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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晴whi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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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是市证还是省证,具体的建议拨打财政局电话,咨询你想问的问题最好了。

5月会计政策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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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姑娘Zara

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和年审规定与文件如下: 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内容为贵州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指导工作的通知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的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具体见附件《2015年度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表》)。2015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会计人员根据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另外,会计人员也可选择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三、继续教育情况的学分管理和登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1.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定期登记到贵州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可通过“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在线查询本人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2.通过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会计从业证书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五、监督与检查1.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推动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应责令其限期改正。2.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发现有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或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等不法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资格。3.继续教育承办机构应在每年4月底前向本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总体情况、办班情况、培训特色、收费情况、计划管理、教学管理、评估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教室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存在不足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对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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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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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评论(10)

森源实木家具

新会计准则培训心得体会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工作业绩 授课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新会计准则制订的一些背景,新会计准则很大的一个变化点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考虑,怎样让报表使用者更真实的看到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这是以前我所不知的,只知道会计准则修订了,但不知为什么这样修订,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细致了解。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想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观念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之中,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准则、新税法,认真、细致的搞好财务工作。二、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达到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李老师自始至终都给我们一个提示,“请大家不要看讲义,讲义我可以给你们,现在重要的是你跟着我的思路进行想,因为我们的时间有限,短短两天时间我不可能面面具到都讲,只要你把我所讲的例题搞明白了,然后进行举一反三,回去之后你不就可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了吗”。李老师给我们的这种学习方法很好,让我们的学习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启示,怎样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所学,而且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以达到学以致用,服务企业的目的。三、注重学习过程的沟通与交流 学习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有效提升我们的学习效果,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此次培训课间,我结合我们公司实际,向老师咨询了相关问题;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白酒行业广告费列支的问题。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中进行解读,白酒行业的广告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但当我问到老师此问题时,给的答案是不可以,因为白酒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是国家限制性行业,国家会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请我们企业进行关注;另外,问到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按工资薪金总额进行计提的问题,公司实行资金中管理税收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有的没有,但通过沟通与交流,给了我们新的思路,新的想法。四、合理利用培训资源,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在此次培训现场,我发现有位学员使用MP3进行现场录音,受其启发,建议,今后我们公司再有类似的培训活动,也可以进行录音,把课件带回进行信息资源共享。(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苏赫振)通过两天的学习,感觉与老师的互动交流较少,因为要讲的内容很多,她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老师的思路也很清晰,把新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结合起来讲,更具有实用性,比单一的讲更容易接受。具体内容如下: 1.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内容解析;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如何确定暂时性差异;4.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中暂时性差异的重要内容5.金融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6.存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7.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8.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9.无形资产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0.职工薪酬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1.股份支付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2.或有事项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3.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4.政府补助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5.借款费用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重点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讲解,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确认范围,以及对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是①工资,②职工福利费,③工会经费,④职工教育经费,⑤保险费,⑥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⑦汇兑损失,⑧业务招待费等项内容。希望人力资源部多给大家提供学习的机会,在短时间里可能看不到太多的收益,但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在此表示感谢!(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孟艳) 很荣兴有机会参加了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并且有机会倾听京城名师李景辉现场授课,此次培训于3月19日-21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培训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收获不小,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认识与观念得到了提高与更新。通过此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分析。一、学习新会计准则,了解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以及会计处理。 由于对旧会计准则的掌握已根深蒂固,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运用,因此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很难从观念上加以改变并掌握,而通过此次学习对新会计准则的了解加深,掌握了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六大创新、八大变革、39项新会计准则、48项新审计准则”所带来的根本性的变化,对我们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我们更好地加以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运用,对我们接受新知识、更新观念是一次新的挑战。二、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及会计处理。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人员不能仅停留在过去的会计核算上,而要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与运用,由单纯的会计核算向管理会计发展,并且即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研究新税法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合理避税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结合学习,既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又学习了新税法的变化,同时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及其处理方法,可谓一举三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变,与以前核算有很大的区别,所得税会计准则由以前的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它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通过此次培训,深刻意识到作为新型会计人员,自己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提高,以后应加强财务管理以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并结合实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在提高自己综合质素的同时也利于促进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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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大大仙

不用了,等拿到证时,带好会计师证、会计上岗证、你的身份证到财政局办理手续就OK

336 评论(8)

ysatispaco

近日,财政部下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对会计继续进行了新的规定,并且,《征求意见稿》强调,会计人员如有问题和建议,可于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其中,实行学分管理多种继续教育形式成亮点,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看一下会计继续教育的新规定。 实行学分管理多种继续教育形式成亮点现行《继续教育规定》强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采取学时制,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对于“接受培训”和“在职自学”两种继续教育形式,现行《继续教育规定》均没有明确学时制的计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同时,对于“接受培训”和“其他形式”两种继续教育形式,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学分制计量标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一般以学时计算。如参加在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等等。会计人员参加的“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包括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或考试、公开出版有国际标准书号的会计类书籍、参加会计类知识大赛,等等。计分标准按成果计算,如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现行《继续教育规定》仅明确了一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的登记方法,即由会计人员在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明后,在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段不断更新,特别是广泛普及网络教育后,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后,有关信息已经在网上相应地有记录。基于此,《征求意见稿》在保留原有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方法的同时,增加了另一种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方法,即由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继续教育机构报送的有关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此外,现行《继续教育规定》规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四种行为: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的;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违反规定的其他行为。《征求意见稿》在保留现有四种行为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了一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252 评论(10)

芳儿beauty

会计证继续教育每年完成24小时学习就可以

217 评论(15)

dyanne1987

一.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定中: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条文有:

第14条,继续教育的形式之(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第19条,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之(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其他变化不大。

311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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