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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的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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桠枫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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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试题分析:A项应为庆历新政,故排除;王安石在变法期间,强调积极开源,反对消极节流,故排除C项;B项中“剥夺”的说法过于绝对,故排除;由题目中的信息“财政经济的规划、决策……独立……皆编制定式”即可选出D项。

王安石三司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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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ronKiven

三司使,北宋前期最高财政长官。后唐长兴元年(930年),始设三司(盐铁﹑户部﹑度支)使,总管国家财政。宋初沿旧制,三司总理财政,成为仅次于中书﹑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三司使指主管盐铁、度支、户部的财政长官。这一职官萌芽于唐末,确立于五代,完善于北宋。三司使在唐宋政治、经济、军事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产生、 发展、消亡,是唐宋变革的产物。 北宋时三司使的发展趋于完善,成为皇帝以下主管财政的最高首脑,有“计相”之称。三司使不仅具有处理三司内部事务的职能,还有荐举官员、编撰会计录、经度军费、参议军政等权力。三司使选任资格较为严格,要求两省五品官以上充任;选任方式有特旨除授和堂除两种。其任期较短,平均只有一年三个月。 北宋三司使约有四分之一晋升为宰执,使得三司使的地位在北宋达到了顶峰,在 权力中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北宋三司使多为皇帝的心腹之臣,皇帝通过控制三司使来掌握财权。同时, 皇帝也通过控制内库的财富,限制三司使权力的过分膨胀,达到权力制衡的目的。 北宋三司使地位还不能和宰相抗衡,宰相掌握三司使及三司属官的任免权,与三 司使共同负责财政事务。在皇帝、宰相和三司使三者的关系中,三司使相对来说 是一个被动的弱势角色,有可能充当皇权和相权斗争的牺牲品。 北宋三司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而设立的,后因过度集权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弊端日益显露。宋政府虽然尝试过对其进行调整,但收效甚微。在宋神宗元丰改 刊的大潮中三司被废除,三司使被户部尚书取代。至此,三司使完成了其历史 使命,在中国官制史上写下了重要篇章。职权:三司的设立最初是为了分割宰相的财权,有利于君主专制的加强,但与中央集权无关。后来三司是一个几乎无所不管的部门,它的职权范围涉及了原来的兵户工礼吏部的事务,甚至连监察部门的职权也受到了侵犯,而且还包办了地方州县的所有财政事务。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权利的过分集中,虽然在开始的时候能最大限度地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的能力,但时间久了必然导致机构的过分臃肿,行政效率低下,这种垄断全国经济命脉的局面,不符合宋朝统治者分权制衡,防止任何一种势力做大的建国理念所以,非改不可,元丰改制后,将三司侵夺各部门的职权重新归还给了各部,其中最大的财政权归属户部。三司这个一度凌驾于各个政府机关之上的庞然大物,终于寿终正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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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觉醒

