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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斯蒂芬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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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uting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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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班仪式上,高大平副院长对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班全体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代表学院由衷感谢黑龙江省财政厅对学院的信任和支持。高院长介绍了学院的发展情况,并从精选管理团队、精挑授课教师、精设课程内容等方面,强调了学院对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视;学院积极搭建数字服务研究中心、智能财务研究中心等平台,聚贤纳才,服务于培养应用型的高端会计人才,助力各位学员在数字化经济时代下的职业发展。最后,高院长祝大家学有所获、学有所成,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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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全省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提高会计队伍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第三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第五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第六条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二)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三)生育;(四)其他情况。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出具证明,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或授权审核确认。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第七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它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第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以下(含中级,下同)两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二)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以下及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第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形式:(一)由财政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二)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或会计人员培训;(三)参加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四)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并在当年至少取得1科(含1科)以上考试合格;(五)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十一条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第十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培训考试制度。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时间满24小时后,应参加由财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合格后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培训机构应在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15日内,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资料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成绩等)以电子文本形式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在会计人员信息库中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第三章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四条充分发挥科技学术团体、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五条为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均须每年到财政部门备案,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应将备案的培训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到财政部门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相关批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拟培训内容、时间、授课老师、场所等情况;(三)培训单位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第十七条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前,应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名单、授课教师、授课内容、培训地点、时间等情况报财政部门。培训结束后,应在15日内将培训的有关情况以电子文本形式报财政部门。第十八条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第十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谁负责备案谁管理监督的原则。财政部门应对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财政部门予以通报:(一)以虚假资料骗取备案的;(二)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的;(三)以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五)聘用的授课教师未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的;(六)未按规定使用继续教育教材或强行推销、搭售培训教材的;(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四章继续教育的师资与教材第二十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学人员,应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并考试合格,同时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是具备教授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以及相应水平的公务员;(二)承担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是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以及相应水平的公务员。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应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以适应不同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第二十二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自愿选择继续教育教材。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培训教材。第五章继续教育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三条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一)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确定全省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三)推荐或编写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四)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五)负责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备案和在哈尔滨市持有省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开展中级以下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备案;(六)负责本条第(五)项所列培训单位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确认登记。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一)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二)负责本地区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备案和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确认登记;(三)负责继续教育教材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四)定期反馈继续教育情况。