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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会计核算办法第三章 资金管理制度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五章 存货管理制度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七章 合同管理办法 第八章 发票管理办法第九章 差旅费报销制度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章 附则十堰市咸兴玻璃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设财务部,集中核算全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集中管理体制。第三条 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实行经济指标考核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按本公司制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和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正确处理经济业务。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制订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检查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公司所有者权益,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会计核算办法第六条 会计核算体制。根据十堰市咸兴玻璃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特点,其会计核算体制实行一级核算,公司实行财务集中,透明管理,负责计划及预算的统一管理,负责采购及销售的对外财务收支结算以及其他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第七条 财会机构设置与定员分工。公司设立财务部,定员编制可定3-4人,其中:财务部长一人,全面负责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出纳一人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存款等业务;会计核算人员1-2人,负责各项会计核算。第八条 会计核算形式与方法。会计核算形式与方法,总的原则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精神,实行统一规定的“复式借贷记账法”,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形式。第九条 会计制度的选用。公司选用《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科目使用,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选择确定。具体业务的会计分录,按制度规定贯彻执行。第十条 账簿组织体系。公司财务核算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应选用订本式账簿;其他各类明细账,可选用活页式的账页。第十一条 凭证编制依据与循转程序。一切会计业务的记账凭证,都必须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分外来的发票、收据、运单等;自制的有工资计算表,各项补助发放表,材料收发汇总表和销售明细表及成本计算表等内容组成。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书写齐全的发生日期,明细项目内容摘要,数量单价与金额,并有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员签章。凭证循转的业务程序如下: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凭证编号单登记→出纳收付款→返回综合核算并组织记明细账→综合会计进行作凭证(科目)汇总表→据以记总账→编制月计表(试算平衡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余额→编制会计报表。第七条 记账规则。记账规则内容和重点,主要有下列几项:一根据规范编制的会计凭证包括收入、支出、转账三种凭证,登记明细账;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根据总账编制科目试算平衡表,以试算平衡表编制会计报表。二登记账簿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碳素墨水,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记账,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记账。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时,应使用规范化的软件,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脑核算的质量。三各科目明细账,应逐笔序时分账户登记或输入电脑,不得合并加总记账。注意写明记账日期、凭证编制号和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四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规定当天发生的业务应在当天记账完毕,并逐日结出余额,现金要当天核对库存。银行存款要在月终后,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发生差额,应查找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十二条 会计报表种类与编制,公司财会部门应按月、按季、按年度编制对外会计报表和对内的各种明细报表。对外会计月报、季度只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报加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内编制的报表,公司财务部门加编企业内部管理用的“产品销售明细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明细表”。第十三条 财务决算年终审计与报表报送。公司的财务决算在年终后,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审计提出的调账事项,应按会计法规,在报表编制对外报送前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会计报表连同审计报告书,分别报送合资公司各方股东和当地税务机关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第三章 资金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资金管理的体制和原则。根据公司体制特点,财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筹资、投资活动的审批决策权由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具体实施由公司经理或主管财务的经理及财务部长把关执行。第十五条 资金筹集活动的审批。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规模建设引发资金短缺需要向银行贷款时,由公司财会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呈总经理审阅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财会部门按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办理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手续。第十六条 企业对外投资活动的审批。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发生企业参股投资、联营合资、兼并企业、设立下属企业投资活动等项目,均需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可行性投资分析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实施。第十七条 企业对外作信用担保的限制。本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替其他企业作贷款担保,企业资产也不得外借他人作担保抵押物,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批准。第十八条 出纳账、钱与印章管理。公司财会部门的出纳工作,应贯彻“账、钱分管,支票与印章分管”的原则。即出纳员只管钱和现金、银行明细账,不管费用明细账和其他清算科目明细账。出纳员只管支票购入与使用,不管银行支票的印鉴各印章。银行印鉴应备留公司财务专用章,经理章和财会部主管章为有效。支票印章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掌握审核使用。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的资金管理。一切物资采购业务由公司集中统一办理,属于长期固定的供应货物,应订立经济合同,经财会部门审核呈报主管经理批准盖章后执行。第二十条 基建技改工程的资金管理。