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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8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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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ingxion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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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如下:

1、企业对待的态度不同

企业去校园招聘非营利组织会计,都会尽量安排统一培训,有的是在毕业之后,具体    企业要求不同。所以对于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是看重个人的沟通表达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学习能力等。

而对于企业会计就要求条件比较多,除了上述的个人素质要求外,也要求有工作经验,一入职通过短期的入职培训,就能快速上手。因为入职后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学习基础类的知识技能,这对企业来说很不划算。

2、薪资待遇不同

对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培养,银行都会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会特别打造一条晋升通道。银行会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安排不同的培训学习,以便这些大学生在入职之后能够同步学习、共同进步,是一种互相协作,也是互相竞争。所以底薪、调薪等都有具体的时间段和考察标准,相较于社会招聘人士会更宽容。

而企业会计就不同,享受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验有很大关系。如果没有工作经验,面试通过率会很低,但不是相关工作经验的会计实习生,面试率也会很低。

3、性质不同

非营利组织会计就是做会计师或财务主管的副手,为会计师提供发票整理分类、远程报税、交接会计材料等工作。非全日制只有在企业财务工作量很大时才需要设立此职位,财务工作简单无须设立会计助理之职。

企业会计,主要是指大学未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前于公司工作。不属于银行聘用的正式员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营利组织会计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培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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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8685

1、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企业会计按持股比例对企业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2、非营利组织无实收资本,企业会计有实收资。非营利组织对组织权益称为净资产,企业会计称之为所有者权益。非营利组织将净资产分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企业会计将所有者权益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非营利组织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来完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企业会计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4、企业会计要遵循会计基本原则,非营利会计必须严格尊守经国家权利机关或上级部门批准的预算收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5、企业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处理原则, 非营利组织会计则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处理原则。

6、企业会计必须进行成本核算,非营利组织视情况进行成本核算也可以不进行成本核算。

7、非营利组织会计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个部分。企业会计按企业的性质,有商业企业会计、工业企业会计、农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等。

扩展资料:

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1、社会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中介服务和直接服务。(如出国留学的咨询服务和各种养老院、民办学校)

2、社会沟通。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充当桥梁。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企业、社会的意见、建议,为政府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协助政府作好宣传、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如各种行业协会)

3、社会评价。对生产、消费品作出公正的评价(如各种调查机构)。

4、社会裁断。调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5、政治作用。政府合法性的资源供给者,合法性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们的地位的承诺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6、政府权力的监督者。非营利组织为人们的自由结社提供了自我组织的空间,这些组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护人类整体利益为宗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唤起公众的公共意识,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7、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者。有利于培养公众的正确的参政观。

8、公民参政议政素质的促进者。在大量的非营利组织的民主参政实践中提高公民参政素质,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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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山虚1

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应该按照财政部2015年10月10日《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以及10月30日《关于印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5)205号)规定执行。

例如资产类帐务处理及使用会计科目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 国库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记国库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国库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

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

4、有外币收支业务的总预算会计应按外币的种类设置外币存款明细账。

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可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乡镇财政所的会计岗位有很多细分,有预算会计、投资会计、资金会计、乡镇直单位统管会计、村帐乡监会计等。

会计职能主要是记账、核算。

预算会计针对的是全乡镇财政收入支出,投资会计主要核算项目投资;乡镇直单位统管会计办理七所八站的会计业务;村帐乡监会计核算村级收入支出,而资金会计主要办理资金收支

乡镇财政所属于事业编制,乡镇财政所属于纯粹性的工作岗位,从严格意义上说,人员的定编,没有支付能力方面的责任性的工作压力、政府的财务室,只负责管钱,不负责挣钱和花钱,同时接受县财政局的双重管理,就是上班---开工资---上班的单纯循环,职业的发展空间较小。

