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ygefes
法律分析:(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伊萨贝辣
您好,征地拆迁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利益,因此应当要依法及时足额的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征地拆迁中,有违法拆迁行为或是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的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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