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任我行
会计查账是通过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分析会计资料,并透过会计资料检查其代表的经济活动,监督并评价数据与经济活动实际情况是否真实可靠,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贯彻节约和注意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1、顺查法与逆查法 顺查法是指顺着记账的基本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审核开始,进而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最后以账簿来核对会计报表的一种查账方法。运用顺查法的目的是通过进一步的检查去发现被查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确定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指标及其反映的经济活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的重点是内容的完整,数字真实准确,业务合理合法;记账凭证的重点是科目使用、金额是否正确;账簿的重点是登记方法是否正确,账账、账表是否相符;报表审查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依次核对比较容易弄清楚问题,查明错误情况。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 逆查法是按记账相反的顺序,从审查会计报表开始,以会计报表核对账簿,然后根据账簿核对并审查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一种查账方法。逆查法可能产生因大失小的缺陷,对会计事项的处理或弊端难以全部揭示。因此实际工作中往往是顺查法和逆查法结合运用,既突出重点,又保证了查账的质量。2、核对法与审阅法 核对法是利用数据间客观存在的对应关系、勾稽关系、平衡关系和转记关系,为两者或两者以上的相关数据进行相互对照比较,根据他们是否相符来查证有关会计记录、会计账务处理及其他资料是否正确、完整的一种查账方法。核对的内容一般包括账表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等。 审阅法是按照一定标准,对有关书面资料进行批判性的详细审查和研究,若发现疑点,可采用其他查账方法进一步查证落实。审阅法审阅的内容包括对报表中有关指标的对应关系,从中看出可能存在什么问题,作为进一步查账的线索。会计账簿的审阅主要针对的是各种明细分类账和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重点审阅经济业务的内容,分析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突出查阅收支数额较大的事项,以及月初和月终收入,支出数额的变化,从中了解企业经营的情况,查看支出中是否有不正常的事项。实践中,一般是先用审阅法发现疑点,再用核对法进一步落实疑点。3.、验总法和验证法 总法就是验证每一合计数的正确性,具体有“横加验总”与“直加验总”两方面内容,如“工资结算汇总表”与“工资结算单”之间,各“工资结算单”横加合计应与“工资结算汇总表”横加结果相等,这个数额表示单位实发工资总额,各“工资结算单”直加合计应与“工资结算汇总表”直加结果相等,分别表示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经常奖金总额等。 验证法是查证会计记录真实性的方法,若对某笔经济业务的内容或金额有疑问时,应通过与该笔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进行验证。4. 比较分析法和踪迹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来确定被审查对象或其组成因素是否正常,有无不规则变化,从而判定会计资料是否正确,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存在问题。具体包括绝对数比较法和相对数比较法两种。绝对数比较法是直接以数量、单价和金额进行比较的分析方法,它通过对增减数字大小的比较,判断其是否合理,也可以把近期的有关数字列出,观察其发展趋势。相对数比较法是先计算有关数据的百分比和比率,然后进行比较的分析方法。通过相对数比较法,不仅可以进行现象之间的联系分析,而且可以为一些不能直接对比的指标,找出共同的比较基础。踪迹分析法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轨迹,通过查证账目的处理过程和来龙去脉是否正常,从而发现问题或疑点的一种查账方法。因为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客观上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复式记账原理又决定了每笔业务涉及金额的来龙去脉在量上必然相等。查账时可利用这种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金额上的恒等关系,查明经济业务处理是否正确,判断有无可疑之处,并追查疑点的事实真相。5. 三查三找方法对管理混乱、财务上建账不全、记录零乱的单位,可采用三查三找方法突破查账困境。具体内容为:(1)查银行对账单,找钱款的数量。当被查单位原始凭证残缺不全只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甚至无日记账可查时,银行对账单资料就是唯一的银行存款收入、支出情况的完整记录,根据对账单,确定每笔银行存款收入的来路;对于支出的款项,可以查证支出的数量及支出的具体去向是否合理合法。(2)查其他往来账业务关系对象,找资金的去向。(3)查应收销货款、应付购货款,找款向的去路。6. 三对照三看方法此方法是利用已掌握的某些疑点去重点揭示并证实问题的技术方法。要想做好三对照三看工作。(1)对照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数量、品名、单位、日期、金额、业务对象等,看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理。(2)对照各明细账对财产物资记录的数量和金额与实物盘点的财产物资数量和现金的金额等,看账实是否一致。(3)对照外地(外单位)会计证据(会计资料),看被查单位的业务记录是否真实可靠。三对照三看方法既是一种发现问题方法又是证实问题的方法。7. 抽查法与详查法抽查法是以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作被抽查对象,从中抽样部分账项进行审查,以验证、判断其有无错误和舞弊行为,抽查法运用结果如何,关键取决于运用的抽查标准和抽查方法。确定抽查标准时重点注意:(1)根据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制度是否严密健全,决定是否实施抽查及抽查的具体对象。(2)根据账户的性质、内容决定抽查项目。对那些监督比较严密,核算较准确的项目,可不作抽查对象;对那些内容比较复杂、问题较多,容易为他人所利用的项目如企业管理费中的会议费、招待费等应作为抽查重点。(3)须按经济业务发生数量的多少以及数额的大小决定抽查对象。(4)根据会计人员的能力,决定抽查的内容。抽查时应将账目的时间划分为若干阶段,选择不连贯的月份进行抽查,抽查标准的比例,应以全部被查会计资料的三分之一左右为宜,抽查太少则不能反映问题的金额,过多又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详查法是指在审核被查单位账目时,择其重要与可疑部分,加以严密查证的方法。查证时注意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会计报表、账存财产物资与实行数额之间是否相符,同时应该重视明细账、日记账和原始凭证的查证。这样抽查法与详查法相互结合,会取得满意结果
加杰特侦探
一般税务局来了以后就查一下原始票据的合理性 看看报表中数据问问异常的,要是自己检查就是原始凭证合规性 还有做记账凭证是否正确 账簿和电子档能不能对上 三大报表的勾稽关系能不能对上。
猪猪钕神
会计核查的内容也就是会计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账务检查。主要检查账务处理是否严格按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处理各项账务是否真实、正确、完整、合法.以达到账证、账账、账实、账表、内外账务的相符。
2、业务检查。主要检查各业务部门处理各项业务是否按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办理。
3、财务检查、主要检查财务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项收支和管理费用开支情况以及财务成果分配使用情况,检查的目的是督促企业讲究经济效益。
按所涉及的会计资料划分,可分为:
(1) 审查会计凭证。即对会计凭证的编制依据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印章是否齐备,业务内容是否合法等等。
(2) 审查帐簿。即对帐簿进行检查,看其记载是否合乎规定,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反映的业务是否合理合法等等。
(3) 审查报表。即对会计报表进行检查,看其编制是否合乎规定,内容是否正确,反映的业务是否合乎政策规定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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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的是原始凭证,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检查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检查项目内容范围的可行性,然后检查的是账务处理的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税政策,其他的方面就要根据检查的具体目的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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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设置会计账簿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二)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四)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二、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
(二)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核算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六)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七)会计核算是否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
四、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五、财政部门依法对公司、企业执行《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六、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0号令于2001年2月20日颁布,为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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