对于侧重职业性质。

大多数乡镇财政所与乡镇党委、长期稳定性的人而言、工作环境、福利待遇。

在一些已经实施系统垂直管理的地方,乡镇财政所则属于县财政局的下属分支机构,单位与人员的主体管辖权在县财政局,工作环境较好,工作内容相对单纯、政府在同一地址办公、定岗管理相对严格,基本没有混编混岗现象,同时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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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鱼左倾45

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程序及使用的会计科目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有详细的注解。例如资产类帐务处理及使用会计科目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国库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2.本科目借方,记国库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国库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4.有外币收支业务的总预算会计应按外币的种类设置外币存款明细账。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可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进行明细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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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haoer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大主体会计,另外还包括执行政府总预算出纳保管业务的金库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收入业务的收入征解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业务的基建拨款会计三大关系会计。这种体系的构成类似于同外的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但又有所不同。国外的政府会计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政府会计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国有企业会计与私有企业同属企业会计系列,与政府会计并列,这是预算会计体系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表现。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由于其下以盈利为目的,可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称谓,改事业单位会计为非盈利组织会计。在1993年企业会计改革以前,无论是企业会计还是预算会计,我国都是采取“科目+ 报表”的制度规范形式,没有会计准则。而在西方却普遍采用准则规范的形式。1998年1月1日预算会计实施新制度时,事业单位会计同时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也开始采取了“准则+ 制度”的规范形式,但是没有规范全部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因此,从发展趋势看,为了完善我国的会计体系,应借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成功制定和试行的经验,制定《预算会计基本准则》。考虑到已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预算会计改称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只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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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眼的小日