经公司批准进行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装修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实行预决算审计制,先审查预算并作为预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质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报告确定的审计金额,进行工程财务结算。工程预付款要控制最高限额比例,防止超付而发生扯皮、并难于收回资金的情况发生。第二十一条 现金收、付的管理。公司销售货款等现金收入,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内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使用。除差旅费、工资、奖金、各项职工福利补贴等可以发放现金外,其余不得随意使用现金支付。 一切现金收入,必须由财会部门制票入账。不得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不得设账外现金“小金库”。不得在公司金库内办理或存放私人款项,不得将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第二十二条 资金使用的考核检查与分析。公司财会部门对各项资金使用,按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分解安排,并按期考核检查分析。按年总结经验与教训,揭露矛盾,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可靠运行,避免造成资金使用中的风险损失。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而非用于出售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可作为固定资产。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界定。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购建、折旧、出售、清理、报废等事项的核算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管理和正常发挥作用。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核算,按原始价值记账,折旧可按“使用年限法”以分类折旧率进行。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需要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及大修理时,由资产管理及使用单位填制申请报告,经归口部门审核报公司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需要签订合同的,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采取复式卡片、台账管理方式:由财务部印制统一的固定资产卡片,每项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须填制一式两份卡片,一份存财务部、一份存资产使用部门或责任单位。卡片的项目应包括:序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月折旧率、购进日期、摘要、制造厂家、原值、净值、存放地方、使用部门、责任单位等内容。财务部和分厂财会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固定资产台账”的内容应与卡片保持一致。第二十八条 需出售、转让或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调账处理。第二十九条 通过建筑、安装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基建及财会部门,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并委托有工程造价资质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造价进行决算审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填制固定资产移交表,据以处理会计账务。第三十条 用于工程建设的物资,应建立严格的物资管理制度,规范验收入库、出库和领用手续。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使用或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安全防盗、维修、保养制度并责任到人。第三十二条 每年十一月,由财务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卡片是否齐全,卡片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健全了安全防火、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如何,固定资产有无丢失、损坏、闲置等,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第三十三条 对购建的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研究办理追索赔偿的法律手续。因管理不善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报废,有关负责人员要赔偿经济损失。第五章 存货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及维修而储存的各类物资。包括:库存商品、配套件及辅助材料、包装物、工具、修理用备件等。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或已发出未开发票的商品视为公司的存货。第三十五条 各类存货都应严格收、发、存管理,完善入库、领用手续。各个仓库均应建立保管制度和实物明细账卡。第三十六条 存货购入以买价作为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流通费用或管理费用。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各类存货明细账,如实反映收、发、存的数量,正确核算存货成本。存货发出按先进先出法核算。第三十八条 仓库保管部门应建立明细账,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的收发存余额。每月终了,编制“存货收发结存汇总表”报送财会部门。第三十九条 每年十二月,由公司财务部牵头,安排对各类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短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四十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生产使用的工卡具、量刃具、管理用具、小型检测仪器等。第四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实行“按实际需要申报计划,按审批的计划采购,责任到人管理,人为丢失、损坏照价赔偿”的原则。第四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采购和报销程序:一公司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二公司财务部,对需要量和价格进行审核并签署采购意见;三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分管经理)审批;四购回后,使用部门按实际采购数量,填写一式两份“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账”,一份交财务部,一份自存;五公司财务部查验核对后给予报销。第四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活页明细账”的内容应包括:序号、购买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使用部门、责任人、移交记录等。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监管;公司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明细账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调离公司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清单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第四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供一式两份清单,报有关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根据清单在原“明细账”上作出记录,使用部门根据财务部门盖章后的清单在“明细账”上记录。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一律交财务部门冲减费用。第四十六条 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的工具书,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四十七条 集中购买多次发放的消耗性办公用品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发放部门应建立收、发、存明细账,发放时并由领用人签字。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每年十二月对账内低值易耗品组织清点,对账实不符和对丢失、人为损失而短缺的低值易耗品,应由有关责任人赔偿。