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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眼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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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是会议准备工作的重要一环。 会议通知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务会议的通知 范文 ,仅供参考。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篇一:

司属财务中心、项目公司 财务管理 部: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工作质量,推进财务团队知识建设,强化财务管理水平。经商议,决定召开20__ 年度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总结 20__ 年财务工作,并结合20__ 年 工作计划 提出财务工作新要求。

2、集团各项财务制度的学习与优化。结合本行业财务情况,对集团各项财务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进行优化修订。

3、对20__ 年度集团各行业相关的最新 财税 政策进行交流。

4、结合名门盛世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系统培训。

二、参会人员

司属财务中心、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及未设财务经理的各项目公司主办会计。(后附参会人员名单)

三、会议时间

20__ 年12月16日至17日。(后附日程表)

四、会议地点

_ ______

五、其他事项

公司负责安排住宿,费用各项目自理。

六、有关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须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会者须_ 月_ 日前通知财务中心。

2、主讲人员认真做好课件,及时发布 财经 法规资料。其他参会人员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篇二: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

会 议 通 知

为促进高等院校会计教学和会计教材建设的深入发展,加强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会计学会会计 教育 专业委员会继20__ 年举办“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之后,继续举办“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和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共同承办。

会议届时将邀请中国会计学会领导、会计准则制定专家莅临指导,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知名教授就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诚邀您届时光临!为方便您安排,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日程

20__ 年5月27—30日。27日(星期五)全天报到,28—29日开会,30日返程。

二、受邀对象

(一)高校会计学院(系)院长(系主任)、学校培训中心主任。

(二)会计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主讲教师。

三、主要议题

议题一 企业会计准则动态及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二 高级财务会计授课 方法 与技巧

1.如何提炼高级财务会计的知识点。

2.每个知识点的实现方式。

3.习题与案例的配套技巧(教辅资源的使用,包括习题、案例、电子课件、电子教案等)。 议题三 企业合并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四 合并财务报表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五 租赁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议题六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讲解与疑难问题解答

(以上议题由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专家、东北财经大学和其他院校有关教授主讲)

四、会议地点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西路1号

培训中心联系方式:刘艳华 转1291,移动电话: 传真:

交通信息:培训中心提供免费接送站服务,详情请联系刘艳华。 五、会议费用

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单间:300元/间;合住:150元/人。自助餐60元/天)。

2.往返交通费自理。

3.会务及资料费:500元(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会务联系人:孙冰洁 孙丰翔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__ 年_月_日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篇三:

各分公司:

为做好20__ 年度会计核算及____ 年度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的安排,公司决定于20__ 年12月22日(星期六)下午召开分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会期一天。请各分公司派一名财务人员参加。望准时出席。

特此通知!

福建互华土 木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__ 年_月_日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篇四:

各部门:

随着公司扩大,业务量增加,费用支出也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把财务工作做的更好更规范,现将财务报销时间安排如下:

一、 每周二或周四为报销时间,报销前请各位自备零钱。 二、 每月月底前三天(若遇星期天向前顺延)不办理报销及转账业务。期间为月底对账,认证,发放薪资、核结现金银行账目等等时间。

以上规定请各位知悉!!

财务部示

20__ 年_月_日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篇五:

公司各部门、各地办事处:

一年一度的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准确地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年终财务决算,现将决算前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 费用核报

1.各部门已经发生的支出费用,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善报销手续后到财务部报销,20__ 年12月25日以后的票据必须于20__ 年1月5日前完成报销手续,隔年票据不予报销。

2.各部门已办理的预付款项,请尽快办理报账手续,对于今年暂时无法结清的预付款,应书面说明理由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延至下一年报销。在20__ 年要办理新的借款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 资产清查

1.清查时间:各项资产的清查准备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4日,存货、固定资产的盘存时点为12月25日8:30时,各项资产清查完毕时限为20__ 年12月28日。

2.清查范围:各种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项、现金、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应交税金。

3.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清理备用金及个人往来

(1)各备用金使用部门及个人,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备用金清理完毕,且应于20__ 年12月25日之前将20__ 年备用金计划报公司财务部,作为20__ 年借支备用金审批的依据;

