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柚滴溜溜
天呐~~~你怎么遇到这种人!他肯定没做好事,你别管别的,凡事从你这里出钱,都找你们经理签字,管他乐不乐意呢!出纳就应该这样,你整理好票,做好支出单,编好号,记完给他就是了,少了就是他的事!记住,从你这儿出一分钱都要让头批才能拿,否则你就别给他~!!
MayQueen小乖
从劳动法来说 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第一:与实际工资福利不符,这个你要出示你的工资单之类的证据;第二:劳动合同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这个情况可以告到劳动检察部门,由其责令改正,并补足差额,逾期不补的可以对你们公司处以罚款,再个按新劳动法试用期也是要有保险的哦!公司的会计貌似是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的吧,你已经过了试用期,她辞退需要理由,并且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多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能够辞退你,她都没有做到,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交接现金数目不对苛扣工资更是没有道理。就算现金数目不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是掌管钥匙的人负有同等的责任,但是赔偿和工资应该分开算。另外就如其他网友所说,会计是没有资格掌管现金的。你直接去告到劳动监察部门吧,免费的 我之前有个同事告过,他们人都还可以(地区不同 你先试试)
沙尘暴来袭
说实话吗?会计,是企业管理钱财进出的人,出纳,也很重要,是对进出钱核算的,因此,工作侧重点不同。两者是一个链条的两端。所以,不应该出现谁害谁的事情,否则肯定其中一方有问题。至于害出纳的方法有多种,如做帐方面,对某此货品的进出周期由短改成长周期,而出纳仍按照以往的周期记录等。以上回答,确实些。参考吧。企业中还有财务总监,但不是财务做账上的具体执行人,而仅仅是官位职称,如果是股份公司,则是董事会派驻的人员,起监督作用的人。
小小小小野
嘿嘿,这个好办,直接去老板那里告他,就说是会计动的现金,会计怎么能有钥匙啊,这是违反规定的,让老板对会计起疑心,挑拨会计和老板的关系就跟老板说我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能有多大的胆子动现金啊,给谁说都不信啊,而且我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很想在这家公司工作,我平时做人坦坦荡荡非常诚信,丢了工作不怕,这么不清不白地被炒鱿鱼我心里不爽,肯定是会计动了现金老板疑心通常很大的,肯定给会计那边很大压力,如果老板不信的话就让老板下令对账,你好好的一笔一笔的对,不行的话就去找个注师,反正就是不让那个会计过舒服。前提是你管的那一块账绝对不能出问题当然你也可以想个办法先威胁会计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会计报过来的比较诡异的原始凭证,抓他的小尾巴,给他看看刚毕业的学生也不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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