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头了
假如你租给我一台奥迪a6,租给我2年,融资租赁,2年后租赁期满,这时候奥迪的公允价值是10万,但我只要再付给你50块车就归我,我有极大可能来购买,可能性90%以上,就是这个意思
默然回首千百度
你好,
分以下三点来说明(个人理解)
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 赁付款额。(就是说一开始确定结束后会买这个设备的,要付的钱是最少的)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构成又可分为有规定优惠购买权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权的,就是钱多钱少问题。
3.下面是引申: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包括: ①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 ②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③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应由承租人支付的任何款项。 2).如果租赁合同规定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包括:①自租赁开始日起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止,即整个租赁期内每期的租金;②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承租人要承担器械的,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他可以选择到期后购买这个器械 就是你所说的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而且这个一般是在建立合同的时候 也就是租赁开始日规定章程,这个价格当然比这个器械的价值要少很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有理解不对的也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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