(2)个人借支款项务必于12月25日前清理完毕,对于今年暂时无法结清的借支款项,填写“未清借款延期说明”(见附件),经主管领导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将电子表格及纸质材料交财务部,方可延至下一年报销。

(2)个人备用金及个人借款必须严格执行先清后借的原则;

(3)对个人备用金、个人往来账在12月25日前未清理的,财务部有权从该人员今后的工资、奖金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

(二)核对公司的应收应付往来款项

(1)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往来款项清查核对,并将清查核对结果上报;

(2)公司所属各部门对外事务中应收未收款项、应付未付的款项,于20__ 年12月25日前填写“应收应付、应付未付明细表”(见附件),并将电子表格及经主管副总签字的纸质资料交财务部。

(三)实物盘点

(1)固定资产盘点与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办公用具)盘点

实物盘点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各类盘点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年度结束时必须进行账务处理,不得挂待处理科目,同时按程序报批处理,报批结果和账务处理不符的,按报批的结果在次年调整。

(四)、现金、银行存款盘点

财务部出纳负责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财务部指定会计于20__ 年12月30(法定假日为31日始)日下班前,对现金盘点,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签字确认;出纳于20__ 年1月5日前根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与财务账面银行存款核对相符,签字确认。

三、 账实核对

各部门、各地办事处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及资产进行认真、仔细、全面地清查与核实。未按要求进行清账和清查的部门,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工作过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财务人员未按规定检查监督的,财务经办人员负连带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借款延期说明

附件2:应收未收、应付未付明细表

20__ 年_月_日

财务会议通知范文篇六:

各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集团公司20__ 年中会议精神,结合目前财务核算的现状,对各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同时,必须要特别把握好时点与时期的界定。

2、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遵循配比原则,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同时确认。

3、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收益、负债、费用,同时也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4、各项资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履行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各单位必须明确设备管理员,对固定资产尤其是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大宗低值易耗品,台帐登记齐全并及时更新。

5、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所属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负责日常管理,集团财务部负责监督。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集 团 办

20__ 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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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培训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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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在说话

