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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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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采飞扬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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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会计法第七条

110 评论(11)

张小电1301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要说错的话,就是一个说的是管理,一个说的是主管。

341 评论(14)

幸运吧2016

楼上正解,镇里面的财务处就不能管理。有点小坑人

129 评论(8)

小捞出吱吱吱

法律赋予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权`监督权`行政处罚权,不能仅仅看作是一种权力,而更是财政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如果财政部门疏于管理与监督,甚至滥用职权,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更应该算是财政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权利。更多和资格考试相关的考试信息,欢迎登陆高顿财经官网

316 评论(8)

Rachelchel

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174 评论(14)

CSYMiracl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行使会计工作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是财政部门。

175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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