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娃妈jsz
会计/出纳虽然都是财务岗位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却往往因为其属性大致相同和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员工们经常都会被要求身兼两职(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同时担任公司的会计和出纳。
但是问题来了!虽然我们都知道在财务部内部,会计和出纳的工作相同点差不多,而且最为密切,收付款的原始单据几乎天天在会计和出纳之间来回传递。但前面也说过,如果出纳和会计都是同一人的话,那么就将会出现不少安全隐患。
一、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会计与出纳分开的必要性。
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三、解释
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风险,企业应当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企业内部控制措施通常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基于两个假设: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种错误的概率要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犯该种错误的概率;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因此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举例:
会计可能把员工报销的200元做账记成400元;员工找出纳拿钱时,即会计本人,只给了员工200元;那剩下的200元,直接进了那个会计兼出纳人的腰包。
所以,只有当两个岗位分别是两个员工的时候,才能起到互相牵制、监督、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的情况出现。
我家的笨笨蛋
会计和出纳为一人的弊端:1、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2、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3、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监守自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Tequila1114
会计和出纳,作为财务岗位中两个比较突出的角色,因其属性大致相同,常被不少人混为一谈。不少小公司,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常选择由同一人身兼两职,同时担任公司的会计和出纳。表面上,由一人身兼两职,是节省了公司在人力资源这方面的一部分投入,可同时,也为公司带来了不小的「财务隐患」。《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少小公司为节约人员成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登记挂名时,是两个不同人的名字,而实际操作时,却是让同一人身兼两职。随之而来的,则是不小的「财务隐患」。举个例子:会计可能把员工报销的200元做账记成400元;员工找出纳拿钱时,即会计本人,只给了员工200元;那剩下的200元,直接进了那个会计兼出纳人的腰包。会计人员平时负责的是分类账的登记、收支原始单据的复核和收付记账凭证的编制,而出纳则专注于现金的收付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签发银行有关票据和日记账的登记。两个岗位往往可以互相牵制、监督,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管账、管钱的为同一人的现象,公司账目上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及时被发现。表明上看,一人身兼两职,节约了公司成本,但从根本上来说,却给公司种下了更有毁灭性的隐患。因而,将两者分开,是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十架方舟
会计跟出纳是一个人的时候,钱就没有数了,钱的多少只有会计知道,出纳也是他,那不就是他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么。
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工厂跟公司的财务上面,会计跟出纳都不会是一个人的。除非工厂公司是他自己开的,他自己管着钱多少都没问题。
你可以想想一下,当会计跟出纳是一个人的时候会怎么样。正常的公司里面,一切的进出都是有票据的,票据要有出纳人签字然后才会到会计手里面,然后出纳就会支付金钱。
当会计跟出纳是一个人的时候,那不是拿来什么票据都可以签字都可以报销么。这样下来,肯定会有风险隐患的。
懂得会计的都知道,会计跟出纳是不能一个人的,为了自己的资产安全着想。尽量是两个过着多个人来管理是最好的。
并且在选用出纳人的时候,要找自己新的过的朋友或者家人。以防找个陌生人会卷着钱跑路。
尛嘴亂吃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主要问题:1、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2、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3、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监守自盗,所以予以禁止。
木有雨啊
会计与出纳用一个人,不是好处与坏处的问题,是财务制度不允许的问题。除非你是个体工商户而且没有建立会计制度,而作为记帐处理的方式,否则不允许两职为一人。《会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花的姿态zqr
您好: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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