第七章 合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凡涉及购买各类存货、销售商品产品、筹资贷款、租赁、委托、建设工程、运输、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业务,除即时可结清的以外,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合同条款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条 公司财务部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设兼职合同管理员1人。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二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签约谈判;三保管合同专用章;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五建立合同台账并作好发生业务记录,负责档案管理;六其他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管理事宜。第五十一条 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为:在合同双方共同协商或谈判意见一致的基础上,有关业务部门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书——合同管理员对合法性、规范性、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核——报经理批准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五十二条 签订对外投资合同,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其他经济合同,须由公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复代理人签字。第五十三条 有关业务部门的经办人员,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调查对方的资信、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及工商登记和签约人的资格、权限等情况。在签订合同时,要向对方单位索要法人代表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第五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一刻制合同专用章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二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员专人保管。三合同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按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办理,凡是合同盖章的前期手续未履行的,一律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四每次使用合同专用章都应办理登记手续。第五十五条 合同管理员应建立合同管理总台账,并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有关业务部门应建立分台账,详细登记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情况。第五十六条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合同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文本及与其有关的电报、传真、信函、协议、洽谈协商记录、审批单、实物样品及图象等。二对方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三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四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合同的有关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将有关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存。第五十七条 合同管理员在审核合同时,若认为有必要,可向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第五十八条 应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第五十九条 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超越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第六十条 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以及草率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 发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视同发票管理)。第六十二条 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账,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止号码和领用人等; 二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按规定发放发票; 四妥善保管发票; 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 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第六十三条 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第六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第六十五条 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 (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第六十六条 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第六十七条 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第六十八条 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 第九章 差旅费报销制度第六十九条 职工因工出差往返车船、飞机及市内的交通费、住宿费,按附表规定的标准据实报销。第七十条 职工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 (包括在途天数和住宿天数)以附表中规定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助。第七十一条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第七十二条 如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通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生活补助费15元。第七十三条 凡乘坐火车、轮船,在车船上过夜超过六小时以上的,即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如未乘坐卧铺,可凭车、船票,每人每夜发给15元生活补助费。第七十四条 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不买卧铺票的出差人员,所节省的卧铺票费,按下列比例补助发给个人: 一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给。 二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60%发给。 三乘坐新型全列空调特快列车,凡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的,按此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给。出差住宿、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包干的十堰市以外的每人每天300元,十堰市内的每人每天50元,部门以上负责人每人每天60元。第七十五条 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凡不符合出差乘坐飞机的人员,因故如须乘坐飞机,必须事先经执行董事审批,报销时凭审批单给予报销。未经批准的,超出标准部分自理。第七十六条 职工出差回单位后,五天之内到财会部门报销所借差旅费,同时交回多余借款,否则,财会部门将从本人工资中扣回。第七十七条 职工出差不经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无特别紧急任务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未经公司经理同意,绕道他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第七十八条 职工因外出市内办事,不能返回单位或家庭就餐的 (指中、晚餐),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经理批准,可按规定标准补助误餐费。第七十九条 因公出国人员的补助标准,按国家财政部92年第十七号(关于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执行。