在当年培训方案确定后15日内,将备案的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等情况以电子文本形式报省财政厅。在年度培训结束后20日内,将本地区培训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电子文本形式报省财政厅。第二十五条农垦系统、森工系统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组织和督促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单位聘用(任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由同级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每年末将通过“龙江会计网”予以公告。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省财政厅2005年5月26日公布的《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试行)》(黑财会[2005]8号)同时废止。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7年03月21日实施日期:2007年04月01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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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部长的王震将军主持创建并亲任校长。学校原址位于黑龙江省密山市裴德镇。2003年10月,学校搬迁至大庆市高新区,实现了办学地理位置的战略性迁移。经过49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已凝铸形成了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为主要内涵的“八一农大精神”,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农垦现代化大农业教育和科研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 建校以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共培养毕业生3万余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万余人次;学校共取得科研成果500余项,其中400余项获得国家、省部、厅局级奖励,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200余项,累计创造社会经济效益300多亿元。学校先后两次获得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效益奖,两次获得黑龙江省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振兴经济奖。 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学校始终以开放的办学姿态,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先进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成功实施了中、加两国政府发起的《中加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合作项目》,与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多所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并实现了校、企分离,学校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学校现占地总面积113.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7,923万元,图书资料139.52万册;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硬件设施达居省内高校前列。学校建有12个学院,设有43个本科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其中省级重点学科群1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5个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农业机械化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部级实验室8个。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其中研究生469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93人,其中教授87人,副教授22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395人,正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10人。有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9名,总局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24名,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日趋优化。“十一五”开局以来,学校在研各级科研项目560余项,其中国家级10项,省部级65项,厅局级300项。学校承担的“中加合作—黑龙江省食品加工研究发展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 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工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近年来,我校大学生在全国和黑龙江省各类科技、文化、体育比赛中屡创佳绩,数十次获得国家、省级奖项。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后获“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等多项奖励。目前,学校正在承担教育部高校思政类重大课题《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学校主要出版物有《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和《八一农大报》。 面对新形势,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将以积极进取的姿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抢抓教育优先发展的历史机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强化科学管理,构建大学文化体系,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发挥农业院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挥高等院校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辐射作用,使我校成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高新科技成果的孵化基地、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的传播基地,为黑龙江省乃至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一、学院发展沿革经济管理学院是一个以会计学为传统专业,以管理学为骨干学科的学校二级学院。她是伴随着学校的诞生而成立的,1958年建校后即成立了农业管理系。当时的农管系不仅包括农业经济、会计学等专业,还包括农业机械等专业,1962年学校将非经济类专业划出,更名为农业经济系。文革期间学校解散,文革后学校恢复办学,农经系开始招收会计专科,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后,从1978年3月开始招收会计本科专业(77级)。1985年开始与外校联合培养农业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后来由于学校地处偏远,主干教师大批离开学校,致使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停招,直至2001学校独立获得农业经济管理硕士授予权。学院1986年开始招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1992年农业经济系更名为经济管理系,1996年“撤系建院”为经济贸易学院,2001年学院开始招收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2003年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招收会计学研究生,同年开始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并于年底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2005年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开始招收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二、学院概况 1、机构设置经济管理学院现有工商管理一系、工商管理二系、农林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四个系;会计、管理、金融、贸易4个实验室。学院设有教学档案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团总支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资料室(报刊阅览室、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学院还设有多媒体学术报告厅、教工之家。 学院建有农业经济研究所(农垦经济、县域经济研究室)、畜牧经济研究所,黑龙江农垦会计培训中心、农垦财会通讯编辑部。2、专业建设经济管理学院学科、专业覆盖两大学科门类,即管理学和经济学。