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蛋蛋
根据货物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其会计核算方法也不相同。 1、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在货物出口时, 按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之和,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 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免税不退税。 在购进该货物时, 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记入货物采购成本,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3、出口免税并退税。 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按现行规定全面推行“免、抵、退”税办法, 货物出口销售后,按购进愿材料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对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退税, 企业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交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王小金Fighting
出口业务会计分录记账如下: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加工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外贸进出口企业会计核算: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企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1)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出口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征退税差额)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3)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4、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1)收到代管商品。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具的“代理业务”入库单,按合同规定的出口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商品货款)(2)代办出口托运。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贷: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3)代办出口交单。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凭储运部门的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贷: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4)出口收汇。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贷: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益)(5)代付国外费用。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运、保、佣费用),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贷:银行存款同时结转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贷:应收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6)代付国内费用。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费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内费用)贷:银行存款(7)结算代理货款。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物结汇入账、结算国内外各项费用及应收手续费后,应按代销合同的规定向委托方结算代理货款,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贷:银行存款
西兰花007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及相关会计处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由于这项制度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它已成为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出口退税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1.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 免抵退税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3.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二)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说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元)(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5%)-2=2(万元)(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5%=15(万元)(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5-15=0(万元)(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三)相关会计处理1.企业按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计算出口产品本期应分摊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从本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剔除,其会计处理为:借:产品销售成本 2 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2 2.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时,其会计处理为:借: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注:本题此数值为03.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的退回的税款时,其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5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4.月份终了,企业将已交的待扣增值税自“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处理为:借:应交税金 未交增值税 6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一)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1)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2)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3.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二)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实例例1.某进出口公司2002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40000元,退税率15%,其应退税额:2000×20×15%=6000(元)例2.某进出口公司2002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0打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该企业的应退税额:6000÷(1+6%)×6%+5000×6%=639.62(元)(三)会计处理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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