2006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部分中央企业在2007年也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为积极稳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组织领导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需要,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新会计准则,推动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企业稳健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信息系统作相应调整,对企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均会产生重大影响,对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人员素质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中央企业要积极发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表率带动作用,高度重视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协调,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中要做到早准备、早布置,统一政策,加强督导,督促指导所属子企业全面贯彻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充分估计新会计准则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有效执行。 二、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积极稳妥地执行新会计准则 为保证执行新会计准则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将在2008年之前分批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工作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集团总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监督和指导,按规定汇集和报送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对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确保集团内部会计核算的统一与对外信息披露的衔接。 (二)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及《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厅评价[2007]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相关材料备案及企业财务快报、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与报送工作。 (三)拟于2008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要认真研究制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方案,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人员培训、户数清理、资产清查、制度修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事项的备案审核工作。 三、认真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基础工作 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国资委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认真组织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工作。国资委将于2007年分批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各企业应当将学习和掌握新会计准则作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新会计准则层层培训工作。在培训范围上,既要包括各级企业财务、审计人员,也要对企业各级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学习了解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还要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探讨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二)全面开展企业户数清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全部子企业均应当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产权或财务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分级组织做好子企业户数清理核实工作,对下属企业(单位)的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要认真组织清理,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为规范界定合并范围和企业级次奠定基础,不得存在应纳入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包括各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境外企业和基建项目等都应当纳入户数清理范围。 (三)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各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认真盘点、全面清查和质量核实,特别是对各类借款、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等应作为重点清查对象,并严格划分各类资产的范围,如实反映各类资产负债状况及潜在财务风险,为规范其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准确执行新会计准则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应当结合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及时梳理和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及措施,尤其是要补充完善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核算、职工薪酬管理等内控管理规范。各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薄弱环节,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四、切实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衔接工作 各中央企业应当在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一)统一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应当全面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不得选择执行和降低标准。要统一修订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保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前向国资委报备。 (二)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应当结合会计核算的变化情况,制定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办法,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科目核算体系,明确核算口径和确认原则,并在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对原会计准则有关科目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重分类科目可追溯。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应当按照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及其衔接办法,及时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调试,以便实现数据转换,方便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确保新旧账套的平稳过渡。 五、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相关决策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统一规范企业内部公允价值计量管理。 (一)合理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范围。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要与企业主要业务或资产市场交易特点、行业发展特征、资产质量状况相符合,对于尚不存在活跃市场条件或不能持续可靠地取得可比市场价格的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不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要审慎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资委核准。 (二)科学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在依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对相关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对于公允价值显失公允导致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国资委将要求企业重新编报财务决算。 (三)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备查簿。对有关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应当建立完整的公允价值计量备查簿,认真记录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和过程,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 六、认真核实企业资产质量 各中央企业应当在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和主要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企业资产整体质量状况,客观、公允判断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潜在增值能力,以及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状况,为出资人财务监管、经营考核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一)定期开展资产质量核实工作。应当在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各项资产质量,客观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合理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难以对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其所属资产组为基础进行估计。资产组范围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未经备案不得随意变更。 (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统一修订内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各项减值准备计提及财务核销的范围、标准、依据和程序,按规定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不得利用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调节利润。凡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突击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转回合理性的,国资委将在经营成果确认中予以扣除。 七、规范建立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管理制度 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管理办法,统一规范金融工具管理。 (一)合理划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类别。应当在认真清查、准确核实的基础上,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和业务经营的特点,合理划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类别;对于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得随意变更其类别。 (二)科学确定金融工具后续计量估值方法。在依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对于公允价值显失公允导致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国资委将在经营成果确认中予以扣除。 八、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 各中央企业应当对提供给职工的各类形式的货币性报酬或非货币性福利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核实,按规定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况,特别是量化或提供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及辞退福利都应当按规定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规范各项报酬的计提与发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人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各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其中: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不得扩大职工薪酬规模。 九、及时做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衔接工作 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规定,认真做好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2007年度财务快报的编制工作以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调整工作。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将控制范围内的全部子企业纳入编报范围。对于母公司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而所属子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对子企业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进行直接合并。 (一)关于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工作。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含各级上市公司)均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及国资委《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2号)要求编制月度财务快报;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仍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2004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126号)的有关规定填报。 (二)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各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印发2006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193号)有关规定做好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其中,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指标解释口径编报《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重要项目说明(见附件1、2),经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于2007年5月31日之前报国资委审核认定,以确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期初数。有关软件参数,请从国资委网站下载。 (三)关于2007年度财务预算调整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预算时尚未考虑执行新会计准则影响的,可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及国资委《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182号)的要求编制《2007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于2007年8月12日前随财务快报一并报送国资委,并对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说明,有关分析材料的电子文档随电子数据一并报送。 十、按时上报执行新会计准则重要事项的备案资料 国资委将建立执行新会计准则重要财务事项备案管理制度。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于2007年4月15日之前将下述第(三)项内容报国资委备案;其他企业应当于2007年11月30日之前将以下文件资料报国资委备案。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范围,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预计影响金额,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等; (二)企业决策机构批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决议; (三)企业统一修订的《会计核算办法》及修订情况的专项说明,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情况,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对照表等。 各中央企业应当认真落实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级子企业的财务监管,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在执行和准备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国资委(评价局),电子邮箱:qyyc@sasac.gov.cn。 附件:(附件下载) 1.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表式)及编报说明 2.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重要项目说明(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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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爱之梦

上市公司执行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也可以执行。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该公司可以执行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

扩展资料:

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稳健选用适当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建立、健全确定公允价值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应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不得根据需要选择执行。公司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做出恰当的会计估计,明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准则变化造成的影响。

(三)公司应在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客观分析持有意图,合理划分各项金融工具,并形成明确的书面结论;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如涉及采用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公司应谨慎选用相关计算参数。

(四)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是证券行业的一件大事,各公司负责人应给予足够重视,全力支持,保证按照要求完成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

(五)各公司应认真组织学习新会计准则,深入理解新旧会计准则、制度之间的差异,在施行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精神,保证新旧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之间的顺利衔接,同时还要保证日常工作的完成,高标准满足各项业务及监管要求。。

(六)各公司应配合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调整相关内控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的长期有效执行。

(七)各公司应积极参加我会在下一阶段组织的新会计准则施行培训工作,做好内部学习、讨论、消化,提高会计核算和风险控制水平。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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