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小波
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详细解释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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