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之垣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甬财政会【2011】25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一期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协助做好我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宣传发动和报名选拔工作。可登陆宁波市财税局外网浏览。地点 宁波 市财政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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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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