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今日属福建)人。《宋史》称他“豪俊,博学善文”。又举趣事曰,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章惇同侄子章衡一起考取进士,但他的侄子考中首名,而章惇名在其下,所以当年不受敕,后来又考,终于考取进士甲科。又,章惇与苏轼同游仙游潭,“下临绝壁万仞”,深涧之上只有一条横木为桥。“惇揖轼书壁,轼惧不敢书”,章惇却平步而过,荡起一根藤索,从容在石壁上写下:“章惇苏轼来游。”苏轼拍着章惇的肩膀说:“子厚必能杀人!”理由是“能自拼命者能杀人也”。从这些趣事来看,章惇的确算豪迈洒脱有胆有识之人。以科举进身的章惇,担任过许多职务,如商洛县令、雄武军(秦州)节度推官等地方官。后来,章惇受到欧阳修的赏识,推荐召试馆职。这次考试虽然合格了,但未能出任馆职,改任武进知县。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相),进行变法改革,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章惇任编修三司条例官,成为改革派的重要成员。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章惇升任参知政事。绍圣元年,哲宗起用章惇为相,此后,章惇一直担任相职,直至哲宗去世。宋哲宗死后,宋徽宗即位。章惇遭到罢斥,任越州知州,在赴任途中即被贬为武昌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后来再贬往岭南为雷州司户参军。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又改为舒州团练副使、睦州居住;两年后,又先到越州再到湖州。崇宁四年去世,享年71岁。此起彼伏的新党、旧党之争,对政治的动荡,对理性的遮蔽,对人性的扼杀,对历史脚步的羁缠,都具有诱引、加剧作用。一浪高过一浪的狭隘之争,从北宋差不多延至南宋。宋史·章惇传 说:“惇豪俊、博学善文”。“熙宁初,王安石秉政,悦其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加集贤校理,中书检正。”旋又命为湖南北察防使,以武功“擢知制诰,直学院士判军器监。”又以勘乱有功,得到宋神宗赏识,熙宁七年(1074年)五月命为三司使(计相),同年十月建议建立变法的重要机构——三司会计司。此间他极力赞助王安石变法,成为变法派的中坚分子。熙宁八年(1075年)王吕交讧,吕惠卿贬谪,邓绾论“三司使章惇协济惠卿之奸,出知湖州”(1)。元丰三年(1080年)神宗起用章惇为参知政事。是时王安石意志消沉,退居金陵。而熙宁新政在元丰间基本上能够得以延续,同章惇、蔡确(元丰五年任相)等变法派领袖坚持变法立场是分不开的。随着政局的动荡,章惇一生几起几落,《宋史》竟把他列入“奸臣传”,给他定的主要“罪状”是,尽复熙丰旧法,黜逐元祐朝臣;肆开边隙,诋诬宣仁后。个性豪俊,博学善文。中进士之後,初任县官,以欧阳修推荐,入朝试馆职,被劾,复出任县官。宋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王安石秉政,赏识章惇之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协助推行新法。荆湖溪峒诸蛮为患,熙宁五年(一○七二),章惇受命察访荆湖北路,经制蛮事三年有馀,开拓境土数百里。其後历任朝廷及州郡官。宋哲宗即位,迁章惇知枢密院事。其时宣仁太后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主政,尽罢新法,章惇力争,因而被黜出外郡。元祐八年(一○九三),宋哲宗亲政,以绍述熙宁、元丰为志,明年改元为绍圣,起用章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章惇既为相,复行新法,对元祐诸臣大肆报复,生者流窜,死者追贬夺谥,并企图追废宣仁太后,因宋哲宗感悟其非而止。章惇虽对付旧党手段过激,事同弄权,但能不以官爵私其亲人。宋徽宗立,迁章惇特进,封申国公,然以章惇尝反对其嗣立,遂生嫌隙,改用韩忠彦、曾布为相,调和新旧两党。章惇则以罪贬逐於外,至崇宁四年卒。章惇为人多谋善断,对政治特别敏锐,知人善任,同时具备较高的军事才能,文武兼备。。《宋史·章敦传》说:“敦豪俊、博学善文”。“熙宁初,王安石秉政,悦其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加集贤校理,中书检正。”旋又命为湖南北察防使,以武功“擢知制诰,直学院士判军器监。”