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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婷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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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4月7日公告,并购重组委当日审核了两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其中圣莱达未获通过,其成为今年以来第11家并购重组申请被否的公司,这也是借壳等同IPO后首个应用IPO标准被否的重组案例。圣莱达被否决意见如下: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薄弱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弘高创意29.21+0.782.74%*ST申科18.88+0.000.00%艾派克44.28+0.000.00%海通证券14.63-0.05-0.34%圣莱达20.98-0.13-0.62%、内部控制不健全,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虽然借壳标准等同于IPO已一年有余,但完全应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来对借壳重组进行否决还是第一次,体现重组监管更加严格。”有资深投行人士如此分析。查阅资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第三十条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再看圣莱达的重组计划,时间追溯到2013年10月18日,圣莱达发布了资产重组预案,祥云飞龙拟以63亿的估值借壳圣莱达。借壳完成后,圣莱达将从热水器制造企业变为以锌、精铅、铟、银、金、铜等金属为主要产品的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当时披露的方案显示,圣莱达将除1.4亿元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全部出售给现大股东宁波圣利达(持股38.25%),置出资产预估值为3.1亿元。同时,圣莱达将向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祥云飞龙)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祥云飞龙100%股份。祥云飞龙的评估预估值63亿元,增值35.4亿元。实际上,此前在推进重组的过程中,即有舆论质疑祥云飞龙通过会计变更粉饰利润,并屡次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查阅公开资料可见,2011、2012和2013年前三季度,祥云飞龙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6亿元、17.8亿元和14.4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亿元、2.6亿元和2.26亿元,且据祥云飞龙此前的初步估算,公司2013、2014、2015年度扣非后净利润预计为3.46亿元、5.52亿元和7.16亿元。在有色金属行业整体景气低迷的大背景下,祥云飞龙2011至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不成正比,已广为市场观察人士诟病。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重组中,圣莱达还曾对祥云飞龙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一份补充公告,其中显示多个问题,包括:祥云飞龙2011年度同时少计收入和成本10963.57万元;2012年遗漏抵销粗铅销售内部未实现利润,导致2012年合并报表多计利润总额8124.66万元,2013年合并报表少计利润总额4237.13万元;错误冲销粗铅销售,导致2012年度多计收入8189.76万元,少计利润总额642.18万元;2013年多计利润总额1114.39万元;2013年度少计运费605.78万元。这些差错和形成原因,与并购重组委本次否决圣莱达的意见恰好相吻合。更令人玩味的是,圣莱达是一家上市没多久的中小板企业。此前,市场已对申科股份、东光微电上市三年就卖壳的案例印象深刻,殊不知这一现象的“领路人”正是圣莱达—公司2010年9月10日上市,刚满三年便宣布让壳。自那以后,卖壳市场的主力从沪深主板挪到了中小板。但命运也给圣莱达开了个玩笑。当比其晚披露让壳方案的申科股份、东光微电、万力达等等都纷纷过会后,圣莱达的重组审核进程则在经历了两次反馈意见后,独立财务顾问也从发布预案时的中国银河证券换成海通证券之后,戛然而止。

ipo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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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径通幽处

新三板挂牌文件与IPO材料有差异不行吗

大量新三板企业冲击IPO,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新三板挂牌期间和IPO申报材料的信息披露有差异。我们对这个问题简单的捋一捋。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新三板挂牌文件与IPO材料有差异的知识,欢迎阅读。

信息披露的差异允不允许有?

允许有差异。否则,信息披露差异就直接构成了上市发行障碍。新三板企业在申报IPO时很多都换了中介机构,由于执业水平和专业判断的差异,要求两者完全没有差异,并不符合客观实际。

允许有条件的差异。关键是要看导致差异的原因和产生的后果。

IPO关于信息披露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规定是怎样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六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八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五:条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是什么性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共七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2002年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知》。依据《通知》,证监会系统实行的“监管谈话、谈话提醒;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和记入诚信档案。”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对于本例,应该如何看待?

(一)新三板还是一个新兴市场,新三板公司多处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阶段,囿于专业人才匮乏、对公众公司属性认知不足、督导机构不力、专业机构判断差异等客观原因,历史上或多或少有不足够规范的地方,审核部门应该理性客观的看待,不宜一刀切。否则导致的后果就是拟上市企业不敢调整信息披露,将错就错,反而误导了投资者。

(二)在新三板挂牌阶段信息披露违规,股转公司该追究的就追究。这次给的是“监管措施”,不是行政行罚,不直接构成发行障碍。可见也没有一棒子打死的意思。

(三)至于对IPO有什么影响,无疑这是一个减分项,但是还应该根据项目的整体情况综合判断。

披露有差异,应该如何把握?

