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和世界
1、如果购买的东西是费用,可以直接按差价补做一张凭证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贷:现金等2、如果购买的东西是商品借:库存商品--新换商品(补差价)贷:现金等(补差价)同时:借:库存商品--新换商品贷:库存商品--退的商品
永创佳绩
一、 关于退货的会计处理按照(财会[2003]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办理.对于税务处理,按照有关税法规定按以下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所说“退货的适当证明”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中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 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二、发生退货的会计处理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规定,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退货若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直接冲减当期收入即可,同时冲回成本借:应收帐款 (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应交税金(红字)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或以下举例:甲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03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02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3年2月15日完成。2003年4月15日发生2002年度销售的商品退回,收到价款117000元(含增值税),该商品已入库,成本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假定甲公司2002年盈利,所得税率为33%,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因素。2003年4月1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因其发生在财务报告报出后,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一致,均应冲减2003年4月份的销售收入100000元[117000÷(1+17%)],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红字)银行存款 117000。同时冲减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 6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0。如果甲公司2003年3月20日发生2002年度销售的商品退回。因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上应冲减2002年度的收入、成本等。会计处理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贷:银行存款 117000。同时冲减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 6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借:递延税款 13200[(100000-60000)×3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3200。此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为26800元(100000-60000-13200),将其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8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800。按税法规定,这部分销售退回应冲减200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甲公司应调减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100000-60000),并同时转回2002年度确认的递延税款金额。
燕yan燕yan
退货的会计处理分四种情况处理:
一、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
二、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三、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
四、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五、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扩展资料:
一、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二、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
1、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2、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售退回
我是五叶神
1、作为公司自用的(取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借:银行存款 46000 营业费用 4000 贷:固定资产 (或原材料) 500002、作为商品准备卖出的(取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借:银行存款 46000 营业费用 4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如果没有取得合法赔偿发票4000元,入营业费用帐可以,但需做纳税调整。
中国式话
如果进货和退货都是当月发生的,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让对方把原来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发票就好了. 现在供方不肯重新开票,那么你们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然后提供给供方,让他们就退货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你们的帐上先记全额的进货和进项税额以及应付帐款。
1、退货时的账务处理:
(1)未付款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2)已付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全额和部份)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2、退货后期的财务处理
(1)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原材料退回给供货方: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借:现金
贷:应付账款
扩展资料:
处理方式
1.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2.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售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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