出差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表 单位:元/天等 项目 级 标职务 准 往返交通工具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执行董事 软席车 二等舱位 二等舱位 按实报销 300 360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50 75部门负责人 硬席车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240 280 最高50 最高75 50 75其他人员 硬席车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220 240 最高50 最高60 40 55注: 1.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及中央直辖市。 2.一般地区指除经济特区以外的地区。 3.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小汽车。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十条 财务会计档案主要由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组成。此外公司各部门的经济合同、发票、收据,以及与财务有关的制度、规定等,也列入了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第八十一条 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及各分厂财会部门负责,财会部门设“财务会计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并指定专人为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第八十二条 会计档案和经济合同,应于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会计档案室的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需按要求填写一式二分的“档案管理移交清单”,管理员对照清单内容验收无误后,在接收人栏内签名,并退回一份交对方存查。第八十三条 档案管理员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后,应进行归案、入柜、上架,并编号登记。第八十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拟定有关文件、制度和规定,凡与财务会计有关的文件正式发布后一星期内送一份给会计档案室存档。第八十五条 发票与收据的管理,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在会计档案室设专柜保管。第八十六条 已用完的发票、收据存根,使用单位自行整理后交会计档案室,经管理员验收后,装入箱内上封,并双方一起在封条上签字盖章。第八十七条 公司财会人员需查阅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必须先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第八十八条 财会人员需借出会计档案,须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并在”查阅登记薄”上详细填写借出时间、事由、档案资料的名称、册数、归还时间并由借用人签名,管理员核对后借出。借出档案资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第八十九条 公司非财会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时,须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查阅。第九十条 公司以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经财会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专人协助查阅。第九十一条 查(借)阅者不得对档案资料进行任何改动(包括勾划、涂改),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抽撤和销毁档案资料及单据。违者将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 查(借)阅者如需对会计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必须先征得管理员同意,然后向财会部门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由管理员协助复印。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资料在国家规定的15年保管期内不得销毁。对长期永久保存的档案要单独存放不得销毁。第九十四条 在保存期满时,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意见,编造档案资料销毁清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经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经监督人员在场方可销毁。第九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和损坏会计档案,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本办法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10 月 14 日起执行。第九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2005年10月14日这是我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知道可不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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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动,完善财务制度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团公司设在开发区或境外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除执行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外,还应遵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经营业务以旅游、施工、房地产、金融、运输业等为主的企业应执行相应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财政机关是财政部及财政部驻企(事)业所在地中央企业监察处。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第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应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财务总监的监管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第五条 企业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督本企业财会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分析企业财务预算;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参与经营决策,并做好企业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考核;监督企业财务收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国家税(费);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的管理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的财务管理权限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第一节 企业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的企业管理观念;(二)根据集团公司整体发展而确定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成本费用计划组织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财务预算和年度利润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三)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设置企业财务管理机构;(四)负责组织企业投资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五)依法保障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六)接受财务、税务、审计机关等外部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本企业发生的经济损失和重大违纪事项负主要责任。