我们认为,信息披露差异应该按“重要性原则”具体判断。

是不是有主观恶意?有没有涉及到管理层的诚信问题,导致对信息质量产生全面置疑。

是不是“重大差异”?有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足以导致投资者产生误判。

是不是有严重后果?有没有损害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者的实际利益。

新三板做市企业、频繁融资和交易的企业,重大的信息披露差异可能会构成上市审核的实质性障碍。因为,重大信息披露差异很可能已经实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操纵了股价。

应该如何避免信息披露的差异?

端正初心。没有做好规范治理的准备,就不要来挂三板,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保持敬畏之心。严格按照公众公司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挂牌和上市(转板)做为一个整体规划,不要走一步看一步,丢三落四,到处埋雷。

聘请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或顾问机构。正如连岳先生所说“一生廉价,往往源于一次廉价的选择”。

以上内容转载自新三板法商研究院(龙马汇智V(龙马汇智创始人 )、董秘直通车Medea),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新三板并购城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也可通过公众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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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一箩筐

公司的规范 财务管理 工作应该如何进行呢?公司想要规范财务管理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我为你带来了“如何规范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 关注点一: 持续盈利能力-(企业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 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 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公司的 商业模式 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 关注点二: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收入最主要是销售收入的验证标准,匹配程度包括付款条件在上市、融资或者并购过程当中严格审查的,尤其是现金收入超过70%以上的,对收入确认是非常严格的。 关注点三: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许多成本费用与收入做的不匹配,成本费用很大而收入很小,从而逃避税收;甚至有些企业用白条冲账,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来抵账,这都是增大企业成本费用的一种手段,但也是恰恰影响未来融资或者上市时审核所关注的点。 关注点四:税务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税收问题是困扰未来企业融资、并购、上市挂牌企业的一个大问题。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多采取采用内外账方式,利润并未完全显现,需要面对税务处罚和调账的影响。如果能够通过税务处罚和调帐的处理解决,还算未构成实质性障碍,更多的情况是,一方面因为修补历史的处理导致税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却因为调整幅度过大被认定为企业内控不力、持续盈利无保障、公司经营缺诚信等,可谓“得不偿失”。因此,税收规划一定要提前考虑,并且要与盈利规划避免结合起来。 关注点五: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很多正常经营的企业都会出现利润表上有利润,但现金流量表上没现金这种情况,反观我们很多民营企业这种情况是利润表上没利润,现金流量表上没现金,但还生存的很好,那么税务不查即得,一查一定会有问题。 关注点六:重大财务风险 即不可把控的财务的系统风险,是指财务经营以外的,如对外担保,或者法律的诉讼和仲裁,虽然不能在财务报表体现出来,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也可能是未来的财务损失。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关注点七: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 特别是民营企业,在会计基础方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有“规”不依,记录、凭证、报表的处理不够规范,甚至错误,内容上无法衔接或不够全面;另一方面是“内外”不一,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帐情况。这不仅让企业的运行质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还势必影响好企业挂牌,当然更会影响企业今后的IPO。建议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充分认识到规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养成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的意识和习惯。 关注点八: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 报告 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 关注点九:内部控制 内控也是融资或者上市、并购审核的一个重要因素,财务不规范也表明了内控是失控的或者说没有内控。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是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和审核时关注的重点,也是证券业协会等主管备案审查的机构评价的核心。从内部控制的范围来看,包括融资控制、投资控制、费用控制、盈利控制、资金控制、分配控制、风险控制等;从内部控制的途径来看,包括公司治理机制、职责授权控制、预算控制制度、业务程序控制、道德风险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一般来说,内部控制的类型分为约束型控制(或集权型控制)和激励型控制(或分权型控制)。通常情况下,中小型企业以前者为主,规模型企业可采取后者。另外,内部控制不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执行和监督,并且有记录和反馈,否则仍然会流于形式,影响挂牌。 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直接制约村级组织的运转效率和办事能力,影响村级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党群干群关系。针对目前部分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应做好以下四方面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素质。联系相关培训组织,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实用技能培训,向村级财务人员发放通俗易懂、便于阅读、便于参考、实用性强的财务管理教材;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巡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指导工作,纠正错误。 二是规范化记账,准确反映经济活动。重视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建立账簿,规范记账,规范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报会计报表,定期向管理部门上报。 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好档案。村级财务票据中以法规和批准性文件为依据形成的原始材料以及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证据等,都需要长期保存。 四是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要求,按季度公布收支明细情况及有关账目,接受群众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收支预算,向农民筹集“一事一议”资金,借(贷)款兴办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度有要求的必须张榜公布。对村民关心的 热点 问题或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如何规范财务管理相关 文章 : 1. 企业怎么加强财务管理 2. 财务管理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3.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 4. 如何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5. 怎样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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