,员工队伍也在不断加大。对一些业务操作不太熟练、接受新知识较慢的柜员,更要耐心进行个别的辅导辅助,特别是对于那些置换及新上岗的员工,要通过经常性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使每一名柜员熟练掌握业务操作要领,有效防范因柜员能力因素而导致的风险。 二、严把柜员的制度执行关。委派会计要采取多种方法经常组织柜员学习有关制度、办法、规定和操作规程等,确保每位柜员均能熟练掌握制度办法的要领和各项具体操作要求。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力度抓好制度执行,严格遵守会计35条禁令。特别是对授权业务要严把关,保证每笔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通过抓制度落实,规范业务流程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发生。 三、严把柜员异常行为排查关。委派会计在日常管理上,既要强化会计内控管理,督促柜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又要关心柜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经常与柜员交心、谈心,帮助柜员解决实际困难,关注柜员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和家庭婚姻等各方面的情况,切实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现象要及时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及早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四、严把柜员思想防范关。委派会计要加强柜员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柜员安全防范意识、制度执行意识、敬业爱岗意识,养成柜员“坚持合规经营,告别违规操作”的习惯,把“在岗一分钟,合规60秒”成为每个柜员的自觉行动。 五、严把柜员窗口服务关。服务决定业务。委派会计是营业机构的内勤主管,即要管好、带好内勤人员按规操作业务,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差错事故和案件,还要抓好内部环境整治,抓柜员服务态度,彻底纠正“脏、乱、差”的现象,改善窗口服务质量,提升农信社对外服务形象,创建农信社自己的企业文化。 委派会计在把好“五关”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会计的事前、事后监督职能。对不合规的业务严格按着规章制度办理,及时制止,确保信用社无任何违规现象产生,同时每天委派会计要将传票与综合系统业务流水进行核对,对凭证要素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和核对,对会计要素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会计凭证附件的完整性、凭证要素的规范性以及业务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作为委派会计,在严格管理,忠于职守,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联社领导和社领导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社各项工作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要协助领导加强管理,搞好团结,凝聚人心和士气,要积极参与制定各项计划和规划,搞好分析和预测,合理建议,准确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要严格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信用社的财务控制,杜绝不合理开支和浪费想象,开源节流,降低经营成本,努力为信用社提高盈利能力创造条件,提高经济效益。严格落实各项会计业务要求,认真编制、汇总各类报表账簿,确保会计核算质量。
青藤6970
你应该明白,领导是让你介绍一下工作方法和经验。为什么选你?就是看中了你的工作方法、经验的独到之处。否则的话你以为领导还写不出个稿子?或者找不到一个写稿子的?我以前在国有银行刚干管理的时候,也是摸不着头绪。一个同事告诉我:领导让你干,就是信任你、认为你能干好,所以你要做的就是按照以往的做法去做。我想想很有道理,否则的话越干越糊涂,连自己都找不到了。会计委派是很重要的,不要以为只是一个花架子。我承认有的地方是名不副实,但是它对于整个网点的合规经营是有益的,对于网点领导在营销中的违规行为是有约束的。你要做好这点,首先要熟悉制度、了解业务,要勇于坚持原则;其次要做好沟通,要能够处理好营销、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合规经营的关系,不能厚此而薄彼;再就是要善于发现风险,防患于未然;要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建立一个好的考核激励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要重点说出自己的经验,自己的长处和不足(不足可以简单点,捡无关紧要的说,呵呵),比如业务上,风险控制上,理论知识上,技能上,不断的学习上,一些创新上(这点很重要),等等。说得不全面,建议你可以看看别人的报告和思路,毕竟前人的东西也是一点点总结的,说起来也好听。但是,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这才是最关键的。
随风思恋
重点说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第35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该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 (一)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的发放、使用和结余情况,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信息;(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四)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五)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默默一个人旅行
新老会计交接后出现交接前的账务处理问题由老会计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35条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火炎焱加冰
新老会计交接后出现交接前的账务处理问题由老会计负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35条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账务处理的内容
(一)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二)账务核对程序
账务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记载正确,保护资金安全的必要措施。从核对的时间和内容上分有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两种。
每日核对。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有关账簿间的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总账各科目余额和发生额合计借贷方相等;总账按科目应与所辖分户账和余额表的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2)现金收付日记簿借贷各方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3)联行往来科目总账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分别与联行往账、联行来账报告表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核对相符。
(4)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对其中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日领人、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保证准确无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账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傻大明白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非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涵义《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实质重于形式”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体现。这里的“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但“形式”是不是仅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呢?《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在第35条规定:如果信息要想忠实反映它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它事项的实质,不总是与它们外在的法律或设计形式相一致。可见,这里的“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既指其法律形式,又指法律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overform)的英文表达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实质重于形式”强调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表现不相一致时会计人员应当具备更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注重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小牛芸芸*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这两个文件法规,都没有对交接前的工作(即前任会计工作好坏)做明确要求根据立法精神,法律没做要求的,司法时视为不违反。实际工作中,接收会计一般不对前任会计工作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交接做以下明确规定: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转载自经济生活网,请保留此标记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3)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移交人与接交人的会计责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说如果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那么他就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交接而推卸责任;如果所发现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问题不在原移交人员的经办期间发生,而是在其后,则不应有原移交人员承担责任,而应有接管人员承担责任。 因此,简单来说,账务上的交接就是接收人员应该以会计期间为界,让移交人员结出各账户余额并形成科目余额表,接收人员按余额表对以后工作负责,移交人员对以前的负责。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