(七)组织企业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八)加强对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的管理,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第二节 企业财务负责人是指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其权限如下:(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组织制订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并及时研究国家的各项政策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影响;(二)组织领导企业财务部门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财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三)组织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成本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四)审核企业重要财务事项,对发生的重大违纪事项负有直接责任。1.审核企业月、季、年度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对报表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2.审签限额以上资金的划转;3.负责企业各类资产盘盈、盘亏及损失的审批,并负责组织查明责任;4.负责各类资产的转移和租赁的审批;5.确定企业内部价格的定价原则,签发企业内部结算价格;6.正确计算企业产品成本,并对成本变动情况查明原因。(五)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项目投资决策,对项目效益可行性提出主导意见,并承担相应决策责任;(六)负责企业筹资活动,权衡筹资成本,掌握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发现问题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提出解决意见;(七)组织领导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并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八)搞好企业各级财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第三节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权限:(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订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负责实施与考核,随时捕捉各种会计信息,并运用到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二)负责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正确会计核算,并对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指导,落实规范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三)及时筹措和统一调度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并对报表计算的及时性、正确性负责;(四)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项目决策,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五)负责企业财务预算和财务成本费用计划的编制工作,定期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成本费用、利润的执行情况,研究并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六)具体组织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及科学方法,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电算化水平;(七)合理组织人员,科学分工,统筹处理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企业财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子企业和控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派出制,以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性同企业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第三章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第八条 企业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会计资料设置帐簿,不准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第九条 企业必须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实施细则。在接受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监督的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第十条 具体要求按照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十一条 集团所属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第十二条 企业应根据各自规模及生产经营特点设置会计机构,企业总会计师,负责协助企业负责人领导企业财务工作。第十三条 企业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和《企业财务机构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执行。第五章 会计基础管理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建立适应竞争环境的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生产、技术、成本、质量、财务、营销等各项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健全会计核算资料及各类物资消耗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按月对各项定额进行考核分析,并定期对各项定额进行修改和补充。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第十八条 企业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类财产物资盘点制度,一般情况季度、年度必须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行帐物核实,帐帐核对。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帐、卡、物相符。第六章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第十九条 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必须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大纲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第二十条 正确执行预算,监督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会计信息予以控制,以提高财务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第二十一条 企业财务成本费用预计是根据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确定的全年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目标的系统化、具体化体现,是企业组织经营活动的依据。通过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成本费用计划下达,作为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季度)财务预计。年度财务成本费用预计的内容包括:1、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预算;2、固定资产购建预算;3、现金流量预算;4、成本预算;5、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预算;6、销售收入和利润预算;7、其他预算等。第二十二条 企业财务预算应在上年四季度开始编制,经厂长(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并在次年元月底之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有关部门。企业财务部门要将各项预算按季、月进行分解,下达各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并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经营者和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报,保证年度财务预算的实现。