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看星星
预计使用积分的百分比可以计算本次积分的价值,和本次销售额加起来就是总的价值,但是是用来分配销售额的,所以最终的销售额使用这两个的占比计算的,,必然小于销售额,倒挤出的是合同负债不是递延收益,这是计算的积分,不是实际使用的积分,实际适使用时,要用实际积分除以总积分中使用的百分比再乘以合同负债
Phyllis。
举例:顾客在促销期间,购买了售价30186元(含税)的一批家用电器,并办理了积分卡,超市奖励A顾客积分1000分。该批家用电器适用增值税税率17%,进货成本为18000元。
该超市的会计处理如下:
1、积分价值
A顾客共获得积分1000分,其价值为5000(1000×5)元
2、超市应确认的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全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收入=30186÷1.17-5000=25800-5000=20800(元)
3、奖励积分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3018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800
递延收益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386
4、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0
贷:库存商品 18000
扩展资料:
一、递延收益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设置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收益
BuleS天之蓝
1、给职工的奖励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职工薪酬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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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
(1)如果题目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全部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应当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公允价值之间来分摊,奖励积分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分期摊销确认为收入,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
(2)如果题目没有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此种情况并没有说明每个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是多少,故需要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比如销售商品货款总计1500万,每1万元商品可兑换0.5个奖励积分,那么奖励积分公允价值=1500×0.5/(1+0.5)=500。
会计分录为:
(1)销售时(假设现销)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 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新《收入》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 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客户奖励积分”属于新《收入》准则中“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依据上述规定,对于客户选择权的“客户奖励积分”,企业应当分析判断该积分兑换的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具有实质性)。
如果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能兑换到额外有价值商品时,则通常认为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判断该权利是否重大时,应该考虑金额和性质进行综合判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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