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颜无照
通过了所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就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了。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十三条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二条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余味无穷aa
不是的。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的成绩证书
成绩管理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证书管理
专业阶段合格证管理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综合阶段合格证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现已取消“在5个年度中完成”这一规定)。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全科合格证管理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财政部考委员颁发全科合格证书(已于2014年取消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内通过综合阶段考试的限制)。
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应持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凭证向参加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
全科合格证上的发放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
地方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考试
jonathan7704
不可以。注册会计师考完六科并成绩合格后,还需要取得几个阶段的合格资格,才可以最终成为注册会计师。以下是综合阶段的要求: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开始5年内都可以报考。如果再合格即发给全科合格证。至此考试过程全部结束。这时即可申请登记为非执业会员,不要其它附加条件,这样就已经是社会上说的注册会计师了,但是还不能执业。这整个过程理论上最短2年,一年专业,一年综合。不过这样的不是人是神。正常的3〜5年,再长一点也可能。要想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还要一个条件:"在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工作2年的经历",通过所在事务所向省注协申请注册。现在整个流程就是这样,较为漫长,只要有毅力最终会成功的。
臭豆腐精
不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后管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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