遇到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时,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第七章 资本金筹集与管理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及子企业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所形成的及接受其他企业投入的资本金均为法人资本金,所属企业同外商合资或实行股份制形成的资本金为外商资本金或个人资本金。资本金的核算与管理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筹集资本金。资本金也可一次或分次筹集。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以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不低于出资额的15%,并要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交清。筹集资本金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货币资金投资。2、实物投资。在实物投资当中,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3、无形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确需超过20%的,应当报经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最高不得超出305。4、股票投资。企业任何形式筹资都必须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在进行资本金验资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财政部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确认产权归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转让其出资必须遵循《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投资者出资的资本金的差额。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列资本公积金。第八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还应根据企业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各种内控制度。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分工,严格要求,银行对帐单必须做到每月核对,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有条件的可设置内部银行进行内部资金核算,企业内部银行具有内部结算、信贷、监控和信息反馈的职能。第三十条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九章 存货管理第三十一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组织生产活动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一般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销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第三十二条 企业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归供应部门管理,外销商品、产成品归销售部门管理,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归生产部门管理,各职能部门管理实物、台帐,金额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应不定期实行抽查,帐、卡、物必须保持一致。第三十三条 企业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调拨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计量器具每年度由技术监督部门校验。第三十四条 企业存货的计价原则上统一采用一种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企业必须建立比价采购制度,在企业价格委员会的指导下,实行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第三十五条 企业对存货应当建立盘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对帐实不符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年终必须进行彻底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以保证会计年度决算资料的准确性。具体实施细则要符合集团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但结合集团公司情况制订的固定资产目录,企业必须遵照执行。第三十七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股份制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应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帐实不符情况查明原因,作相应帐务处理。第三十九条 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第四十条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章 在建工程管理第四十一条 企业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要认真进行可行性调研,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在建期间的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预算审查,竣工验收批复及考核制度。第四十二条 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生产所形成的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流通企业试营业的收入,应列入当期损益),发生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第四十三条 虽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交付使用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资料估算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决算办理完毕后,按批复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第四十四条 企业已发生的应计入工程项目的借款利息,属尚未交付使用的,计入在建工程的价值,已使用的计入当期费用。第十二章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管理第四十五条 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或评估确认价值计价。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第四十六条 递延资产按原始成本计价,按受益时间在有效期内均衡分摊,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开办费用从开始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低于五年的期限均摊入管理费。财政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第十三章 投资管理第四十七条 企业投资管理权限在董事会。长期投资超过十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第四十八条 企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的立项审批、跟踪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审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收回及收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四十九条 企业的有价证券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实行续时登记、定期检查的制度。有价证券办理抵押时,应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在备查薄上记录。第五十条 投资成本的确认,应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第五十一条 处置投资时,投资的帐面值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五十二条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分设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科目对工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成本考核制度,编制年度成本费用计划,按月或季度分析成本费用升降原因,努力降低成本。