又以勘乱有功,得到宋神宗赏识,熙宁七年(1074年)五月命为三司使(计相),同年十月建议建立变法的重要机构——三司会计司。此间他极力赞助王安石变法,成为变法派的中坚分子。熙宁八年(1075年)王吕交讧,吕惠卿贬谪,邓绾论“三司使章敦协济惠卿之奸,出知湖州”(1)。元丰三年(1080年)神宗起用章敦为参知政事。是时王安石意志消沉,退居金陵。而熙宁新政在元丰间基本上能够得以延续,同章敦、蔡确(元丰五年任相)等变法派领袖坚持变法立场是分不开的。随着政局的动荡,章敦一生几起几落,《宋史》竟把他列入“奸臣传”,给他定的主要“罪状”是,尽复熙丰旧法,黜逐元佑朝臣;肆开边隙,诋诬宣仁后。个性豪俊,博学善文。中进士之后,初任县官,以欧阳修推荐,入朝试馆职,被劾,复出任县官。宋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王安石秉政,赏识章敦之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协助推行新法。荆湖溪峒诸蛮为患,熙宁五年(一○七二),章敦受命察访荆湖北路,经制蛮事三年有馀,开拓境土数百里。其后历任朝廷及州郡官。宋哲宗即位,迁章敦知枢密院事。其时宣仁太后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主政,尽罢新法,章敦力争,因而被黜出外郡。元佑八年(一○九三),宋哲宗亲政,以绍述熙宁、元丰为志,明年改元为绍圣,起用章敦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章敦既为相,复行新法,对元佑诸臣大肆报复,生者流窜,死者追贬夺谥,并企图追废宣仁太后,因宋哲宗感悟其非而止。章敦虽对付旧党手段过激,事同弄权,但能不以官爵私其亲人。宋徽宗立,迁章敦特进,封申国公,然以章敦尝反对其嗣立,遂生嫌隙,改用韩忠彦、曾布为相,调和新旧两党。章敦则以罪贬逐於外,至崇宁四年卒。章敦为人阴险狡诈 ,整治政敌毫不手软甚至提出掘开司马光的坟墓,暴骨鞭尸;后来又因与苏轼政见不合,对苏轼也大下辣手把苏轼贬到偏远的惠州。苏轼在惠州以苦为乐写诗道:为报诗人春睡足,道人轻打五更钟。诗传到京城,章敦睡不着觉了,他妒忌苏轼在逆境中也能这么逍遥就把他贬到更偏远的海南,在宋朝,贬到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级的处罚。由此可见章敦之狠。章敦字子厚(1035—1105)福建浦城人。《宋史·章敦传》说:“敦豪俊、博学善文”。“熙宁初,王安石秉政,悦其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加集贤校理,中书检正。”旋又命为湖南北察防使,以武功“擢知制诰,直学院士判军器监。”又以勘乱有功,得到宋神宗赏识,熙宁七年(1074年)五月命为三司使(计相),同年十月建议建立变法的重要机构——三司会计司。此间他极力赞助王安石变法,成为变法派的中坚分子。熙宁八年(1075年)王吕交讧,吕惠卿贬谪,邓绾论“三司使章敦协济惠卿之奸,出知湖州”。 虽然章敦力主改革,但是由于与王安石不合而仅用其为中书校正,后为宋神宗起用,熙宁五年(1072年),受命察访荆湖北路,于1077年调参知政事,平定四川、贵州、广西三省交界的少数民族的叛变,招抚45州。但是由于章敦的强硬对付少数民族的政策,引发湖南、湖北一带的骚动,被贬为起居注。宋哲宗即位之后,章敦又因为废除新法的问题与司马光当着宣仁太后之前犯颜争议,而出知汝州。 元佑九年(1094年),章敦于宣仁太后死后进京出任尚书左仆打门下侍郎,恢复宋神宗的新法,史称绍述。而在章敦当政期间,绝大部分支持司马光的旧党党人都被放逐,甚至于贬到岭南等蛮荒地区;而章敦也进行言论控制,设立元佑提制局等单位对于反对新法的言论加以控制,甚至于在宫廷内部兴狱。元佑十一年(1096年)章敦以巫蛊要求宋哲宗废宣仁太后所立的孟皇后,改立刘皇后,连宋哲宗都大叹:“章敦坏我名节!” 宋哲宗死后,宋徽宗即位,封章敦为申国公;由于章敦曾反对宋徽宗继位,所谓“端王轻佻,不可君天下”,曾布怒斥道:“章敦,听太后处分!”,之后又贬雷州司户,再贬舒州团练副使,死于任上。死后被追贬为敦昭化军节度副使。《宋史》列入〈奸臣传〉在《宋史》第471至474卷有“奸臣传”四卷,共收奸臣21人。其中第471卷列奸臣6人,即蔡确、邢恕、吕惠卿、章敦、曾布、安敦。这就比较诡异了——全宋,尤其是北宋末期和整个腐朽至极的南宋,只出了21个奸臣,而且近三分之一为王安石的追随者。那么,就有一个疑问:章敦等人是否真是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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