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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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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小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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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设置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和监督的特殊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复杂多样,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检查和定期监督。需要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使之能够分门别类、连续不断地进行记录,从而获得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的各种不同性质的信息和指标。

复式簿记

复式记账法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同时登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金额相等的一种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可以完全颠倒每一笔经济交易的前因后果,防止差错,便于检查账簿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填写和审核证书

填制和核对凭证是指为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方法。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是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会计凭证的正确填制和审核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登记簿

会计账簿,简称簿记,是在经过核实的会计凭证的基础上,分类记入会计账簿,连续完整地记录各种经济交易,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各种经济交易记录,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数据。账簿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分析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成本计算

它是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以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特殊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指标。准确的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费用的高低,同时也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财产目录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查明各种财产物资实际数量的特殊方法。通过财产检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了解各种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资金的落实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对积压或损坏的物资和逾期款项进行清理,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

准备财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具体的表格形式,有规律地、概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成果的一种特殊方法。会计报表主要是以账簿中的记录为基础,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产生一套完整的会计指标,作为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下一步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以上七种核算方法,虽然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在会计核算中要正确使用。一般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填制、审核凭证,应用复式记账法在相关账簿登记;在一定期间结束时,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和财产清查,在账卡、账实、账账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对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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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iori

会计核算主要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七种专门方法。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 填制和审核凭证是指为了审查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完整而采用的一种专门方法。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

264 评论(11)

樱花落雨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内容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没有经济业务事项,会计核算也失去了对象;以不实甚至虚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成了没有规范,没有约束,没有科学可言的“魔术”手段,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根据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经营业绩、选择合作对象、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比较多,主要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此作出了限制性、禁止性规定。三、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是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范。其有二层含义:(1)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即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在格式、内容、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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