第五十五条 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应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若企业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五十六条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五章 收入管理第五十七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一)产品一经发出或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一经提供,同时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证据时,应确认收入;(二)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时,可按合同约定的各期应收款项或以本期实际收到的销售价款确认收入;(三)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时,商品发生即可确认收入;(四)委托代销销售时,当代销单位将售出商品代销清单送到时,不论代销单位是否将货款汇到,即可确认收入;(五)在交款提货时,如货款已收到,提货联送交财务部门,无论商品是否发出,即可确认收入;(六)出口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即可确认收入;出口的商品确认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记帐基础,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等,以红字冲减收入。第五十八条 企业内部非生产部门使用本企业产品,不得以成本价格进行内部转帐,而应以售价列为企业收入。第五十九条 企业来料加工业务,节省的原材料末退回来料单位,留归企业所有,应按合理价值列为收入。第六十条 流通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应冲减当期收入。第六十一条 外贸业务发生的出口佣金应调整当期收入,即付给中间商的佣金冲减当期收入;收到中间商的佣金增加当期收入。第十六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第六十二条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下达并予以考核。第六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不足弥补时,应由税后利润弥补。第六十四条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第六十五条 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七章 财务报告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根据《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上报企业有关资料。第六十七条 具体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执行。第十八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第六十八条 企业财务部门应设置会计电算化管理岗,并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明确权限及责任。第六十九条 企业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验收,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软件应妥善保管,不准外传、转让。第七十条 企业应用计算机编制的凭证、帐薄,必须符合会计电算化规范的要求。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做好会计电算化凭证、帐薄、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每月会计资料要有二套备份盘,每季打印的帐薄、报表应装订成册,年末应将全部资料整理成册,交档案部门保管。第十九章 合并会计报表管理第七十二条 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的子企业和由集团公司控股的被投资企业。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第七十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并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第七十四条 各企业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统一设定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格式和有关明细表报送相关资料,上报资料应有债权方对帐清单,以备核对。第七十五条 集团内部相互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应严格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帐务处理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七十六条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的范围应包括:企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包括备查帐),会计报表,财务预算,财务成本计划,经济合同,财务评价指标资料,财务分析,会计制度及规定和相关的各种批复等会计资料。第七十七条 企业会计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归集会计档案,到期必须整理入库,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七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制度,凡需查阅会计档案者,需写出查阅档案的书面报告,注明查阅范围,经会计主管批准后方可查阅,管理人员应严格登记。凡需借用会计档案者,借阅报告应经会计主管批准后,管理人员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销号,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第二十一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第八十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八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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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关于会计方面的制度有两篇,你可以参考一下: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一、 借款1、 各相关业务人员视工作需要暂借现金的,必须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借款理由、借款金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经总经理或营运总监批准后方予借支。(各部门审批流程见《附件一》)。2、 借款金额较大时(超过2000元人民币)需提前1~2个工作日知会财务部相关人员,以确保及时给予借支。3、 所借款项在相关工作结束一周内,借款经办人必须按报销流程(见《附件一》)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向财务部销帐。对于出差返回后超过一周无故末报销清款者,扣款100元人民币。3个月内末报销作为自动放弃报销处理,不予结帐并从工资中扣除其借款金额。4、 办事处销售人员当月取得的票据必须25日前按挂号信寄出,否则扣款¥200,并且在未进行报销前不予借支。二、 费用报销为加强费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各种开支采取事前计划,事后审批制度。1、 出差人员差费预报标准如下:职务 住宿标准 出差补助技术支持人员 ¥120 ¥50市场人员 ¥120 平时¥50,展会期间¥100销售人员去外地出差 ¥120 ¥50备注:1、住宿、市内交通费等均凭正规发票报销。2、 长途交通费实报实销。3、 出差补助为餐费及市内短途交通费。2、出差费用及报销审批(1)住宿费A、按照1项住宿标准凭发票经总经理或营运总监批准后报销。B、出差地有当地办事处,须在办事处住宿。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在办事处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C、到外地参加会议和各种培训但已缴纳会务费或包食宿的人员不再报销食宿费,参加展览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安排住宿的人员不予报销住宿费。(2)交通费A、市内交通:市内交通费原则上乘坐巴士,如报销的士票需写明起始地、终点及搭乘原因,除总经理或营运总监批准外一律不予报销的士车费。 从出差出发地及目的地乘坐飞机时到、离机场需乘机场大巴。