答案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7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级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以下简称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 第三条 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第四条 总预算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基本任务如下: 一、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事务。办理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及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组织年度政府决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进行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业。 二、调度财政资金。根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存和用款单位需求的矛盾,在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对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的执行实施会计监督。 协调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等之间的业务关系,共同做好预算执行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城市,下同)总预算会计在与本制度不相违背的前提下,负责制定或审定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有关具体核算办法的补充规定;组织预算会计人员的培训活动;组织检查、辅导本单位会计和下级总预算会计工作,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五、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会计的基础工作管理,参与预算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料考试、评定及核发会计证工作。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总预算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与管理预算会计工作,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六条 总预算会计工作应按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分工。 总预算会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 总预算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单位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经营收缴的物资。 第七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会计期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讫日期为准。 年度终了后,可根据工作特殊需要设置一定期限的上年决算******期。清理期限和清理事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 第八条 总预算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外币收支的,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应根据国家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记账。 第十条 总预算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一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 第十二条 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 第十三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周转金等)都应当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五条 总预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在预算执行报告中说明。 第十六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七条 总预算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八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第十九条 凡是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第三章 资产 第二十条 资产是一级财政掌握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暂付及应收款项、预拨款项、财政周转金放款、借出财政周转金以及待处理周转金等。 第二十一条 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管的财政资金,包括国库存款及其他财政存款。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收付。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资金,统一调度。各种应由财政部门掌管的资金,都应纳入总预算会计的存款账户。调度资金,应根据事业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满足计划内各项正常支出的需求,并要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资金用活用好。 二、严格控制存款开户。财政部门的预算资金除财政部有明确规定者外,一律由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国库或指定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将预算资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任意转存其他金融机构。 三、根据年度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不得办理超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 四、转账结算。总预算会计的各种会计凭证不得用以提取现金。 五、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第二十二条 有价证券是中央财政以信用方式发行的国家公债。各级财政只能用各项财政结余购买国家指定由地方各级政府购买的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购入有价证券(含债券收款单)应视同货币妥善保管。 当期限得有价证券的兑付利息及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记入当期收入。 第二十三条 暂付及应收款项属于往来结算中形成的债权,包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下级财政结算形成的债权以及对用款单位借垫款形成的债权。 暂付及应收款项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并应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四条 预拨款项是按规定拨给用款单位的待结算资金,包括预拨经费和基建拨款。 预拨经费是用预算资金预拨给用款单位的款项。凡年度预算执行中总预算会计用预算资金预拨出应在以后各期列支的款项以及会计年度终了前预拨给用款单位的下年度经费款,均应作为预拨经费管理。 基建拨款是预拨给受托经办基本建设支出的专业银行或拨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部门的基本建设款项。 各项预拨款应按实际预拨数额记账。预拨经费(不含预拨下年度经费)应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基建拨款应按建设单位银行支出数(限额部分)和拨付建设单位数(非限额部分)转列支出账。 对行政事业单位拨款,应按照单位领报关系转拨。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不能作为主管会计单位直接与各级财政部门发生领报关系。 第二十五条 财政周转金放款是直接贷付给用款单位的财政有偿资金。 借出财政周转金是指上级财政部门借给下级财政部门用于周转使用的有偿资金。 财政周转金的贷付、借出和回收,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是指周转金放款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经审核已成呆账,但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的财政周转金。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应按实际转入数额记账。第四章 负债 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预算举借的债务、借入财政周转金等。 第二十七条 应付及暂收款项是在预算执行期间,上下级财政或财政与其他部门结算中形成的债务,包括结算中发生的暂存款、与上级往来款以及收到其他性质不明的款项等。 第二十八条 按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预算举借的债务,是指中央预算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的国内和国外债务以及地方预算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的债务。 第二十九条 借入财政周转金是指下级财政部门从上级财政部门借入的用于周转使用的有偿资金。 第三十条 各种负债应按实际发生数额和偿还数额记账。 第三十一条 各种债务应及时结算,属于应付暂收款及不明性质的款项应及时******转账。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二条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各项结余、预算周转金及财政周转基金等。 第三十三条 结余是财政收支的执行结果。财政各项结余包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和专用基金结余。 各项结余必须分别核算,不得混淆。 第三十四条 各项结余应每年结算一次。年终将各项收入与相应的支出冲销后,即成为该项资金的当年结余。当年结余加上年年末滚存结余为本年年末滚存结余。 第三十五条 预算周转金是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预算周转金一般用年度预算结余资金设置、补充或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 第三十六条 财政周转基金是财政用于有偿使用的资金,在列报财政支出的同时转入。周转金的利息收入(或占用费收入)按规定扣除必要的业务费用后应用于补充财政周转基金。