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大叉叉
法律分析: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彼岸之澄
1、计提培训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发放培训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培训费所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报销?
答:凡是在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之内的,都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只要老板同意,培训费所取得的发票都是可以报销的。可以按照教育经费入账,计入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培训费的所得税处理
1、按照相关规定,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发生的培训费,作为,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是可以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超过的部分,也能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是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对于超过的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教育培训收到培训费的账务处理
1、后收到培训发票的,则属于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2、取培训费,则属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如果先收一部分,后余款一直收取不到,就可以作为坏账处理,具体如下:
借: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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