在管理学科和经济学科下,设置有农林经济管理(省级重点专业)、会计学(含会计学教育、会计学专升本),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专升本)、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7个本科专业;拥有农业经济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农业推广(管理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教职工队伍截止到目前,经济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97人(不含外聘教师),有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80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32人 ;讲师17人,助教21人 。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另有5人为在读博士);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2人;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24人。教辅人员11人。我院专任教师中青年教师占大多数,其中,35岁以下教师有54人,36岁—45岁的中青年教师有31人,占,46岁以上的教师有4人。学院自2004年以来还聘请了15人次校外教师担任课程,学院还聘请了部分知名专家为学院的客座教授和荣誉教授。4、人才培养截至2005年6月,学院共培养会计本、专科生8000余人、农林经济管理本、专科生3000余人、市场营销本科生48人。目前学院在校生2349人,其中本科生2328人,硕士研究生21人。5、教学及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学院建有会计、管理、金融、贸易四个专业实验室,其中会计实验室包括会计电算化和会计手工模拟两个专项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包括ERP沙盘模拟和ERP软件模拟两个专项实验室,金融实验室包括各种金融业务软件模拟、与“上证”、“深证”卫星联通并借助LED大屏幕实时同步信息传送的证券交易模拟系统。实验室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拥有实验仪器设备价值近300万元。同时“用友公司-ERP管理软件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培训基地”、“金蝶企业-管理信息化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培训基地”挂靠于经济管理学院;截止到2005年7月底,学院资料室建筑面积为286.93平方米,设有采编室、报刊阅览室、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现有图书11109册,期刊17064册,报纸10余种,较为充分的满足了教学、科研的需要。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办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经济管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先后和八五O农场、海林农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哈尔滨格瑞特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大庆分公司、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九三油脂集团、用友软件公司、金蝶软件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九三分局计划财务处、嫩江农场等11个单位签订了校外实习基地,形成了比较稳定、完善的校外实习或实践基地群。企业参与培养学生的教育过程,学生参加企业的生产、科研等活动;学院与企业联合制订实习教学计划,联合指导实习教学,联合考查实习质量。这种模式大大地提高企业参与实习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建立稳定、互利、互信的产学合作关系。 6、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情况办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工作,教学始终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我院一贯把“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把教学质量视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基石。自2002年以来学院教师一面大胆尝试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一面总结改革的经验。学院主持的高教学会“十五”重大课题《经济学远程教育》于2004年获黑龙江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子课题主持人的身份,参与了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本土化企业与高校案例库组建工程研究,并获得最佳“调研奖”。主编出版了《微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财务会计》等高等农林院校全国统编教材。“十五”期间,学院教师共主持教育改革课题28项,其中省教育厅课题7项。发表教学改革论文18篇。获得黑龙江省精品课1门。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特色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先后出版教材13部,其中《农业经济专题研究》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编写出实验指导书9部。“十五”期间共发表科研学术论文368篇,获各项科研奖22项(其中省部级奖励8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3部。(三)特色与优势——注重传统优势专业建设,突出服务农垦导向,全力打造产、学、研联合航母从学院本科教育办学的传统与优势专业—会计学与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出发,秉承“立足龙江,侧重垦区”的服务定位,在本科专业人才就业、农垦财会人员培训、农垦经济研究等领域与农垦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结成了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这是学院办学方面的主要特色之一。我院有悠久的会计学专业办学历史。自1958年建校开始,我校就开办有国营农场财务与会计两年制、三年制专科,1977年又在我省率先开办会计学本科专业,2003年拥有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47年的会计学办学经历,28年的会计学本科教育实践,使我院具有丰富的会计学专业建设经验与办学实力。截止2004年底,累计培养会计学专业本、专科生8000余人,会计继续教育、各种专门培训2万余人次,目前这些人分布全国各地、遍布垦区,成为财务战线上的各级领导与业务骨干,部分人员成为黑龙江省设有会计学专业的各大专院校的骨干教师,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建校以来,我们的会计教学与研究就一直侧重于面向农业、紧贴垦区。几十年来,我校会计学专业与垦区结成了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一方面,该学科专业运用先进的会计管理思想和财务管理方法指导垦区企业的会计工作,通过各种办学形式为之培养了大量的财会人才。目前在垦区103个农牧企业、24个直属工业企业中1万5千余财会人员中有80%以上师承八一农大或在八一农大接受过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垦区为财务与会计教学与科研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与研究课题,使我们逐步形成了密切结合现代国有农业企业财务与会计实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体系,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88年我院建立了我省第一家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关于《会计实验室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项目荣获黑龙江教学成果一等奖;1994年又建立起电算会计实验室;2000年垦区与学校联合投入600余万元建立起农垦财会人员培训中心,设立了农垦财会通讯编辑部并出版内部学术性季刊,成为黑龙江农垦经济研究与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是我校优势学科—管理学的支撑学科之一,也是我校重点扶持的特色学科之一。1986年学院招收第一届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1985年开始与外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8年以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为依托成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研究所,2001年获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农业经济管理本科专业经教育厅评审成为黑龙江省重点本科专业。近20年来,学院累计培养农林经济管理本、专科生3000余人,培养研究生(包括农业推广硕士)30余人。还通过函授、网络教育和脱产进修等方式为黑龙江垦区培养各种管理类成人本、专科生 1200余人,培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逾100人。多年来,学院与黑龙江省内、特别是垦区各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结成了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的近一半来自农垦总局科技部门或来自农垦企业委托研究项目,以农垦经济为主题的研究内容成为学院教师教学与科研的主攻方向之一。由学院教师主持完成的“完达山乳业公司10年规划”、“黑龙江农垦总局扶贫规划”、“黑龙江农垦科技进步贡献率实证研究”、“黑龙江农垦财务决算软件的开发与实施”、“黑龙江农垦畜产品生产布局调整研究”、“黑龙江农垦九三油脂集团营销战略决策系统开发与实施”、“黑龙江垦区物流体系实证研究”、“黑龙江农垦总局850农场规划”、“黑龙江农垦总局854农场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等10余项横向研究项目的成果被农垦总局各部门采纳,带来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3兄弟系经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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