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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高中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初级会计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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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floss365

已采纳

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是没有区别的,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是关于部队复员的,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情况,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不能再次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都没有区别。

初级会计视同工伤

277 评论(11)

艳醉迷风

劳动者在社会中始终处于弱势群体,国家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制定了《劳动法》劳动法专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关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有规定......

124 评论(10)

二階堂真红

有区别认定等于就是视同只是享受同样的待遇,但并不是工伤,二者貌似一样却有本质的不同

220 评论(11)

小墩子921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可以直接入户广州,但在积分入户可以加分的,最高可以加30分。

358 评论(14)

愿无悲喜2015

现实问题

卢某为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某日上班突然晕倒,并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经认定为突发性心脏病导致死亡。卢某的父母在伤心之余,找到该事务所,要求该事务所按照工伤对卢某家庭进行补偿,但是遭到了拒绝。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所以,卢某的情形应属于工伤的范畴。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222 评论(14)

辣椒与泡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83 评论(11)

青青园中葵me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41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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