第六章 收入 第三十七条 财政收入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根据法令和法规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是一级财政的资金来源;收入包括一级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用基金收入、资金调拨收入和财政周转金收入等。 第三十八条 一般预算收入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由国家支配,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预算收入项目的具体划分和内容,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办理。 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应通过国家金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一般预算收入一般以本年度缴入基层国库(支金库)的数额为准。 已建乡(镇)国库的地区,乡(镇)财政的本级收入以乡(镇)国库收到数为准。县(含县本级)以上各级财政的各项预算收入(含固定收入与共享收入)仍以缴入基层国库的数额为准。 未建乡(镇)国库的地区,乡(镇)财政的本级收入以乡(镇)总预算会计收到县级财政返回数额为准。 第四十条 基层国库在年度库款报解整理期内收到经收处报来的上年度收入,记入上年度账。整理期结束后,收到上年度收入一律记入新年度账。 第四十一条 基金预算收入是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等。 各项基金预算收入以缴入国库数或总预算会计实际收到数额为准。 第四十二条 专用基金收入是指总预算会计管理的各项专用基金,如粮食风险基金。专用基金收入以总预算会计实际收到数额为准。 第四十三条 资金调拨收入是根据财政体制规定在各级财政之间进行资金调拨以及在本级财政各项资金之间的调剂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补助收入、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 补助收入是上级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本级财政的款项。 上解收入是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上交给本级财政的款项。 调入资金是为平衡一般预算收支,从预算外资金结余调入预算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乡(镇)财政部门收到由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自筹资金,视同调入资金处理,但乡镇财政的统筹资金不得作为调入资金,调入预算。 资金调拨收入应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或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四十四条 财政周转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在办理财政周转金借出或放款业务中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 财政周转金收入按实际收到数额记账。 第四十五条 各级总预算会计应加强各项收入的管理,严格会计核算手续。对于各项收入的事务处理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国库入库凭证、预算收入日报表和其他合法的凭证为依据。发现错误,应在发现错误的月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共同更正。 对于已入库的预算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的退库,要严格把关,强化监督。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退库项目,一律不得冲退预算收入。 属于国家规定的退库事项,按财政部规定的退库手续办理审批。第七章 支出 第四十六条 财政支出是一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资金调拨支出和财政周转金支出等。 第四十七条 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一般预算支出项目的具体划分和内容,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一般预算支出列报口径如下: 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用款单位银行支出数列报支出。不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拨付用款单位的拨款数列报支出。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包干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平时按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结算收回拨款时,再冲销已列支出。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冲销当年支出。 除以上两款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均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 第四十九条 凡是预拨以后各期的经费,不得直接按预拨数列作本期支出,应作为预拨款数处理,到期后,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列报口径转列支出。 第五十条 总预算会计按拨款数办理预算支出必须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理拨款支出必须以预算为准。预备费用动用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对主管部门(主管会计单位)提出的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及分“款”、“项”填制的“预算经费请拨单”,应认真审核。根据经审核批准的拨款申请,结合库款余存情况按时向用款单位拨款。 三、总预算会计应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拨款的实际情况,分“款”、“项”核算,列报当期预算支出。 四、主管会计单位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款”、“项”之间如确需调剂,应填制“科目流通用申请书”,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使用。总预算会计凭核定的流用数调整预算支出明细账。 总预算会计不得列报超预算的支出;不得任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未拨付的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报当年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当年预留的支出,应严格控制,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十一条 基金预算支出是用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会计事务处理,比照预算支出的有关规定办理。 专用基金支出是用专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基金预算支出和专用基金支出应按规定的作用开支,并做到先收后支,量入为出。 第五十二条 资金调拨支出是根据财政体制规定在各级财政之间进行资金调拨以及在本级财政各项资金之间的调剂所形成的支出。资金调拨支出包括补助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等。 补助支出是本级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下级财政的款项及其他转移支付的支出。 上解支出是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调出资金是为平衡一般预算收支而从基金预算的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结余中调出,补充一般预算的资金。 资金调拨支出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或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五十三条 财政周转金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部门从上级借入财政周转金所支付的占用费以及在周转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开支的相关费用。 财政周转金支出应按实际支付数额记账。第八章 会计科目 第五十四条 会计科目是各级总预算会计设置账户、确定核算内容的依据。各级总预算会计必须按以下要求使用会计科目: 一、各级总预算会计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本科目使用说明使用。不需要的可以不用,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 二、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各级总预算会计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三、为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和实行会计电算化。本制度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编码。各级总预算会计不得随意变更或打乱科目编码。 四、总预算会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 五、有关财政周转金的会计核算,可由各级财政的预算部门或专门管理机构按本制度规定的科目办理。 第五十五条 各级总预算会计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会计科目表 序号 编码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国库存款 2 102 其他财政存款 3 104 有价证券 4 105 在途款 5 111 暂付款 6 112 与下级往来 7 121 预拨经费 8 122 基建拨款 9 131 财政周转金放款 10 132 借出财政周转金 11 133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 二、负债类 12 211 暂存款 13 212 与上级往来 14 222 借入款 15 223 借入财政周转金 三、净资产类 16 301 预算结余 17 305 基金预算结余 18 307 专用基金结余 19 321 预算周转金 20 322 财政周转基金 四、收入类 21 401 一般预算收入 22 405 基金预算收入 23 407 专用基金收入 24 411 补助收入 25 412 上解收入 26 414 调入资金 27 425 财政周转金收入 五、支出类 28 501 一般预算支出 29 505 基金预算支出 30 507 专用基金支出 31 511 补助支出 32 512 上解支出 33 514 调出资金 34 524 财政周转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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