B、长途交通费: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金额报销。出差乘坐飞机、软卧,需事前由总经理或营运总监批准,否则一律不得报销。(3)餐饮费:如需请客户吃饭,需事前由总经理或营运总监批准,否则一律不得报销。报销时需注明。(4)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等在出差其间发生的杂项费用须进行控制,凭单据报销。在当地旅游费用不予报销。(5)出差补助:按1项计算出差起止时间进行补助。注:外出——乘车时间在12:00之前,按一天标准补助。12:00之后按1/2天标准补助。返回——到达时间在12:00之前,按1/2标准补助。12:00之后按一天天标准补助。(6)销售人员因各种原因而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时,酌情进行报销。(7)销售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一同出差,住宿费平摊,交通费各自承担。宴请客户的费用由销售人员承担。(8)其他说明:A、出差期间若费用超支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B、出差人员利用出差之便,事先经总经理或营运总监批准就近旅游或回家探亲办事的区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所有与出差事由无关的消费不予报销,并不再发放期间任何补助。三、 采购部每月中旬、月底各报销一次,对供应商付款事项见《附件三》。四、 总部人员交通费实报实销,需搭乘的士时先征得总经理或营运总监同意,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注明起始地、终点及原因。五、其他部门零星费用票据在当月底统一报销。六、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原始凭证,对不合法原始凭证,财务部门拒绝支付。七、相关“费用报销单”填写及原始票据粘贴标准(注意事项)见《附件二》。八、本规定自2004年07月15日起实施,本规定之前所颁布的其它财务管理规定自行作废,以此为准。附件一、借款审批及报销流程1、 借款审批流程办事处 电话或E-mail申请 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汇款致其个人银行账号出差人员 填写“借款审批单”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借款采购员 填写“借款审批单” 营运总监审批 财务部借款其他公事借款人员 填写“借款审批单” 营运总监审批 财务部借款2、 费用报销流程办事处 发票归类 粘贴到“报销单据粘贴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 粘贴到“粘贴单”或用夹子(别针)夹好 邮寄总经理或总监 财务部复核 总经理或总监审批 财务 冲销其借款公司员工 发票归类 粘贴到“报销单据粘贴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销 售 部 总经理 审批粘贴到“粘贴单” 采 购 部 营运总监审批 财务部报销清账行政部及其它部门 营运总监审批附件二、填写费用报销单及粘贴原始票据注意事项1、 收据不作报销(转账)凭证,整理好(可不必粘贴)与费用报销单一起交总经理或总监审批。行政、事业性质收据可作为发票报销——即盖有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收据和邮局处取得的盖邮戳的收据与发票一起归类粘贴。2、 出差取得的票据按出差差次再按类别归类,非出差取得的发票按类别归类。类别有:A、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票、的士票、地铁票、火车票、电车票、飞机票及送票费、机场建设费等)——写“交通费”或“车费”;B、餐饮费(如饮食、娱乐服务费票)——写“餐费”;C、旅住宿费——写“住宿费”;D、出差补助——写“出差补贴”;E、其他(如购商品、礼品等)——写“购商品”或“其他”;F、电话费(包括手机费、上网费等)、邮寄费(包括购信封、邮票等)——写“电话费”、“邮寄费”,粘贴在同一张粘贴单写“邮电费”;G、房租、水电费——写“房租、水电费”;H、办公用品费(包括购传真纸、笔、Copy纸、费用报销单类单据、胶水、文件夹、记事本、计算器、印名片费等)——写“购办公用品”;……其他费用(注:以上均表示填“费用报销单”的“用途”要真实反映报销内容,购礼品的发票开购商品)3、(办事处)由公司支付的费用票据(如交房租、印名片取得的发票等)应另粘贴并填“费用报销单”;4、填写粘贴单各要素,单据 张为发票票据共有多少张,不包括粘贴单;补贴按个人标准补助金额填写;粘贴票据要注意按归好的类别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由右向左一张一张用胶水(忌用装钉针装钉)依次整齐有序粘贴,票面小的单据可在一张粘贴单上粘贴两行或三行;粘贴好后的票据不超出粘贴单边沿并具有层次感,手感平整。5、 “费用报销单”各要素要填写完整,如报销部门—销售部××办事处,填好填单日期和单据及附件共 页,“单据及附件”指的是发票票据共有多少张,不包括“费用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的页数。6、 用途不写会计科目。车费(交通费)写“车费”,请客户吃饭的票据写“餐费”,购礼品(发票开购商品)的票据写“购商品”或“其他”……7、 准确填写各报销金额和合计金额的大小写。8、 填写报销人。9、 办事处当月取得的票据以25日为截止日期,25日之后取得的票据次月报销;每月26日前“现金日记账”必须与“费用报销单”以挂号方式(特殊情况除外)一起邮寄公司。附件三、采购部申请付款事项1、 需要预付款的物料由采购部具体负责人正确填写“付款申请单”与“采购合同”复印件一并经财务(营运)总监批准后财务部给予付款。付款后1个月内应补全发票及入库单。2、 采购物料验收入库后付款的,每周星期二与星期四由具体负责人正确填写“付款申请单”与全额发票、“入库单”、“采购合同”复印件一并交财务(营运)总监批准后财务部付款。3、 每月27号之后不对外(供应商)付款。特殊情况需说明并经公司领导批准。4、 付款(报销)单据填写、发票内容及入库单各要素必须准确、完整、规范方给予付款或报销。1)收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A、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到收取日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B、 购贷单位(本公司)开票内容各要素正确、完整,金额准确,(特别注意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电话、开户行及帐号必须与本公司在税务局登记的开票资料一字不差),C、 密码区内打印的发票号码与发票右上角号码必须一致,打印内容不能超出规定方框;D、 销货单位内容完整并盖有销货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至少有电脑打印出一人签章。以上有任一项不符合均应退回发票给供应商让其重开后再给予付款。2)“入库单”填写注意事项:完整填写“入库单”各要素,注明数量、不含税单价、购物地点及不含税总金额合计并有制票及保管人签章。办事处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报销流程办事处 发票归类 粘贴到“报销单据粘贴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 粘贴到“粘贴单”或用夹子(别针)夹好 邮寄总经理或总监 财务部复核 总经理或总监审批 财务 (经总经理或总监批准的报销金额做转账凭证)冲销其借款。二、注意事项1、 收据不作报销(转账)凭证,整理好(不必粘贴)与费用报销单一起邮寄总经理或总监。行政、事业性质收据可作为发票报销——即盖有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收据和邮局处取得的盖邮戳的收据与发票一起归类粘贴。2、 出差取得的票据按出差差次再按类别归类,非出差取得的发票按类别归类。类别有:A、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票、的士票、地铁票、火车票、电车票、飞机票及送票费、机场建设费等)——写“交通费”或“车费”;B、餐饮费(如饮食、娱乐服务费票)——写“餐费”;C、旅住宿费——写“住宿费”;D、出差补助——写“出差补贴”;E、其他(如购商品、礼品等)——写“购商品”或“其他”;F、电话费(包括手机费、上网费等)、邮寄费(包括购信封、邮票等)——写“电话费”、“邮费”,若粘贴在一起写“邮电费”;G、房租、水电费——写“房租、水电费”;H、办公用品费(包括购传真纸、笔、Copy纸、费用报销单类单据、胶水、文件夹、记事本、计算器、印名片费等)——写“购办公用品”;……其他费用(注:以上均表示填“费用报销单”的“用途”要真实反映报销内容,购礼品的发票开购商品)3、由公司支付的费用票据(如交房租、印名片取得的发票等)应另粘贴并填“费用报销单”;4、填写粘贴单各要素,单据 张为发票票据共有多少张,不包括粘贴单;补贴按个人标准补助金额填写;粘贴票据要注意按归好的类别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由右向左一张一张用胶水(忌用装钉针装钉)依次整齐有序粘贴,票面小的单据可在一张粘贴单上粘贴两行或三行;粘贴好后的票据不超出粘贴单边沿并具有层次感,手感平整。5、 “费用报销单”各要素要填写完整,如报销部门—销售部××办事处,填好填单日期和单据及附件共 页,“单据及附件”指的是发票票据共有多少张,不包括“费用报销单”和“报销单据粘贴单”的页数。6、 用途不写会计科目。车费(交通费)写“车费”,请客户吃饭的票据写“餐费”,购礼品(发票开购商品)的票据写“购商品”或“其他”……7、 准确填写各报销金额和合计金额的大小写。8、 填写报销人。9、 当月取得的票据以25日为截止日期,25日之后取得的票据次月报销;每月26日前“现金日记账”必须与“费用报销单”以挂号方式(特殊情况除外)一起邮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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