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ntna523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0]8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各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紧缺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启动2010年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有关组织工作,并于2010年9月开展培训对象选拔工作,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以下简称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级财政部门)协助我部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培训对象的选拔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和选拔考试。有关要求如下: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在京单位及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推荐的后备干部报国管局,中央管理企业在地方单位的申请者按属地化原则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驻港澳地区单位的申请者按就近原则报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具体报送方式由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正式申报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2.选拔笔试。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上午8:30—12:00。选拔笔试地点由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笔试结束后,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将试卷和申报材料集中整理后,于2日内报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3.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0年9月底或10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确定培训对象。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2010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招生人数为50人。三、培训时间与地点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1年9月开班,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安排在2011年9月,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财政部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王小丽0125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跨国企业进入中国,由于税制不同、适用会计准则不同、市场融资环境不同等,因此涉及到的税收、会计、资本运作等都有很大差异。财政部为此从2005年9月开展了“会计领军人才班”,首期培训班于2010年毕业,财政部并制定和启动了“10年期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为配合国家的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人大财政金融学院继09年适时推出打造税务高端人才的税务规划师基础上,启动了“企业税务规划领军人才班”,首届于12月18日正式开班。税务规划是企业经营规划的关键项目之一。是掌握较丰富税收知识的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为减轻税负而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运用各种税收优惠和税法特殊规定,有效调整经营活动内容和方式的一种企业经营策略。“企业税务规划领军人才”就是一支理解和探讨“依法纳税”更深层次内涵的队伍。学员毕业后可以给企业战略发展、资本运作、跨国经营提供更全面、无缝隙的财务、税务专业方案,为企业发展避免财税风险,贡献更多价值。 顶级师资授课: 课程政策板块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具体起草税法的相关领导主讲;实务板块由国内、国外著名实战税务专家联合执教。教学模式先进: 采用课堂教学与实地教学(赴国外、国内优秀企业实地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全程税务顾问服务、案例教学、分组指导、课后专家定向辅导。内容系统实用: 内容覆盖全部最新国家税收政策,为企业量身订制,可操作性强,即学即用。最佳交流平台: 成立校友会,为学员建立起与国家税务官员和税务专家直接交流的平台,快捷、高效的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赴优秀学员企业实地考察学习,促进交流、加强合作。终身教育支持: 终身每年1次2天的知识更新培训及终身享有财金学院高端培训讲座的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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