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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考人员: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交费—>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前一年参加过职称考试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交费(跨级报考的需要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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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等打印准考证就行,没有其他的手续,看考试时候然后去考试就行初级会计职称现在已经逐步实行机考了,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机考的形式您可以参看,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目、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章节练习模式的,直接点击“百度贴吧”,右侧有“贴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 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模拟考试系统免费答题” 帖子标题“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复习方法、要点(大家可以参照方法学习)” 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电子书pdf格式免费下载”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机考地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不不定项选择题,并有部分地区试点机考,笔试和机考只是考试的形式不一样,考试题型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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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正式开始,报名入口仍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小奥结合往年政策,为大家整理报名流程导图,轻松报考,看这里!初级会计报名材料盘点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为提高报名效率,建议考生们提前准备好报名可能会用到的材料!一般来说,考生报名时,可能会用到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几项:身份证:一般是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各地的具体要求不同)。学籍证明:一般是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可能需要大家填写毕业证编号。电子照片:2019年初级会计报考人员照片源文件要求是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或称为“白底照片”),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2020年标准暂未公布!银行卡: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东奥小编结合2019年政策整理报名流程详细图解,帮助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方法。初级会计报名流程图解考后审核地区报名流程图解:2019年广东、河北、重庆、安徽、江苏、山西、青海、上海、广西、宁夏、四川、云南、内蒙古、天津、湖南、贵州、吉林等地实行考后审核的制度,建议这些地区2020年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准确把握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现场审核地区的报名流程图解:2019年福建、海南、湖北、甘肃、江西(无法网上报名考生)、山东(自动审核未通过)、北京(首次报考考生)等地区的考生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建议这些地区的考生2020年重点关注报名简章中资格审核的方式,按要求参加审核。网上审核地区报名流程图解:2019年陕西、江西、山东、北京、河南等地初级会计报名实行网上自动审核,建议2020年考生报名前准确把握报名条件,以官方通知为准。初级会计报名流程详细图解:2019年11月1日起,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开通,预计报名方法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东奥小编结合2019年政策,为大家带来报名流程详解!1.登陆报名入口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初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未注册考生需先注册再登录,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以下登陆页面均为2019年报名系统截图,仅供考生参考。2.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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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如下:需现场审核地区报名流程如下:登录网站→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注册表→到报名点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网上交费→报名结束。系统自动审核地区报名流程如下:登录网站→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报名结束。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报名流程如下:登录网站→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考生需按要求参加考后审核,审核通过方能领取证书。)具体以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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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73号令)和《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 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的有关规定,上海市财政局制发了《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 [2013]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3年7月1日实施。同时,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 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13]26号,以下简称《衔接通知》)。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1.《实施办法》有哪些变化?答:《实施办法》共5章34条,主要对以下十方面内容作了调整:一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二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 目应当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六是简化 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七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履行公告程序后补发的规定。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九是对在能力上已 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 任。2.对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有何规定?答: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才可以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3.原免试规定在《实施办法》实行后,是否继续执行?答:《实施办法》实行后,取消了免试规定,并明确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目应一次性报考,并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单科合格成绩不滚动计算。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何报名?答: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先报先排、满员为止;网上订书、快递送书的办法。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限报两次,每次应当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具体考试考务规则将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5.如何正确理解《实施办法》第十条有关“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目应当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单科成绩不滚动计算。”这一规定?答: “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目应当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单科成绩不滚动计算。”,是指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目应当在一个考试月内全部通过。凡有一门未通过,本次考试成绩无效。下次重新报名,必须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6.如何理解《衔接通知》中“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答:有效单科合格成绩是指:(1)在2011年1月1日后,在同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的本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单科合格成绩;(2)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的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科合格成绩。7.如何正确理解《衔接通知》中关于单科合格成绩有效过渡政策?答: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实施办法》实行前,可以按原有政策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实施办法》实行后,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允许一次性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限报一次。具体报考时限如下: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1)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一次,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2)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两次,均未通过的,可在2014年一次性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2.在2013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1)在2011年同时取得本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有效合格成绩的,或者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 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或《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一次,且取得一门单科合格成绩的,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2)在2012年或者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同时取得本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有效合格成绩的,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科目一次。8. 《实施办法》实行后,在201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次,通过其中一门,且未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 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的,7月1日后是否可以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答:凡在2013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统一考试有效单科合格成绩,且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期间内已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目两次并通过其中一门的,不属于单科合格成绩有效过渡政策范围,不可以在2014年12月31 日前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应当按《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在2014年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9.《实施办法》实行后,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人员,何时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实施办法》实行后,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的人员,应当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0.在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7月1日后何时领取?答: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符合原财政部26号令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原成绩有效期限(或免试期)内及时领取。11. 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效单科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何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效单科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应当在最后一次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才能领取。12. 《实施办法》实行后,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如何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实施办法》实行后,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相关材料包括:(1)属地证明(即有工作单位的,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本市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2)《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中所填信息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托领取的,还包括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13.《实施办法》实行后,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处理?答:2013年7月1日后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才能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4.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到哪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人员: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在国家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按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由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 管理;在本市其他组织工作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如果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用关系的人员,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由 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无常住户口的,由居住所在地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管理。”规定,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 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领取地点可查询上海财政网“办事指南——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栏目。1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补发?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登报申明遗失作废,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载有遗失申明的报纸原件;登报的付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包括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1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了,在哪些报纸刊登遗失申明?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申明可以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也可以在《新会计》等专业杂志上刊登。1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如何补发?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1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如何办理换证手续?答: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19.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未办理换证手续的,如何处理?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6个月内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再办理换证手续。20.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如何办理换证手续?答: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本市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6个月内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再办理换证手续。21.对部分在能力上已经达到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答: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上述第一款人员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前,由本人向现工作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才能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答: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提 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外,还应当提供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 称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单 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23.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答: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 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外,还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会 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24.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答: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的注册会计师查 询功能进行核实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小花lily
需要参加。根据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所以取得初级职称合格证的人员,也需要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一、会计证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1、通过登入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自我学习并考试;2、通过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帮忙通过继续教育;3、如果是工作人员,有的单位会组织培训并考试(比如事业单位、公务员等);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一个上岗证,两者并没有特别大的关联,不能因为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而不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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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首先明确哪些人需要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明确,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那么,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呢?大部分省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开始了,现在以山东省济南市介绍下继续教育的形式。2.济南市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0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学员均需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其中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员还需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进行,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所属财政部门同意,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并对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区县财政部门。3.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济南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确定2家供应商:山东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员统一登录济南市财政局官方网站,首页“办事服务窗口”-“继续教育栏目”-登录继续教育管理平台,选择网校进行学习。学员登录平台后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1家网校学习,不能重复选择。以上就是关于济南市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其实各地的继续教育培训大同小异,小伙伴们可以自行查阅当地财政局有关继续教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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