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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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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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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出去是营业外支出,接受捐赠是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纳税人向光华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和听力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据市实扣除。

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事业、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纳税人向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是,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要区分属于那种捐赠。

捐款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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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全英英

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年末所得税调整时对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借方计入相应的现金或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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